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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新”行动,浙江有哪些财政支持?方案来了
发布时间:2024-04-18 10:09:38

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按照国家标准给予消费者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各地要利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做好资金申领、审核、监管等工作。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给予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予以补贴,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

鼓励各地支持报废非标电动自行车,对报废后购买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进行补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最大程度让利于民,省级财政对市县予以奖补。指导市县统筹资金支持执法办案过程中非标电动自行车属性鉴定等工作,加大非标电动自行车更新宣传以及登记服务点建设等。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左右享受立减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智慧商圈、步行街等消费载体,举办智能家电推广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级财政对市县予以奖补。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实施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

积极引导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厨房、卫生间进行装修改造,鼓励推广装配化装修,支持装修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切实提升居住品质。省级财政结合各地采用装配化装修进行“厨卫换新”试点推进等情况,自2025年起对市县予以奖补。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支持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加大基层回收站点布局,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支持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拆解龙头企业培育,省级财政对市县予以奖补。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支持标准提升行动

支持标准提升

对牵头制定并完成发布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标准和重要地方标准的,省级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和10万元/项的补助,参与制定的按照排名先后酌情补助。对牵头和参与制定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标准、重要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的,鼓励市县因地制宜制定补助政策。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陈周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