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收藏的“文物”
嫌疑人收藏的“文物”
杭州网讯 9月27日,临安警方抓了一名盗窃嫌疑人,细细一审才发现,这贼还真不简单,除了挥霍以外,他还用偷来的钱搞起了“古董收藏”。
嫌疑人说,平时他很喜欢看央视的《鉴宝》栏目。
9月27日凌晨2点多,民警巡逻到衣锦街附近时,抓获了这名姓方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介绍,方某是淳安县左口乡左口村人,今年24岁,抓住他的时候还从身上查出了一台笔记本和两部手机,方某都不能说清来历。
经过审讯,方某不仅交代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是刚刚偷来的,他还交代了自08年以来,爬窗入室,盗窃作案30余起,盗窃现金、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案值达20余万元。
据方某的交代,他走上盗窃的道路源于自己的一次被偷经历。
2008年,他一个人到临安来玩,带了3000多元钱,但不知什么时,他的裤子口袋候被人划出了一个口子,口袋里的那3000多元钱也全被人偷走了。
方某说,那可是他做泥水工辛苦挣来的钱啊!但是,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报案,而想:人家可以偷我的钱,我怎么就不能去偷别人的东西?
那天晚上,方某爬进了一户人家的窗户,偷了200元钱,这是他生平的第一次。
就在方某被抓的当天,民警立即赶赴方某淳安的老家,对他居住的房间进行了搜查。
在方某的房间里,除了笔记本电脑、手机、金银首饰等赃物外,民警还发现了一个木头箱子,里面装有瓷器、铜器、木雕、字画等古玩。
方某说,这里都是他自己的“收藏”,花了他一万多元钱。
原来,方某平时喜欢看央视的《鉴宝》栏目,人家手里一个小小的物件,价值就是好几十万,他也想着靠买文物一夜暴富。
于是,他偷来财物之后,挥霍掉一部分后,剩下的就去地摊上购买“文物”。那一箱子的古玩,都是他从地摊上购买的。
方某说:“我也不知道真假的,不过如果里面有一件是真的,我就发财了。”
目前,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拘,方某购买的这些“文物”,也有待于做进一步的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