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1.未明确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噪声等各部门责任边界清单,存在职能交叉、边界不清问题。
2.“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划分规范尚未发布,“集中区域”、“周边”等概念暂未明确界定。
3.部门间联动还不够到位,联防联控机制尚不健全。
4.噪声污染监测系统尚不完善,自动监测布点仍不多,监测系统评价体系还不健全。
5.各部门间的噪声监测指标和设施设备各不相同,监测数据互通和信息公开较欠缺,数据有效统筹利用需加强。
6.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衔接存在脱节,环评未全过程介入规划方案制定过程。
7.部分区域在制定、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和安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时未充分考虑噪声影响,“老厂新居”“先房后路”“先路后房”等问题突出。
8.房屋设计、建设、验收交付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落实隔声设计相关技术规范,“交房即投诉”现象频出。
9.夜间渣土车运输噪声扰民严重,已成为夜间噪声污染投诉的重点。
10.施工噪声管理措施偏重于施工时间的调整和采取临时性隔声措施,对打桩施工、砼土浇注等缺乏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低噪设备和低噪工艺的源头替换工作进展缓慢。
11.夜间施工许可与落实监管工作存在差距,投诉占比较高。
12.广场舞等社会噪声扰民问题,基层执法缺乏取证能力,处罚力度较弱,实际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