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政策问答 |
2014-03-25 19:59 杭州网 |
四十七、增量指标如何提出申请? 答:根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初步设想,申请人可自行登录相关网站,在网站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获取申请编码。也可以选择到各区(县、市)服务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后获取申请编码。 需要现场确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可到指定的对外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四十八、获得的有效编码,是否长期有效? 答:根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初步设想,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失效。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录相关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失效。 四十九、如何查询审核结果? 答:根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初步设想,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申请,次月23日起可在上述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等待摇号或竞价;对于未通过审核的申请,网站将同时说明未通过原因。 五十、如果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 答:根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初步设想,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流程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申请人可以根据查询到的未通过原因,登陆相关网站或者通过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将纳入下一次摇号或竞价指标配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新指标、其他指标申请,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五十一、可否同时申请参加摇号和竞价? 答:根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初步设想,一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申请人若需要变更指标配置方式,可先取消申请,更改指标配置方式后再重新提交申请。单位申请增量指标时,可根据申请的编码数来合理选择配置方式。 五十二、如何查询摇号或竞价结果? 答:根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初步设想,每月26日为摇号日,25日为竞价日(因故变更的应当提前公布,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结果,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徐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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