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办好民生
实事大事记
2012年12月
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并制定出台《关于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奋斗目标。
2012年底
省委、省政府作出“双下沉、两提升”重大决策——推动“医学人才、城市医院”“双下沉”,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率”“两提升”。
2014年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覆盖全省的大病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我省以药品零差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
我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与上海市一起承担国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2015年
我省成为全国最早实现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5个省(市)之一。
2016年12月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将浙江的“双下沉、两提升”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
2017年12月
我省11个设区市全部完成剿灭劣Ⅴ类水验收工作,宣告全省范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
2018年6月
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在我省完成了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2018年9月
经过一年的试点,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
2020年底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全国首份全省域推行的教共体文件。
2021年11月25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延长了产假,增设了育儿假和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2022年5月5日
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推进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以未来社区和未来乡村建设为突破口,以党建为统领,全面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着力建设现代社区,构建“舒心、省心、暖心、安心、放心”的幸福共同体,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
(本报记者 陈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