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浙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
《方案》明确支持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
支持设备更新行动
支持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
省级财政实施中小企业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财政激励试点,2024—2025年,每年新增支持试点县(市、区)20个,重点聚焦数字化改造设备更新项目;支持一批省级行业级、区域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每家补助500万元;争取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支持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制造业,以及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重点行业,支持实施一批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引导重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优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引导结对的工业大县和山区县将更多激励资金用于重点行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争取国家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
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
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等,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对市县予以激励支持。支持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省级财政对省级项目予以支持,市县项目由各地制定相应支持政策。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企业让利,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对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予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省级财政自2025年起对市县予以奖补。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安全评估工作,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对市县予以奖补。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燃气管道及设施设备换新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严格落实市政燃气管道、厂站及设施等更新改造的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健全城镇燃气老旧管道等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各地要在明确燃气管道权属的前提下,引导推进燃气管道设备设施换新,省级财政自2025年起对市县予以奖补。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建筑节能改造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
各地有序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省级财政自2025年起对市县予以奖补。支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各地要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理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级财政自2025年起对市县予以奖补。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
支持城市交通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等汽车电动化更新及运营,省级财政统筹中央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统筹省级专项资金引导推动各地加快更新存量老旧货船。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鼓励各地制定补助政策,引导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支持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内河货船报废更新,支持新购置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省级财政统筹省级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开展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替换,省级财政对市县予以激励支持。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报废更新、船龄10—20年的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全省大中型渔船北斗救助终端更换为北斗三号。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
省级财政对中央明确的七大类农机具分类分档予以补助。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符合条件的高耗能农机报废给予定额补助,报废补偿资金由省和地方共担。政策期限为2024—2025年,后续视工作推进要求予以调整。
支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新建标准化设施大棚和报废更新非标、老旧农用设施大棚,结合农业“双强”、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等项目和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并根据不同项目区分不同标准进行补助,常态化实施政策,后续视工作推进要求予以调整。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设施大棚提升改造,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同一建设内容不重复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支持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
对农事服务中心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按其申报星级验收后达到三星至五星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每个补助分别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每个补助不超过300万元。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推动高校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更新
省级财政设立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专项资金,支持省属公办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持高校基础教学与科研设备更新、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高校设备更新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
支持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公益性文旅设备更新。积极推动经营性较好、设备直接产生收益可覆盖还本的文旅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列入中央贷款贴息支持。鼓励市县两级结合自身实际,制订配套政策。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医疗装备更新和病房改造提升
在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投入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重点倾向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更新,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医学影像类、远程诊疗等老旧重点医疗装备更新;支持全省公立医院病房改造。省级财政对市县予以奖补。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此外,《方案》还明确:支持推动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支持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服务设备更新;运用政府采购、贷款贴息等综合性政策支持设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