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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声丨她们,在尝试撕开未婚女性“冻卵”的口子
发布时间:2023-05-11 22:53:06

未婚女性“冻卵”之争

“冻卵”之争的起源,或许要从我国原卫生部2001年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及原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中寻找。

上述两份文件中明确道: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必须以医疗为目的,且明令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而冻卵技术作为辅助生殖技术范畴,自然将未婚女性排除在“冻卵”服务之外。

在地方,未婚女性被允许“冻卵”似乎也有迹可循。

2002年吉林省出台地方性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但据了解,这条地方性法规至今褒贬不一,更鲜有落实的案例。

2017年12月,原国家卫计委也曾对单身女性生育权的相关问题进行答复,回应称“我国相关法律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并注意到个别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规定。” 

此后几年里,关于未婚女性“冻卵”的讨论也愈演愈烈。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有代表委员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建议和提案,呼吁取消对未婚女性生育权所设置的限制,甚至建议赋予未婚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或在特定条件下允许未婚女性保护生育能力。但也有代表委员反对。

2021年8月,湖南省卫健委在针对该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相关提案答复时表示,“有条件的开放具备医学指征的单身女性进行冻卵,具有一定的现实需求。你们建议先行冻卵,解冻卵子时需持合法生育证明,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解决方式。我委将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建议对《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卵子捐赠、卵子冷冻等相关法规。”

不管怎样,似乎未婚女性“冻卵”的口子正在被慢慢撕开。

徐枣枣接受潮新闻记者专访 潮新闻记者 李沐子 摄

来源:潮新闻   作者:执笔 李沐子 于瓅 季建荣 黄小星   编辑:管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