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二
姚招娣
丁兰街道大塘社区:从江干“西伯利亚”到城市化“新样本”
2002年的大塘还是一个“纯粹的农村”——总耕地面积2456亩,总农户472户,村民1806人。由于区域优势不好、交通不便,全村全年仅50万元左右的可收资金,大塘村被戏称为江干区的“西伯利亚”。有句顺口溜说出了当时村子的窘迫:一产不成熟,二产不争气,三产不说起。
姚招娣是土生土长的大塘村人,也是带着村民们奔小康的领头人。2004年,大塘村迎来了“撤村建居”,她也换了“头衔”,从村支书变成了社区总支书记。随之而来的,是包括姚招娣在内1800多大塘村人全新的人生体验。
“要发展集体经济,有钱才能解决问题,才能改善大家的生活条件。”要发展、求发展,成了每个人的心声。但是,如何发展?如何利用好、落实好村级留用地?“跟着社区一起转型。”成了姚招娣接下来的目标。
接下来的这些年,社区每年都有新变化:2006—2010年,大塘村整村拆迁;2007年,大塘社区首批230户居民顺利回迁到农居公寓;2008年,大塘经济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村民变股东。
2009年3月,一个更大胆的设想先后被股份合作社“两会”和股民代表所接受。这就是对10%留用地实行“自主滚动式开发”的模式,先试行一个小项目,再“投产一个、建设一个、储备一个”,扎实推进各个项目进程。于是,丁桥镇第一个自主开发的留用地项目——占地7.89亩,总投资5500万元的大唐商务大厦于2009年5月进入报批程序,2010年4月动工兴建。2014年6月启动49%部分分证过户,产权清晰完善,是当时杭州首批产权得到完善的留用地项目。
留用地项目的自主开发,相对于简单的合作开发,不仅要大大增加经合社干部的工作量,而且对决策、经办和管理人员的知识与能力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幸运的是,领导班子很团结,居民们对领导班子也充分信任。2010年,10%留用地第二个项目也开始运作起来。2011年3月,大塘社区第二个自主开发的留用地项目——占地42.6亩、总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总投资6.6亿元的金色大唐城,逐步酝酿成熟。
“一切都是新的。我只有边干边学。”姚招娣说,为了抓住发展的机遇,她曾每天早晨7点就准时蹲守在规划局门口;每天只睡几个小时,上居民家里去做工作,也曾面对不理解的村民围追堵截。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也从一名对城市经济、社区管理一无所知的村支书,成长为一个能推动杭州市10%村级留用地管理条例不断完善的实践者和改革者。
一切都是值得的,变化天翻地覆。截至2019年底,大塘经济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总值约5.86亿元,2019年实际收益约3000万元,股民年终分配13000元/人。
致富的路上,脚步越来越轻快。35亩桃花坞公园地块项目,2018年5月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现处于设计方案细化对接阶段。63亩长睦区块项目,也已经签订意向协议,只待审核批准后,按程序推进工作……
专家点评
留用地项目开发是 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可行途径
杭州市市委党校市情研究所所长 姚如青
1998年杭州开始尝试推行征地留用政策,《杭州市撤村建居集体所有土地处置补充规定》提出,撤村建居的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该村可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10%以内的土地,专项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并且,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要及时调整留用地开发用途、留地比例、权益分配、土地权属、利用方式和开发主体的相关规定。
通过留用地政策,城市稀缺的土地要素得到解放和更好利用,也让被征地农民获得了留用地破解失地困境。这些留用地不会让农民一夜暴富,但在今后会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而不断升值。
为了更好顺应留用地项目开发的需要,我市正加快推进集体经济组织重构,最大程度降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运营成本,使得集体经济组织再次成为土地开发利用的主体,并且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这一中介实现土地非农开发,达到稀缺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留用地政策,不仅有力推动了我市的城市化进程,且有效探索了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途径。以留用地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二、三产业,可以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带来长期收益,增加就业渠道,更有利于解决征地补偿资金一次性“分光用光”、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难以保障等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
名词解释
10%村级留用地
“留用地项目”是国家在征用农村土地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其中留10%给当地村委会或社区,鼓励他们单独或合作开发建设。政策规定,留用地项目至少51%股份归村里所有,开发用途多为综合办公、商业服务用地。
当事人说
我今年81岁,有医疗保险,吃穿不愁,生活安乐。城市化让我们“进城”,带给我们机遇。——大塘经合社股民戴根欣
“三无”时,有的只有人心。先把人心聚起来,再抓机遇,定位准、打响品牌,加上有远见、敢担当的领头人,蔡马就是凭着这些发展起来的。——上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之轶
“稳定”和“发展”是两兄弟,谁都离不开谁。
——蔡马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合作社董事长宋来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