购车合同看仔细 切勿盲目签字 记者遇到很多车主,在购车时不详细了解合同内容,一旦出了问题只能认栽。俞女士的维权经历告诉我们,在购车合同中,涉及到加装、选装配件的内容,买卖双方应该逐一确认相关物品,并对其使用功能与属性在理解层面上达成一致。如有条件,车主可对展示品进行拍照留存。 车主可要求在购车合同中体现车价、优惠数额等内容,如:X车型,官方指导价X万元,现金优惠X元,加装X部件(价值X元,含在车辆总价内或不含在车辆总价内需另外支付)赠送价值X元物品(含X、Y等)。 俞女士之前向记者反映,中现4S店给她的购车合同上只有签名,没有公章。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贾宏律师表示:“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作为公司方而没有盖公章的,经销商的举证责任会比较重。” 调解结束后,俞女士向记者表示感谢。目前,杭州网、杭州交通91.8、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新华网浙江频道、浙江影视频道《生活大搜索》、每日商报六家媒体已全面进入“后3.15维权阶段”,对于在问题车展上参展的车辆将逐一进行跟进报道。如果您在购车、用车过程中遇到烦心事需要我们帮忙,请拨打汽车热线:0571-85094993或点击投诉页面向我们反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