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7 15:03:14
杭医保〔2021〕81号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省、市政府相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附件1),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附件2),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