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杭州网>热点专题>2015年专题>杭州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与市场监督在线>监管动态信息>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行动篇 | 未经许可使用人家的商标?查处! 发布时间:2019-08-12 星期一 杭州网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把主题教育与稽查办案紧密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积极破解难题,脚踏实地的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 商标是一个企业无形的财产,是信誉的载体,它不仅仅是代表企业的形象,更是市场竞争的武器,商标的重要性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于是,有些投机取巧的人,就开始“借用”人家的商标为自己谋福利了...... 日前,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接到某电视台书面举报,称有人以“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的名义在社会上开展活动,侵犯其商标权,造成恶劣影响。 接到举报后,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以经济检查科为主成立专案组核实情况并立即开展案情核查,全力以赴打击侵权行为。 在无法确定涉案人员名称、联系方式等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方伟从一些互联网报道中剖析、查找侵权人可能存在的蛛丝马迹,协调有关区县局调取有关材料进行核实。该案涉及人员、地点众多,执法人员方伟克服重重困难,从侵权人广泛使用的艺名入手,最终确定了侵权人的真实姓名和公司名称,为了不惊动当事人,又冒着酷暑对其大量关联企业、相关侵权活动举办地等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从线上查到线下,收集各种证据,形成了紧密的证据链,为案件的收网和定性提供了关键证据。同时为全链条打击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方伟又马不停蹄地奔赴温州等地,积极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系协作,对该案上下游进行全面调查。 截至目前该系列案共立案2起,结案1起,移送相关公安部门2起。举报人对执法人员负责的办案作风、高效的业务能力表示了钦佩和感谢。 如何知道自己的商标被侵权?什么行为是侵害了别人的商标权?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本案属于侵权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来源: 作者: 编辑:刘文昭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