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听取和审议推动“千万工程”走深走实以及乡村振兴“二十三条”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项目。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谋划和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将此项专题监督调研作为中心工作贯穿全年。一是把握根本遵循。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最新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着力将“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运用到监督调研开展各环节。二是突出监督重点。聚焦当前我市深化“千万工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精心选取“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高水平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市”“发展和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打造新时代和美乡村”等六大重点方面开展监督调研。三是务求调研实效。赴全市所有涉农区、县(市)实地调研,与村书记、新农人、基层一线干部等交流座谈,并召开市级部门、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工作座谈会,全方位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同时,为拓宽工作视野,围绕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县域集聚发展及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等主题,先后赴南京、杨凌两大国家级农业高新区以及丽水、衢州、绍兴等地学习交流。四是拓宽各方参与。组织市人大农委委员、农业和农村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咨询专家组成员以及涉农代表开展调研,注重用好“杭州数智人大”应用场景,特别是结合重点建议办理,围绕“新农人”、乡村人才培育等乡村振兴热点重点问题,开展“市长·代表面对面”专题协商,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二、市政府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聚焦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扎实推动乡村振兴“二十三条”政策落实落地,工作成效明显。
(一)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聚焦高水平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市,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前三季度农林牧渔业增长3.5%。一是稳产保供基础更加坚实。深化“多田套合”耕地综合整治,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全年粮食种植面积超140万亩,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均实现增产。二是现代农业高质高效。新型综合种养面积突破20万亩,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现代农事服务中心、农业“标准地”等建设稳步推进,“浙杭优”“杭糯玉”等水稻玉米良种创新发展,湘湖实验室建设成效显现。三是特色产业稳中有进。西湖龙井茶产量、产值稳中有升,品牌价值连续六年居全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榜首。新启动打造10条10亿元级的农业全产业链,全市有31个农产品入选全省土特产百强,通过三产融合带动全市休闲农业总产值增产10%以上。
(二)新时代“千万工程”深化推进。聚焦打造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的杭州范例,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一是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加快。结合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新启动打造特色村30个、未来乡村41个、数字乡村10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7个,入选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二是村居环境持续提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公路建设协同推进,不断深化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全省和美乡村“三大行动”现场会在杭召开。三是乡村生活优质优享不断提升。农村公路、饮用水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充电桩、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等现代化设施扩大覆盖,乡村治理体系更加现代化。
(三)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成效显现。聚焦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坚持强村、富民、兴业一体推进,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4%。一是多措并举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推广强村公司、飞地抱团、片区组团、共富联合体等新型模式,“一村一策”助力薄弱村发展,已有1553个行政村完成“8050”目标。二是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收。深化“共享村居”试点,盘活闲置农房资产。通过建设共富工坊、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增收举措,带动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2%。三是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延伸茶叶、水果、笋竹、蜂产业、中药材等富民产业链,迭代升级全域乡村旅游,乡村音乐基地、度假营地、博物馆等不断涌现。四是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在全省首创“种楼”“种田”利益共享机制,稳步推进农民转移集聚,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加快西部区、县(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提档升级。
(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保障不断加强。聚焦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系统提升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水平。一是人才保障系统提升。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引育现代“新农人”3.35万人、农创客9646人、乡村职业经理人和乡村运营师87人,引进乡村运营团队67个。二是金融保障系统提升。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稳步加强财政资金保障,集中财力办好“三农”领域大事要事,加大涉农贷款及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力度,针对综合种养创新推出农业政策性担保新险种。三是空间保障系统提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58亩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农民建房建设用地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四是改革保障系统提升。稳步推进余杭区、临平区、建德市三地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集体林权、农村“三位一体”改革等稳步推进。
