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起于青萍末
发布时间:2018-08-27 15:32:50

临安马啸公社生产队土地清册。陈立雄 摄

记者 李忠 摄

原临安马啸公社浪广大队支部书记张美新(左),原浪广大队大队长陈传道(右)。陈立雄 摄

1979年春开始,杭州桐庐、临安等地的一些生产队率先将山地、水田分包至户,点燃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星星之火。

从1980年10月起,杭州市开始普遍推行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底,99.1%的农村生产队完成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生产和分配的自主权,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弊病,纠正了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等缺点。

破土:“把田给分了!” 从借粮到分田 一场自下而上的变革

“1978年秋天,那天,就像今天这个时候,太阳快升到山顶了。”陈传道望着窗外的天空,燃起一支香烟,讲起40年前那个改写历史的时刻,“马啸公社书记章文辉悄悄召集了我们浪广和隔壁方家两个大队的干部社员开会,会议的内容就是想‘把田给分了’。”

40年前,陈传道还是个30出头的毛头小伙子,却已经是临安马啸公社浪广大队的大队长。

“分田?”当时,国家实行集体经济的人民公社体制,分田单干、包产到户是政策所不允许的,“章书记说,分田的意思就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隔壁的安徽已经开始这么干了。”

事实上, 整个浪广大队866口人,守着400多亩薄田,却吃不饱,日子确实很苦。用原浪广大队支部书记张美新的话来说,过日子全靠“四点”:靠国家供应一点,靠自己种一点,靠亲朋借一点,靠黑市上买一点。这其中的“借一点”,指的就是去毗邻的安徽山村借粮。马啸公社地处浙皖边界,许多村民与安徽山村有通婚、走亲的习俗。

借粮有借粮的规矩。按照规矩,借72斤粮票和买米的钱,秋收后需要拿100斤早稻谷还。“不仅损失了喂猪的糠、来回两天的误工工分,还有欠了很大的人情。但是,浪广的大部分人就是这样过着前吃后空的日子。”张美新说。

已经实行了20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把全国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大锅饭”的弊端毕现无遗,农业效率低下到了让农民无法生存的地步。

所以,分田到户的消息着实让人兴奋、让人跃跃欲试。

“章(文辉)书记说,我们是浙江省,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经济上,都应该比安徽好,怎么还能去隔壁省借粮呢,我们要先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 陈传道说,正是在章书记的推动下,“包产到户”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决定了。

不过,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正是他们悄然萌动的决定,点燃了杭州农村改革的星星之火。

1979年春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激发。

“以前,我们早晨9点太阳晒屁股了还没出工,11点就回家吃中饭了。一个正劳力,干足一整天,赚十个工分(三毛七分钱)。包产到户后,早晨天一亮就下地干活去了。常规品种的稻谷,从亩产500斤一跃到了亩产800斤。”原浪广大队第一生产队队长叶灿生回忆道。

事实上,效果是惊人的:就在这一年,粮食、收入均翻番,浪广大队迅速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包产到户这把“金钥匙”打开了马啸全公社的大门,激起了周边各大队、生产队农民的向往。广大农民要求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强烈愿望不可抑制地迸发出来,粮食组、茶叶组、杂工组等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迅速蔓延。

1980年春,马啸公社有11个大队实行旱地、山坞田包产到户。1981年该公社15个大队全部实行良田包产到户,成为临安“包产到户第一乡”。全社粮食生产量从1978年的121万公斤增加到159.5万公斤,增长31.4%;农业总收入从1978年97万元增加到174万元,增长79.9%;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71元增加到143元,翻了一番。包产到户两年,改变了马啸公社原来“吃饭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落后面貌。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强调在坚持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可以包产到户……9月23日,临安县委发出《批转县农办党组〈关于建立和健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提出在坚持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下,因地制宜地实行专业分工,灵活多样地建立生产责任制。生产队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凡是适合建立专业组的,可建立专业组;凡是适合分散个人经营的,可建立专业户、专业工;但不允许分田单干。

与此同时,萧山县河上公社上山头生产大队、富阳县东园公社、桐庐县至南公社、临安县太阳公社、建德县李家公社等地的“包产到户”也有了相当规模的发展。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晖 制图 王璟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