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保障,法治蔚然成风 质量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生命线。 我省各级司法部门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全方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了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全程质量监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城乡居民的认同度和满意率大大提高。 “只要通过网上视频就可以咨询律师,太方便了!”日前,杭州市民俞女士,通过西湖区“网上法律服务受理点”联线网上视频接待,得到了值班律师的解答,轻松搞定了困扰她许久的一件烦心事。 该“网上法律服务中心”设在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由中心精挑细选的22位优秀法援律师每天轮流在视频室值班,接待本区市民的法律咨询、接受调解和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 “借助信息化建设,我们有效整合了资源,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质量。”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祝小君介绍说,自2013年6月,该中心启用全省首家“网上法律服务中心”以来,该区已有4200余人通过该中心获得了法律援助等服务。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长效化、制度化发展,需要健全完善的政策保障。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考核,纳入公共服务范畴,纳入政府工作整体规划。 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我省已建立以政府资金主导、社会投入协同、公益捐赠辅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加大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法律服务项目,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水平。2014年以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已达2.04亿元。 此外,我省还建立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表彰奖励,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息息相关。依托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我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无欠薪行动”“法护夕阳红”等专项活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 春江水暖鸭先知。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有最直接的感受。通过公益性、普惠性、便民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全省各地群众处理难事的观念已从“有事找政府”转变为“有事找法律”。 近年来,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成果丰硕。从2013年至今年11月底,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9万件;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3.9万人次,开展各类法律服务15.3万件次;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2185个(其中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582个),调处矛盾纠纷157.9万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1万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630万余份。全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126.5万人次,其中法律咨询77.7万人次,调处矛盾纠纷19.4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万件,引导法律服务11.5万人次。 法相伴,善治来。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正在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