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13 年 12 月 1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定义和内涵,以及具体要求和措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对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李克强总理在 2017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海绵城市的发展方向,让海绵城市建设不仅仅限于试点城市,而是所有城市都应该重视这项“里子工程”。
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系统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印发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为了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2015 年和 2016 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分两批支持了北京、上海、天津等 30 个城市。
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75 号文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 号),结合全省“五水共治”工作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扎实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各项建设,嘉兴和宁波分别入选第一和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16 年绍兴市、衢州市、兰溪市、温岭市被列入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通过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强化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经过努力已初步形成我省“国家级试点建设快速推进、省级试点建设稳步推进、其它城市的建设有序推进”的良好局面。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已逐步被全社会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理解、认识和支持也在不断加强。建设海绵城市,任重道远,我们在探索中前行,也在实践中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 2 月 11 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精品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函城字〔2018〕219 号)精神,进一步更快、更好地推进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要点与典型案例课题组”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分三年浙江省海绵城市建设典型案例(2019 年第一期)II按季度汇编内刊《浙江省海绵城市建设典型案例》,总结推荐我省城市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方法在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案例从现状问题解析、设计思路与方法、工程措施、实施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介绍,这将对我省海绵城市建设顶层设计、行政管理与规划、勘察设计、建设、运维和管理,以及科研教学都有着良好的借鉴和参考价值。本内刊编撰过程中,得到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等单位以及国家、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谢。
限于编者水平有限和海绵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本内刊疏漏乃至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课题组首期创刊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