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B-READY评估指标体系,着力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按照全省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以及我市“十大引领性集成改革”的相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我市进一步深化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建平带队开展了广泛调研:听取《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2024年杭州市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改革清单》(即创新营商环境7.0版改革清单,以下简称《改革清单》)中24个责任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召集10个主要部门进行座谈交流;赴西湖区走访企业并组织现场调研,听取包括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民营企业在内的多种所有制企业和部分企业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同时调取了涉企服务应用平台2024年1-8月归集的涉企问题(含12345、亲清平台)58万余条,进行面上分析和选点跟踪,结合审计监督工作中反映的内容,进一步了解涉企问题的分布和处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要求,紧紧锚定《实施方案》,年年更新《改革清单》,积极落实101项国家创新试点事项和52项杭州特色举措,推动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报告前,创新试点中50项改革举措已由国办发文向全国推广,另外51项改革举措已形成杭州经验汇总上报,创新试点工作多次得到国办肯定,获全省改革突破奖金奖。同时,以企业有感作为创建营商环境最优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经营活动遇到的非市场问题,2024年1-8月,全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共归集涉企问题587688个,办结586865个,办结率99.86%,满意率97.38%。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中连续五年排名第一。政务、法治、市场、经济生态、人文等五大环境优化提升,主动对标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劳动力、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争议解决、市场竞争和企业破产十大指标;市场经济持续活跃,2024年半年度杭州经济总量突破两万亿大关,并成为全国第4个企业数量破百万的副省级城市。
(一)推动市场化营商环境更加活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赋能市场主体提升竞争力。出台《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五个坚持”推进“五大跃迁”,便利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制订《持续便利企业市内跨区迁移工作指引(试行)》,优化市区两级企业登记管辖权限,开办企业一日办结率99%以上,促进企业跨市迁移净流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深化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引导市场强化诚信经营理念,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助力产业升级提升发展潜力,推动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三证齐发”,助推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深入推进“用地清单制”工作,统筹推进“工业上楼”,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持续提升企业投资项目便利度;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在产业园区推行“一免、四减、四保障”改革措施,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助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借助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整合共享,全省首创“专精特新贷”担保产品,促进金融资源更好服务高新企业;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实现上架科技成果2.45万项,1751项成果实现转化金额2.8亿元,推动市场强化研发投入,提升创新创业活力。
(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规范。加强产业立法供给,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出台《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等条例,加快推动《杭州市数据交易流通促进条例》《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立法进程,“小切口”解决针对性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推行“行政行为码”亮码检查,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在全省率先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不予行政处罚、行政指导“柔性执法三清单”,全市涉企行政检查同比下降44.6%,涉企行政处罚案件量同比下降35.6%。加大司法支撑力度,优化破产处置程序,上线“破产智审”平台实现档案信息一站式查询,便利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探索多元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开展“法护营商”律师服务年活动;优化诉讼程序,调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及费用,推进政务诚信诉讼协调机制建设,特殊主体积案实现清零。
(三)推动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加开放。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行港资企业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权市域范围实现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49家,实际利用外资46.59亿美元,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二。优化跨境贸易流程,开展中国-新加坡“一次录入、同步申报”通关便利化项目试点,推动“机坪直提”“船边直提”等业务改革提升物流作业效率;创新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支持新能源汽车“即报即放”降低企业物流及仓储成本,促进外贸新动能产业贸易便利;创新推出全链条智能化办税场景,实现缴税渠道多元化,出口退税“智能化”。优化国际化人才服务,结合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需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和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截止目前,510名持有国际职业证书人才通过比照认定获得工程师职称;发布AI Hangzhou“一站式”涉外综合服务平台,多维提升在杭境外人员生活便利度。
二、存在的问题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虽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对标国家和世行营商环境标准,对照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我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仍有提升空间。
(一)在改革事项纵深推进方面。一是政务服务增值化水平仍需提高。部分企业反映资质类企业注册需要跑多个部门重复递交材料,线下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未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办事多头跑、重复跑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尚未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注销办理不便、时间较长,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变更注销意见不一;部分产品(危险品货物、种苗、真空包装、高新技术货物等)通关便利化程度仍需提高。二是行政监管质效仍需提升。部分企业反映对涉审中介监管不力,存在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不佳、出具报告过慢、违反强制性条文或超出服务资质等现象;部分企业反映“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改革仍需深化,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情况依然存在。三是涉企权益保护仍需加强。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存在“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难题,影响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支付不够及时,有区、县(市)存在工程竣工3年以上尚未开展结算审核程序的项目。“企呼我应”涉企服务平台问题化解机制不够多元,为企服务推动问题解决由“一件事”到“一类事”提质力度有待增强。
