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按BIE规定,有意举办世博会的国家不得早于举办日期的九年,向BIE提出正式申请,并交纳10%的注册费。申请函包括开幕和闭幕日期、主题,以及组委会的法律地位。BIE将向各成员国政府通报这一申请,并告知他们自通报到达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他们是否参与竞争的意向。
考察: 在提交初步申请的6个月后,BIE执行委员会主席将根据规定组织考察,以确保申请的可行性。考察活动由一位BIE副主席主持,若干名代表、专家及秘书长参加。所有费用由申办方承担。考察内容是:主题及定义、开幕日期与期限、地点、面积(总面积,可分配给各参展商面积的上限与下限)、预期参观人数、财政可行性与财政保证措施、申办方计算参展成本及财政与物质配置的方法(以降低各参展国的成本)、对参展国的政策和措施保证、政府和有兴趣参与的各类组织的态度,等等。
投票: 如果申办国的准备工作获得考察团各项的支持,全体会议将按常规在举办日期之前八年进行选择。如果申办国不止一个,全体会议将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若第一轮投票后,某国申请获三分之二票数,该国即获得举办权。若任何申请均未获三分之二票数,将再次举行投票,每次投票中票数最少的国家被淘汰,随后仍按三分之二票数原则确定主办国。当只有两个国家竞争时,根据简单多数原则确定主办国。
注册: 获得举办权的国家要根据BIE制订的一般规则与参展合约(草案)所确定的复审与接纳文件,对展览会进行注册。注册申请应在开幕日之前五年提交给BIE。这也是主办国政府开始通过外交渠道向其他国家发参展邀请的时间。注册意味着举办国政府正式承担其申请时提出的责任,认可BIE提出的标准,以确保世博会的有序发展,保护各成员国的利益。BIE在收到注册申请时,将向申办国政府收取90 %的注册费,其金额按BIE全体会议通过的规则确定。
世界博览会是一个富有特色的讲坛,它鼓励人类发挥创造性和主动参与性,它更鼓励人类把科学性和情感结合起来,将种种有助于人类发展的新概念、新观点、新技术奉献在世人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