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太阳镇双庙村太阳公社发展问题浅析
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
问题分析。调研组在临安市太阳镇双庙村走访调研期间,对双庙村核心农业企业太阳公社进行实地走访调研。通过调研发现,虽然太阳公社近年来得到当地村委和农户的广泛支持,但主体农业产业部分依旧持续亏损,对当地农业经济、农户收入的带动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1.会员制消费模式发展滞缓。太阳公社采取会员制按产量分配供给的盈利模式,每位会员每周可获得相应的配送套餐,包含大米、猪肉、禽蛋和蔬菜。会员以当年缴纳年费的方式进行消费。该模式虽然能够充分的保证太阳公社对合性消费社群的维护,但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太阳公社产品的推广。
2.农产品市场观念亟待引导。太阳公社主推绿色农业与生态农业,抗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农业生产的成本较高。而在农产品消费领域,消费者尚未形成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消费理念,对反季节蔬菜水果的市场需求仍旧旺盛。相对而言,太阳公社的高品质绿色有机农产品竞争力较弱。
3.农业企业融资困难。农业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仍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不管是银行借贷还是社会资金,均会考量该风险,投资意愿较弱。而在银行抵押方面,太阳公社的前期投入多集中在牲畜上,土地亦属向农户的租赁土地,缺乏自主融资能力。
4.生态农业衍生旅游亟需基础建设。太阳公社除传统农业产业之外,另有生态农业旅游、农村自然教育等衍生产业,但对于相关的旅游产业开发,太阳公社作为一家企业所能提供的基础并不充分。与旅游配套相关的住宿、交通、餐饮等产业未得到充分的基础性支持,仅靠太阳公社自身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解决思路。在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进行市场拓展的基础上,引领培养消费者对高品质农产品的消费理念,推广自然原生态的有机农产品,塑造有机农产品消费文化,循序渐进实现市场推广。
1.以消费社群促消费文化。太阳公社在长期推广中已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消费群体,在此基础上,利用自媒体推广,可以尝试在农产品市场中推广太阳公社“绿色、生态、有机”的农产品消费文化,主打太阳公社的品牌战略,从而拓展消费市场。
2.政府配合农产品产销模式升级。可以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在主要消费市场如杭州各大农贸市场设立太阳公社专柜,结合太阳公社的农产品冷链运输渠道,带动当地农户赴农贸市场售卖农产品,当日来回。不仅可以拓宽市场,解决当地农户就业、提升农户可支配收入,同时也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放心农产品。
3.配套建立太阳公社生态农业旅游相关基础建设。可以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以太阳公社生态农业旅游、农村自然教育产业为依托,构建生态旅游产业链条。结合民宿、民居、农业等生态旅游相关元素,实现太阳公社生态旅游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关于我市西部偏远山区农村体育发展现状与对策
市体育局调研组
临安市岛石镇地处临安市西北部,离临安市区108公里,东南与临安市龙岗镇接壤,西连安徽省绩溪县,北接安徽省宁国市,是浙皖边界山区乡镇,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土地资源十分匮乏。2016年全镇人均收入19886元,全镇国、地两税一年收入不到200万,地税不足50万,镇财政、村集体经济均十分薄弱。乡镇经费来源主要是市级财政补助和转移支付,全镇1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无固定收入。调研组通过走村入户、村民座谈,访问调查了岛石镇16个行政村农村体育发展情况。
问题分析。岛石镇农村体育发展情况整体较差,有些行政村体育基础设施差,群众性体育活动仍然是难点和盲区。
1.体育场地、设施、器材数量少,无法满足农民群众体育健身的需求。截至2016年底,岛石镇16个行政村中,有9个没有篮球场(有的篮球场只有半个),全镇共有乒乓球室12个、健身点13个,全镇没有一片标准的羽毛球场地,且以上体育设施建设时间大部分为5-8年前,破旧损坏严重,影响村民正常健身安全。全镇一半以上的自然村没有健身场地,2016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8平方米,而岛石镇人均体育产地面积仅为0.61平方米,为全市人均数的三分之一,场地因素严重制约村民正常健身。
2.有组织的群众体育活动少,且参加人数少、项目单一。该镇已多年没有开展过一定规模的体育活动。从参与的项目看,依次为棋牌类、乒乓球、拔河等,且80%以上的活动集中在棋牌类,项目十分单一,锻炼效果较差。
3.体育组织和管理人员有名无实,体育工作处于基层“无脚”状态。文体站工作人员不熟悉体育业务,抓体育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老年体协和农民体协的活动基本处于停顿状态。
4.体育经费匮乏,正常体育事业经费无法保障,活动经费杯水车薪。由于镇财政经费紧张,行政村没有集体经济来源,发展体育事业经费很少能列入预算,开展体育活动需要的经费多为临时申请,全镇每年用于体育方面的经费仅为3万余元,人均只有1.1元,无法有效组织体育活动。
意见建议。政府投入是发展农村体育的重要前提。除依靠乡(镇)村挖掘自身潜力、利用社会力量等办法外,还需市、区两级财政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农村的健身基础设施,为山区农民就近就地方便健身提供条件。
1.加快农村健身设施建设。针对农民群众的爱好与需求,实施符合农村实际、受农民喜爱的“一场一室一点”建设,即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室内乒乓球室,一条健身点,先从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然后逐步向行政村延伸。用5年时间覆盖所有行政村。经费来源以县(市)财政投入为主,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落实到位,不足部分可以通过乡镇自筹。
2.丰富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主要采取乡镇自发组织与县(市)体育局统一组织的形式引导农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乡(镇)村应利用文体中心、农民体协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能,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地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开展一些小型的赛事,如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等。
3.加强体育骨干培训和激发群众健身热情。加大指导员培训力度。由县(市)财政安排资金,实施全免费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用3年时间对所有乡镇进行人员培训,确保每千人有3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乡村开展国民体质监测,通过宣传和有组织的体质监测,提升群众的健身意识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