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2年1月17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2021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的复杂局面,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三个争先”,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开新篇
共同富裕示范区落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在全国首创成立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推进机制不断完善。编制重点任务、突破性抓手、重大改革、典型案例等“四张清单”。各项改革政策加快落地。15个国家部委(单位)出台专项支持政策。40余家省级部门出台配套落实政策。启动首批28个共同富裕试点建设。
(二)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韧性增强
GDP稳步增长。全年全省生产总值(GDP)73516亿元、增长8.5%,增速好于全国、领先东部。三次产业稳步提升。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2%、10.2%、7.6%。三大需求稳中提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8%,出口占全国份额为1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三大收入持续改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4.0%,规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24%(1-11月),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8%。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各项贷款余额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5.4%。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量全国第一。
(三)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联动推进
创新强省建设加快推进。之江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100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家。形成101项进口替代成果。新增两院院士5名。制造业竞争力加快提升。获批全国首个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宁波舟山港集团获得中国质量奖。市场主体全面升级。为企业减负超2500亿元。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100家,培育单项冠军35家。
(四)改革攻坚和开放水平全面提升
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规范化推进。建成上线“七张问题清单”“民生关键小事智能速办”“浙江外卖在线”等一批重大应用。省市县三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全面上线。营商环境便利化行动深入实施。我省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全面实施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改革。实施信用“531X”工程2.0版。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煤电和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形成有涨有跌的市场机制。管道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和管网代输合计气量85.7亿方。对外开放持续扩大。迭代推进“一带一路”标志性工程建设。“义新欧”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904列。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连续13年居全球第一,成为全球第3个3000万标准箱超级大港。外贸外资保持稳定。新增世界500强和跨国龙头企业项目20个。实际使用外资183.4亿美元,同比增长16.2%。
(五)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大力推进
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实施。积极推动10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全面推进首批11个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建设。印发实施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嘉湖片区实施方案。粮食安全保障持续强化。压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112.5万亩。新时代美丽乡村高水平建设。深入实施“千万工程”,启动首批10个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和100个未来乡村建设。乡村集成改革持续深化。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创建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30个。
(六)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
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共同筹备召开2021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24项一体化协同事项深入推进。大湾区能级不断提升。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数量从1059个整合至134个。公布首批7个高能级战略平台培育名单。大花园建设不断迭代。发布首批8大类16个大花园“耀眼明珠”名单。大通道建设扩面提质。建成杭台高铁、金台铁路、杭海城际、杭绍城际、宁波舟山港主通道等一批项目,新增铁路、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630公里。大都市区各项行动取得实效。印发实施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五年行动计划。海洋强省建设持续推进。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的若干意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卓有成效。召开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暨山海协作工程推进会。构建“1+2+26+N”政策体系。新签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369个,到位资金460亿元。对口工作统筹推进。安排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共计62亿元。
(七)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持续深化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面推进。印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编制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低(零)碳试点示范建设。“两高”项目整治力度加大。开展“两高”项目清理整治、“两高”项目专项审计、能耗双控专项督查。提高新上产业项目能效准入标准,优化省市节能审查职权。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4%。完成1460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5.2%。高标准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印发实施浙江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深入开展。两山转化机制持续优化。36个试点县率先开展GEP核算工作。全面推进湖州、衢州、丽水“两山银行”试点全覆盖。
(八)文化浙江建设扎实推进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完成送书下乡150万册、送戏下乡2万场任务,新建农村文化礼堂2026家。国家版本馆杭州分馆、之江文化中心等文化地标加快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成功承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现场会,扎实推进京杭大运河博物院、浙东运河文化园等重点标志性项目建设。培育“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品牌。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人数居各省(区、市)首位。
(九)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持续加强
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122.4万人,帮扶困难人员就业12.9万人。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新(改扩)建农村普惠性幼儿园113所。制定实施“双减”工作方案。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正式落地,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挂牌运行。我省运动员在东京奥运会获得金牌数列全国第一。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1万元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5个,新增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5家。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7.4万套。平安浙江建设不断深化。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9%、11.2%。
(十)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发力
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速。省“4+1”重大项目、“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17%、129%。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投资“赛马”激励机制、全要素精准直达最优项目机制。要素保障持续加强。预支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近2万亩。争取到财政部下达专项债券额度2235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0.18亿元。
二、2022年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目标
(一)指标体系设置上,一是与“十四五”规划衔接。二是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衔接。三是与“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衔接。四是与国家和我省历年计划指标衔接。
(二)目标体系设置上,主要考虑四方面:一是适当高于“十四五”期间的年均增速目标。二是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保持一致。三是充分体现我省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四是体现稳定预期的要求。
基于以上考虑,提出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