三、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对照打造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范例的目标要求,综合考察调研情况及代表意见建议,以下几方面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在推动“农业更强”上还要持续巩固提升。一是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湘湖实验室、市农科院、市农发集团等聚焦“杭州所需”深化科研攻关、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农业新质生产力成效不够明显,与南京以国家农高区为平台,加快白马未来食品研究院等建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延链升级等先进经验还有差距。二是农业发展空间挖潜还需加强探索。杭州耕地总量较少,农业发展空间受限,山林资源科学利用尚在起步探索阶段,需总结综合种养工作成功经验,加快山林经济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农业“双强”行动还需继续深化。高质量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数智赋能现代农业、先进适用小型农机具研发制造推广、农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现代化农事服务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二)在推动“农村更美”上还要持续巩固提升。一是规划引领还要加强。近年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加大乡村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建立驻镇街规划师制度,但调研座谈中基层建议要进一步加快乡村规划的编制和落地,以更好发挥乡村规划在空间利用、村庄布局、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公共配套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二是“三大行动”推进要攻坚克难。调研中发现,基层对“三大行动”中管线序化工作呼声较高,反映部分杆线对村居整体风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现代化机械作业等造成较大影响,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杆线管理主体较多、大范围序化所需资金压力较大,需市级层面进一步加强统筹推动。三是村居长效管护还要加强。部分已实施过新农村建设的中心村和精品村亟需有机更新,部分村社建设中还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干部干群众看”等现象,需更加重视建设后运维管护工作,并进一步激发群众主体作用。
(三)在推动“农民更富”上还要持续巩固提升。一是村集体发展活力要进一步激活。调研中发现,目前强村公司业态相近、资质资金受限、业务拓展难度较大等导致带动致富能力不强,农房等农村闲置资源盘活难度较大,还需持续深化改革以激发发展活力。二是集体经济消薄、低收入农户增收仍需高度关注。截至目前已有81.6%的行政村完成“8050”目标,但距离全市基本实现“8050”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同时,全市低收入农户较多依赖政策性增收,如淳安低收入农户组成中转移性收入占比达70%以上,难以持续保持较快增长,需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三是乡村“土特产”先行发展还需持续深化。虽然大力推进区域性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但基层反映还存在特色资源挖掘不够、科技创新不够、产业链延伸不足、带农增收作用未充分发挥等薄弱环节,西湖龙井、千岛湖鱼头、临安山核桃、建德草莓等品牌还需擦得更亮。
(四)在推动“保障更有力”上还要巩固提升。一是各方面要素支持有待加强。资金保障上,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空间保障上,基层对设施农业、乡村产业发展所需的设施用地、建设用地落地难以及村集体留用地指标兑现难等呼声较大。政策供给上,乡村振兴“二十三条”今年年底即将到期,基层建议新一轮支持政策要对秸秆综合利用、林下经济、地方“土特产”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予以更大支持力度,并加强基层可操作性。二是人才支撑有待加强。调研中基层反映,虽然大力推进“新农人”培育行动,乡村运营人才依然较为紧缺,导致乡村资源禀赋难以转换为较好收益。三是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待加强。虽然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种楼与种田利益共享’”“西部区、县(市)跨越发展补短工程”等市域均衡发展重大举措,但受制于地形地貌,西部山区村落分布相对零散,有的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覆盖及作用发挥受限,导致部分群众对新型城镇化推进成效获得感还不够强。
四、有关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系统部署。接下来的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改革,持续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挖掘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潜能,高质量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强市建设。一是切实增强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能力。扎实落实粮食安全工作责任,坚持“大食物观”与遏制食物浪费并重,保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二是持续深化农业“双强”行动。紧盯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等领域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健全湘湖实验室等重大平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强先进适用农机研发推广,加快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全力发展适宜杭州实际的都市农业新质生产力。三是充分挖掘山林资源。发挥杭州作为浙江第二大林区优势,因地因时发展林下中药材、食用菌、木本粮油等特色产业,推动山林资源转化为共富引擎。
(二)激发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活力,高质量推动强村富民兴业。一是扎实推进农村改革。结合杭州实际,扎实推进闲置农房盘活、集体经济增收等领域改革探索,有序开展新一轮土地承包延包试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动力。二是扎实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加大强村公司发展指导支持,强化乡村运营人才引育和队伍建设,推动多元稳健经营、理性投资开发、规范有序运转。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增收,推动“8050”目标如期完成。三是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做深做细“土特产”文章,及时出台引导政策,深入挖掘乡土资源、特色优势,推动一二三产高层次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创富质效。四是扎实推进农民增收致富。强化共富工坊、开发公益性岗位、联农带农机制等农民增收举措,促进农民收入全面增长、实现共同富裕。
(三)展现新时代和美乡村独特韵味,高质量绘就现代版富春山居图。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完善乡村规划“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联动机制,深化驻镇(村)规划师体系,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二是强化示范带动。深化新一轮未来乡村建设,梯次打造一批和美乡村建设村、特色村、引领村,加快现代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打造更具杭州辨识度的和美乡村,加快实现“在杭州看见乡村未来”目标。三是强化风貌管控。协同推进“三大行动”,针对基层反映较多的管线序化行动加大市级统筹指导力度。四是强化长效运维。实施村庄有机更新,推进微改造、精提升,推广建德“人人都是保洁员”经验做法,发动群众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四)集成乡村全面振兴要素保障,高质量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支撑。一是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市域协调均衡发展攀登行动,持续深化“‘种楼与种田利益共享’”“西部区、县(市)跨越发展补短工程”,稳妥推进农民转移集聚,有力有序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二是尽快谋划新一轮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科学总结本轮政策实施成效,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领域,加大对西部山区四区、县(市)支持,加强政策执行全过程跟踪指导,提升政策系统性、精准性、可操作性。三是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加大落实乡村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完善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占比稳步提升。四是激活乡村人才资源。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注重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乡村经营管理、乡村电商等方面发展人才,不断壮大“新农人”“农创客”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