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4-26 09:56:21 Fri   

(2024年4月29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听取和审议我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文明建设执行情况既是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更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助力市委市政府“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范例”要求的具体体现。

为高质、高效开展听取审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2月就启动相关工作,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李火林主任于4月中旬带队现场视察八堡泵站、运河二通道、下沙港、顶正包材有限公司、新湾街道河道整治项目、奔马化纤纺丝有限公司、塘湾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督查问题整改现场、三泉王未来社区以及谢径安传化生态农业项目,对我市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卢春强副主任也带领城建环保工委先后开展了问卷调查、专题调研、明察暗访等工作。一是重点听取生态环境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审计局等部门意见建议;二是通过杭州日报、都市快报、人大网、人大有关监督场景等平台以调查问卷形式征集社会各界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现场调研荣盛化工35蒸吨锅炉改造等工作,实地了解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四是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拍摄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专题视频片,并制作了一期《我的圆桌会》专题节目;五是对2023年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生态环境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回头看;六是对人大生态环境监督场景反映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等文件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杭州,积极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圆满完成杭州亚运会生态环境保障任务,首获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金鼎、“无废城市”清源杯,连续8年获美丽浙江考核优秀,生态文明和美丽杭州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均取得新成效。蓝天保卫战方面,全市域PM2.5全年平均浓度达到28微克/立方米,大气优良天数达到327天,优良率89.6%。碧水保卫战方面,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优于Ⅲ类比例、功能区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三年实现100%。净土保卫战方面,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49%,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调查问卷结果也显示,有99%的参与者对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有91%的参与者认为我市生态环境状况与去年相比有明显改善。

(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市政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到美丽杭州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一是制定了《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设立了生态保护、环境改善、绿色发展、宜居城乡、美丽人文、美好生活、治理体系7个方面30项评价指标并认真组织开展了相关评测工作。二是创新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2023年第一次落实15个市直部门和13个区县市政府及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三是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滨江区、淳安县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临安区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四是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力度持续加大,近三年年完成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均超过300件。

(三)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圆满完成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会期空气质量实现历史最佳。二是一体推进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整改,省委“七张问题清单”问题整改销号60项,入选正面典型案例9个,居全省前列。三是完成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1个正面典型案例上报中央督察办。四是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噪声专项治理,累计整改销号省市噪声投诉件273件。

(四)人大各项审议意见和建议全部完成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文明建设执行情况,共提出五方面24条具体问题清单都进行了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组织开展的助力亚运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六大专项”监督活动提出的27项具体问题以及噪声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提出的12项具体问题也均及时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生态环境虽然持续好转,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一定差距,与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部分领域生态环境治理问题还较突出。大气环境方面,我市空气质量绝对值排名仍然全省靠后,市区PM2.5平均浓度(31)和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4.4%)未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省下达任务分别为28和88%)。水环境方面,根据市人大生态环境监督场景显示数据,部分重点河道监测断面水质预警数据较高,如临平区上塘河保障桥站点2023年水质监测预警次数达到540次。此外,人大生态环境监督场景显示水环境总体状况虽较好,但本次审议期间现场督查发现拱墅区南黄港桥附近污水直排河道造成污染等问题还较多,在市生态智卫系统中还不能及时发现相关问题,也不具备向人大监督场景提供相关数据的条件。

(二)绿色低碳发展模式还需不断探索。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决策。我市虽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评价指标和标准规范体系不健全、数据收集渠道不完善,市人大生态环境监督场景从市生态智卫系统取得的数据仍停留在2020年,部分碳相关数据更新严重滞后,无法充分反映我市有关工作情况。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作为我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重要转化实践基地,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2%的参与者认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应加强规划管控,分别有56%、56%、52%的参与者认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应加强水环境治理、绿色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群众对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期望较高。

(三)城乡人居环境还需持续提升。纵深推进美丽城乡建设,大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部分设施运维养护责任要进一步落实,部分设施污水处理水平与水环境治理要求存在差距。二是部分城区“污水零直排”还未实现全覆盖,如2023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富阳区银湖街道万达同心湾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河道。三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全市各地农村均存在秸秆焚烧问题。四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有所放松,如上城区金棕榈花园等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小区和公共区域内垃圾乱丢乱放现象有所增加。五是建筑垃圾处置,特别是渣土和装修垃圾处置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时有发生,与“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六是噪声等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仍较突出,信访部门提供数据显示群众相关投诉信访量仍较大。问卷调查显示,75%的参与者认为需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69%的参与者认为需加强废弃物治理工作。

(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体制机制还需不断完善。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局与各有关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数据整合机制、成效综合评价机制均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门和属地政府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如在固废处置方面,市生态环境局虽牵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但我市各类可回收资源的利用管理仍分散在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城管局、建委、卫健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间职责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可回收资源处置利用底数不清、去向不清,部分回收利用环节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和《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指标体系》以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初步提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40项评价指标体系,但各项指标的有效性、精准性还需进一步研究评估和不断完善。

(五)生态文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是全民参与的意识不强。如本年度听取审议工作开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虽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以及人大监督场景等多个途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同时也通过《我的圆桌会》节目进一步听取市民、专家和学者意见,但总体看,市民参与度不高,全市仅有约1000人填写问卷。二是全民自觉的意识不强。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如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还未深入人心,部分群众对河道污水排放现象还存在事不关己的情形,部分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主动性还不够强等,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还以政府职能部门推动为主。

三、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地位。一是要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五位一体”同步推进的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要求,同步推进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五方面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杭州”建设工作融合。要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美丽杭州”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体推进、一体监督、一体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检验“美丽杭州”建设成效的重要检验依据。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我市已制定出台的生态环境领域10部地方条例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发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法律刚性约束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部门协同机制。在进一步发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作用的同时,要切实强化与发改、建委、城管、农业农村、文广旅游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要推动形成各部门相互协同、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要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提出能反映杭州特色的,可量化、易收集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强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三是要进一步加快完善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保障体系。要以《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立法工作为契机,对我市现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有关法规进行全面评估,提出现有条例修订和增补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体系。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能力。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加强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水环境方面要在继续强化对市控以上断面水质监管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和群众身边小微水体水质监测和治理;声环境方面要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噪声专项治理为契机,重点加强住宅小区等敏感区域噪声治理水平和能力,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要对照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任务安排情况,尽快将有关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和相关职能部门,并做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日常考核。同时要结合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提升年度考核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要坚持绩效导向,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建议,结合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以及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督察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对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主动自觉。一是要强化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自觉,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切实发挥志愿者引领带动作用,切实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真正深入人心。二是要提升各有关部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自觉,要强化对各有关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监督考核,坚持落实生态优先理念,坚持实施最严的生态保护制度。三是要提升各有关部门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的主动自觉,要主动协助人大常委会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监督指标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及时性,切实提升部门管理数据与人大数字化监督场景数据的互联互通水平,充分发挥人大助力政府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林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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