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
9:0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汤海庆作关于《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市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陈马多里作关于《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3.临安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
4.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主任魏丹英受主任会议委托提交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
5.市政府副市长 代表市政府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6.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作依法履职情况报告;
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作依法履职情况报告;
8.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作依法履职情况报告;
9.市政府副市长 代表市政府作关于智能物联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10.市政府副市长 代表市政府作关于我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观看专题片)
11.市政府副市长 受姚高员市长委托提交人事议案并作说明;
(拟任命人员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拟任职发言)
12.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小林受主任会议委托提交人事议案并作说明;
13.市监委主任陈一行提交人事报告并作说明;
14.市法院院长陈志君提交人事报告并作说明;
15.市检察院检察长叶伟忠提交人事报告并作说明。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进行分组审议
1.《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草案)》;
2.《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
3.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人事事项。
2:15,“杭州人大·E讲堂”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建设专题讲座
5:00,举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4月30日
9:00,继续进行分组审议
1.《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2.《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
3.市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及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
4.市政府关于智能物联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5.我市2023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1:3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汤海庆作关于《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表决《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草案)》;
3.表决《关于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
4.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人事事项。
(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