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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拱墅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06 星期一 杭州网 近期,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48批次,其中合格43批次,不合格5批次。 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了肉及肉制品、调味品、腌制品、水产品、食用油、水果和蔬菜等7类食品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信息为:杭州大关东苑农贸市场毛菊连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检出氧氟沙星不合格;杭州市小河农贸市场袁正强蔬菜店销售的豇豆检出甲胺磷不合格;杭州物美商业有限公司杭行路分公司销售的冰鲜黄鱼检出氧氟沙星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了餐饮具、水产品和肉及肉制品3类食品和餐饮具共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信息为:杭州乌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乌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馒头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 针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餐饮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和餐饮具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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