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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沉迷
发布时间:2021-08-03 17:40:48

(一)基本案情

小明(化名),男,16岁,高三学生。高二分科时考虑到自己的化学、物理不好,认为自己记忆力好,适合读文科,可是妈妈出于以后找工作的考虑让小明读理科,小明出于无奈读了理科。小明觉得妈妈处处管着自己,没有自由,在妈妈陪读过程中发生多次争吵,再加上学习压力大,烦闷的小明一个人跑去网吧上网。后来慢慢发展到一周有三四个晚上都是通宵在网吧,白天回学校上课时睡觉,成绩一落千丈,小明感觉到父母不理解自己,和他们的关系渐渐疏远,不太愿意与父母沟通。

(二)案件启示

首先,家庭是青少年成长、完成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对孩子人格及价值观的塑造有着奠基作用。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由本案可见,孩子在青春期遇到迷茫、无助、叛逆等情况无可避免,但父母需耐心理解青少年的思想困境,并及时帮忙排解其压力情绪,引导其走向正确道路。一味的谩骂与斥责有时会换来背道而驰的效果,加剧其不良行为与不良性格。因此,父母应特别注意解决好关爱与帮助,沟通与理解,信任与鼓励等方面问题,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其次,网吧应严格依法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更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而多数青少年心智不成熟,容易在网吧环境下沉迷网络,对身心健康有消极影响。网吧应承担相关社会责任,守法遵法,正规识别上网者身份,切勿为盲目追逐私利而无视法律。

最后,网络空间鱼龙混杂,引导青少年正确网上冲浪尤其重要。其一,控制上网时间。要合理安排上网时间,切勿沉迷游戏。学生应该以学业为主,适当娱乐放松是可以的,如果因为沉迷上网而荒废学业,就要及时控制。其二,不要浏览不良网站。青少年还没有完全明辨是非的能力,家长可为孩子设置青少年模式,可以规避一些不正规的网站。其三,文明上网。家长需引导孩子不要触犯法律的底线,不能在网络上做违法的事情。

协作: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孙鹏程律师


来源:   作者:   编辑:陈俊男
基本案情:小明(化名),男,16岁,高三学生。高二分科时考虑到自己的化学、物理不好,认为自己记忆力好,适合读文科,可是妈妈出于以后找工作的考虑让小明读理科,小明出于无奈读了理科。小明觉得妈妈处处管着自己,没有自由,在妈妈陪读过程中发生多次争吵,再加上学习压力大,烦闷的小明一个人跑去网吧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