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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质量整治】严控防疫物资质量安全,市场监管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5-25 星期一 杭州网 近期,根据省市局关于加强防疫物资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杭州市各区县结合辖区实际,重拳出击,迅速开展整治工作,严控防疫物资质量安全。 截止5月20日,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完成对全市五大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料生产企业地毯式排查,累计排查民用口罩生产企业252家,医用口罩(已获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45家,防护服企业8家(出口企业4家),红外测温仪(获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5家(其中3家出口销售),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企业27家(1家国内获得注册证);共收回《企业自查自纠表》372份。 同时,市局组织开展对全市53家医用口罩、防护服和红外测温仪企业进行责任约谈和法规宣贯,签订质量承诺书。加强对全市27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说明书合规性检查,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出口说明书。市局工作专班会同职能处室将对自查排摸阶段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会商研究,为基层局监管执法工作排忧解难,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疫物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4件,结案148件,案值343.73万元,罚没款165.82万元,移送公安37件。 各区县防疫物资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上城区:立即召开党委会研究开展全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整治工作。该局药械科及时联系辖区45家医疗器械出口备案企业,了解企业出口备案情况,传达整治要求。在自查自纠活动中,共收到二、三类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报告108份,并对83家二类经营企业进行摸底。 下城区:组织召开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企业动员部署会,明确了企业在自查排查阶段主体责任。159家医疗器械企业、80家今年二类新备案企业、170家药店反馈了自查情况,收到150家企业反馈的《企业自查自纠表》和《承诺书》。 江干区:科所联动,迅速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组织力量对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对2家民用口罩生产企业进行巡检。完成口罩(88家)、额温枪(33家)、防护服(7家)、呼吸机(2家)、新冠检测试剂(3家)等600余家经营单位摸排工作。 滨江区:采取实地检查、监督抽检等方式,对辖区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排、走访帮扶和现场执法检查。摸排民用口罩生产企业8家、涉五大类防疫物资生产企业13家。开展防疫物资网络交易专项监测,共检查网店2357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607条,通知平台下架商品242个。 富阳区:组织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排查期间,对组织辖区内13个市场监管所,对经营范围涉及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加工的企业进行摸排。完成对口罩生产企业(11家)、熔喷布生产企业(4家)、无纺布生产企业(1家)、隔离衣生产企业(3家)、防护眼罩面罩生产企业(2家)、额温枪生产企业(1家)等20家生产企业摸排工作。 临安区:以“四个更加”力促防疫物资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即“机制更加完善”、“底数更加精准”、“服务更加紧密”、“监管更加严格”,对辖区内所有防疫物资企业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共计摸排出熔喷布生产企业8家;口罩生产企业20家,其中民用口罩18家,医用口罩2家;此外,临安区专班工作人员组队上门“面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指导,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计已发放标准法规60余册;本次整治行动中,临安区共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0余家,抽检口罩产品30个批次。 桐庐县:会同检察院、经信局、商务局有关单位联合召开防疫物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及全县76家五类防疫物资及熔喷布等重要原材料生产企业负责人动员会,与76家企业负责人签订了《桐庐县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要求各企业对照相应的部门行业要求及产品标准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完成摸排工作:口罩生产企业39家(医用口罩7家)、熔喷布生产企业5家、无纺布1家、防护服1家、额温计1家,其他正在做生产准备的企业29家(大部分生产口罩及原辅料)。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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