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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开采!保护西湖龙井茶十大举措 发布时间:2022-03-16 星期三 杭州网 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2年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新闻发布会,介绍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规范管理相关情况,公布了今年西湖龙井春茶开采日期。市局副局长林霄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西湖龙井茶龙井43品种3月18日正式开采,群体种3月下旬开采。 答记者问 Q:请问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将如何加强对西湖龙井茶的保护? A: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西湖龙井茶保护。近年来我们加强假冒西湖龙井的打击,线上线下监管并行、检查督查并重、保护与示范共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去年8月,西湖龙井茶成功列入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 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为抓手,通过高水平的建设、高标准的保护、高质量的发展,保护好西湖龙井这张金名片,具体有以下十方面工作: 1.严厉打击假冒侵权。 对未经“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在茶叶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西湖龙井”相同或近似名称的行为进行查处。 2.全面加强专用标志保护。 3.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4.严格加强茶企生产管理。 对原料来源、生产条件、出厂检验、产品标注的严格监管。 5.加强产品监督抽检的力度。 重点检验农药残留、色素、重金属等指标,保障茶叶食品安全。 6.严格查处非法印制包装。 7.加强销售行为检查。 商场、超市、专卖店、市场严把进货质量关,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8.严格规范标识标签。 重点查处虚标西湖龙井茶等级、虚假标注产地、以陈冒新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9.加强违法广告查处。 加大对西湖龙井茶宣传广告的检查,对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商业广告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10.加大网络侵权打击力度。 以主要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假冒侵权、近似名称侵权等违法行为。 同时,市场监管局还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共治,利用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涉及外地的违法企业,将根据管辖权限,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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