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13:21:21
杭农〔2021〕41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前制定的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研究,决定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对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4)。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7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