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从杭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依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采取控制总量和“错峰限行”调整的双重措施。
截至2014年2月底,杭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59.8万辆,过去一年净增量达到27.6万辆,年增长率为12.17%。机动车保有量位居全国36个大城市第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