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5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8月18日,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5周年之际,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举办了一场以“互联网司法与数字治理现代化”为主题的研讨论坛。
作为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自2017年8月18日挂牌成立以来,持续探索互联网司法改革创新未来发展进路,努力构建互联网技术深度应用、在线诉讼规则创新、依法治网实体裁判完善3个层次的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截至今年8月1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共结案81443件,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70余案次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还被评为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写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
诉讼全流程在线化
经过5年探索,杭州互联网法院已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流程在线诉讼,成功打造全国首个互联网诉讼平台,实现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数字化,让当事人“一次不用跑”就能完成整个诉讼。
这意味着,假如有一位北京网友因网购纠纷欲起诉杭州某互联网公司,可以不用跑到杭州,公司也不必到北京应诉。双方通过互联网诉讼平台在网上就可完成起诉、调解、立案等诉讼环节。
不仅如此,杭州互联网法院首创异步审理模式。这种模式突破了时空界限,当事人可以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登录平台完成诉讼,大大便利了因身处异国、公务繁忙、身体不便等客观困难无法同步到庭的群众。
针对最重要的证据问题,该法院还打造了首个司法区块链平台,实现电子证据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截至目前,上链数据超66.9亿条。
5年的探索实践中,该法院制定完善了在线庭审、电子证据、电子送达等全套诉讼规则,确立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标准,为《民事诉讼法》增设在线司法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在线运行规则》等提供实践样本。
规范边界清朗空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只有为网络空间织就健全的法网,“虚拟社会”的规范有序才有根本保障。
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明确网络行为规范边界,审结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互联网案件,弘扬新风正气,深化网络生态治理,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如支持网络平台关停“不规范直播”,明确主播在直播营业中应当遵守公序良俗。审结“百万大V”隐瞒判决真相误导公众案,准确认定虚假信息传播、谣言扩散的侵权责任。化解多起涉社交平台、网络群组名誉侵权纠纷,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这些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强化网络环境下公民权益保护,妥处河南毕业生网络求职遭地域歧视案,依法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审结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组织搭建平台买卖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等,有效惩治违法收集、贩卖个人信息行为;妥处个人征信信息风险防控案,促进个人信息合法合理使用。
引领网络健康有序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法律挑战,迫切需要发挥司法鼓励创新、规范引领的功能作用。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深化知识产权、企业产权、数据权利的司法保护,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2018年12月6日,“中国网络作家村”启动上链后,支持网络著作权人上传作品、保存证据,解决作者身份确定难、侵权证据取证难等问题。截至目前,已有187位作家入驻司法区块链平台,上链千余篇作品,总产值达3.7亿元,侵权纠纷发生率较同期下降约15.4%。
浙江外贸经济活跃,针对跨境贸易纠纷化解,2020年7月1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设立全国首家跨境贸易法庭,上线跨境贸易司法解纷平台,多种纠纷在线“一站式”解决。
杭州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学军表示,该院将坚持以技术为牵引,加快信息技术从为传统审判业务流程提质增效,转向“数字赋能”和“制度重塑”,实现互联网司法由在线化向平台化、数字化、智能化纵深推进;以深化数字化改革为导向,将智能化辅助审理适用范围拓展至更多纠纷领域,大幅提升互联网司法生产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