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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10:04:37

杭民发〔2021〕82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杭州西湖名胜风景区社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的规定,我局对2020年前由杭州市民政局(或以本局为主联合相关部门发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2021年8月6日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继续有效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宣布失效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废止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杭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