(二)在改革事项落地见效方面。一是部分数字化项目存在对接堵点。部门数据开放质量不高,标准不一,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数字证书CA互认签章验签工具等需要各系统对接的技术应用仍不成熟;一些市场主体牵头的项目,如智能网联车使用的高精度地图,由于测绘单位、图商、车商面对不同需求生产的地图数据格式不统一而未能成型。二是部分信用评价应用较为狭窄。如政府招投标领域的企业信用报告还不能完全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企业信用数据还不能完全作为企业信贷融资证明。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中,我市虽然建立了信用标准规范和监管闭环机制,但由于缺少卫生健康领域以外的监管数据支撑,难以反映监管相对人的整体情况,在有较强应用需求的医美信用评价上,应用效果尚不理想。三是部分改革推广存在难点。如我市在房建市政类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中深化开展“评定分离”综合试点取得了较好反响,但因缺少相关的规章政策文件,“评定分离”在更大范围推广较为困难。
(三)在改革事项联动协同方面。一是横向跨部门监管协同存在不足。如“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改革事项中,对于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从责令整改到行政处罚再到刑事立案,由于多部门协同不畅,案件存在流转取证难、移送交办难、处理处罚难,影响综合治理效果。在“充实国际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认可目录”改革事项中,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涉及主管行业多、专业性强,部分准入类领域资格认可突破较为困难,需要多部门会商予以解决。执行工作中“立审执”协调配合不畅,立案、审判未能兼顾执行,拒执罪威慑力不强,公检法打击拒执违法行为的共识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纵向跨层级争取支持需要加力。如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目前仅在试点地区适用,对于破产企业在试点地区之外的财产不适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破产案件财产处置效率,影响改革实效,需要更高层级立法支持。在税收事先裁定中,省税务局起步相对较晚,形成的案例数量较少,对我市企业参考作用偏弱,需要争取加强指导以防控税务风险。三是部分省统建系统建设未升级影响改革成效。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存在部分申报材料、批复文件无法共享等情况,导致企业重复提交资料,未能达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改革要求;省投资监管平台的外线施工联合审批模块设置与我市改革要求不相符,我市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未能实现并联审批。
三、意见建议
营商环境是杭州在城市竞争中的核心优势,要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为契机,锚定更高目标,接轨国际标准,突出市场主体感受,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企业诉求为导向,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立足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着力改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基本要素保障,统筹推进水、电、气、能源、网络等基本服务保障,适度超前布置算力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加强土地要素保障,积极落实“春晖计划”,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从应用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到产业培育的全链条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加快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进一步扩大数据开放范围,强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开放更多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和促进产业发展的数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纵深推进预付式消费市场化改革,扩展“信用+”应用新场景;积极开展涉企服务专项整治,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培育高端化、国际化、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市场;做深做实合规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项目全流程提供更广泛更深层次的集成服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二)以良法善治为遵循,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机贯通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优化企业全链条法治保障。推进高质量立法,高水平实施《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套出台实施方案完善做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积极推动以“小快灵”特色立法解决产业发展需求,提高立法针对性。推进高水平普法,加强普法宣传,做好“8+4”经济政策体系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民营经济32条”政策措施精准落地;积极开展涉外法治宣传,夯实涉外法律服务;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数字经济以及未来产业布局,完善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进高效能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以“整体政府”理念推进各部门监管和执法工作,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加强市场态势分析和类案研究指导,以更公平治理、更扎实服务提升执法质效。推进高标准司法,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在商事纠纷领域的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执源”治理,深化“三庭一院”协同联动机制,注重“立审执”协调配合,加强公检法司部门协同,着力保障市场主体各项权益,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切实彰显司法力度。
(三)以国际标准为引领,进一步推进全面开放。坚持以国际化为导向,以制度开放为动力,按照最高标准,不断提升杭州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大“引进来”政策机制供给,加强通关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外资企业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接轨国际标准,继续加大国际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畅通外商投诉渠道,保障外资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政企互动、上会协商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土创新主体开展人工智能、新能源、医药等重点领域合作,更好融入本土创新体系,提振外商投资企业扎根杭州发展信心。提高“走出去”综合服务能力,健全“长三角”区域海关通关协调处置机制,完善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深化出口危险品“批准检验”改革,提高真空包装、鲜活易腐产品通关时效。加强海外服务布局,优化金融跨境服务,推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税便利化先试先行。发挥好全球数贸会作用,推进数据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动,努力在全球数字贸易中占据更大份额。
(四)以增值服务为手段,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系统总结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以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源头治理”理念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迭代整合优化升级涉企服务平台,积极探索AI人工智能赋能增值化改革,推进问题交办闭环管理和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强化数字化改革产品的堵点治理,推动“企业码”“市民码”等系统功能完善、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提高企业注销效率,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以“系统集成”思维推进政策体系优化,加强普遍性问题分析,及时在制度机制层面作出适应性调整。持续做好普惠性政策设计,开展企业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强化政策系统集成,畅通政策优惠深入到制度创新的改革路径,切实形成一批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惠企利民政策措施。以“提能升级”要求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围绕《实施方案》和《改革清单》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践,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支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创新试点,推动试点成效提质扩面,形成更多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改革样本。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