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杭州,积极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首获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金鼎、“无废城市”清源杯,连续8年获美丽浙江考核优秀。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23年,全市域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89.6%,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全省第1。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优于Ⅲ类比例、功能区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三年实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49%。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全省7个)、“两山”实践基地1个(全省2个)。“无废亚运”建设经验全国推广,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评价为近五年来最佳。
(一)坚持锚定目标、重点攻坚,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一是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治气攻坚20条”,完成VOCs治理源头替代125个、低效设施升级改造333家、废活性炭集中更换2166家、汽修钣喷中心建设10个,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0台。率先出台淘汰补助政策,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汽车50734辆、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6315台。圆满完成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会期空气质量实现历史最佳。巩固深化碧水保卫战。实施“碧水迎亚运”十大行动,对139段核心水域河道、10个饮用水水源地、898个重点污染源实行分类管控、动态管理。全面推进入河排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河道1.2万余公里、排口11.3万个。开展57个镇街“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确保各类水体水质稳定达标。深化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千岛湖库区常年保持Ⅰ类水质,成功创建为全国美丽河湖。全面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治理修复,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21个、治理修复24个,提供“净地”1916亩。持续推进杭钢半山基地“水土共治”全国试点,累计修复24个地块、1656亩污染土壤,缩短修复周期近2年。纵深推进清废攻坚战。累计建成市级以上“无废工厂”197家,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74个、示范片区24个。加快构建收集转运体系,累计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43个、危废小微收运点12个,新(改)建生活垃圾中转站87座,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767个、分拣中心47个。危险废物填埋率降至2.06%、继续保持“趋零填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99%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97.2%。高标准承办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并介绍杭州经验。二是全域加强生态空间管控。科学布局“三区三线”,有序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把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监管。开展“绿盾2023”行动,全市未发现明显生态破坏行为,无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无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未依法处置情况。完成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4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评全省精品工程,滨江区、临安区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记录各类物种9300多种,发现多个全球新物种。制定《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和评定规范》团标,建成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体验地4个,入选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3个、其中1个被评选为全国优秀案例。创办首届“杭州市生物多样性观察节”市级宣传品牌,杭州成为首个获得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第五届)承办权的中国城市。四是始终保持最严监管态势。一体推进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整改,省委“七张问题清单”问题整改销号60项,入选正面典型案例9个,居全省前列。完成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1个正面典型案例上报中央督察办。落实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啄木鸟”行动、“雷霆”系列执法行动,累计立案处罚964件。扎实推进多级防控体系建设,累计检查企业17659家次,发现整改风险隐患4501个。完成2个重点行业、34家企业整治提升。2023年未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坚持双碳引领、协同推进,助推生态经济绿色发展。一是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实施《杭州市碳达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善“1+N+X”政策体系,杭州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全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打造20个省级减污降碳标杆项目,4个区县、7个园区、86个镇街(村社)入选省级试点,数量全省第一。制定《大型赛事活动绿色低碳运营指南》、大型活动碳中和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在亚运史上首次实现碳中和。二是不断拓宽生态富民路径。探索开展GEP(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淳安数字化GEP核算平台纳入“一地创新全省共享”项目,建德完成全国首个县域有机农业GEP核算。扎实推进湘湖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全国首批试点和富阳富春湾新城EOD省级试点。西溪湿地修复及土地储备促进湿地公园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三是积极助推绿色低碳发展。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439个项目受惠,受惠面达32.5%。在全省率先开展“承诺+公证”环评审批改革,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和市政务服务最佳创新争先奖。严格落实“绿色信贷”“两高一剩贷款”“环境污染责任险”等评价指标,加大绿色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全市绿色贷款余额为8077.8亿元、同比增速23.4%。开展全市环保产业摸底,积极招引相关企业,推动氢能源技术在钱塘区化工企业应用。
(三)坚持城乡一体、全域示范,推动生态生活和美宜居。一是纵深推进美丽城乡建设。建立现代化美丽城镇实施评价办法,推进114个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其中30个入选全省示范镇建设名单,位列全省第一。建成市级风貌样板区33个,创建省级风貌样板区29个、省级“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12个。打造未来社区135个、未来乡村47个、数字乡村样板镇(村)100个,数量居全省首位。成功承办全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现场推进会。余杭区、建德市被授予全省乡村振兴领域最高荣誉—“神农鼎·铜鼎”。二是大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改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63个,省级民生实事完成率120%、居全省第一,行政村出水达标率93.37%。全面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任务,临安、建德获全国第五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称号。高水平建设海绵城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噪声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和“声二十条”,累计整改销号省市噪声投诉件273件。完成“宁静小区”国家试点并逐步推广,积极打造“人间烟火气下的和谐安宁小区”。
(四)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强化,推动生态制度更加完善。一是持续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召开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推进会,发布《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美丽杭州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推进“七合一”考核融合,推动美丽浙江建设、美丽杭州专项考核任务有效落实。2023年度美丽浙江考核中杭州位列全省第一。二是创新实施党委政府生态文明报告制度。认真执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各项要求,在全省率先建立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2023年全市已完成首轮报告,获省生态环境厅认可并准备全省推广。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制度保障。出台《河湖岸线调查技术指南》《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规范》《汽修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规范》等3项地方性标准。开展噪声管理条例等修订立法调研。“环保E企管”学法普法专栏被列入第二批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率先推行环境自动监测站“双责任制+兼职巡查员”制度,源头防范环境监测数据人为干扰,做法全省推广。四是提升区域共保与河长、林长效能。完善上下游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签署市内协议9项、跨市协议5项。印发《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签订杭黄生态环保合作工作要点,共同推进千岛湖流域环境联保共治。林长、河长实现常态化巡查,市县乡村四级林长河长巡林、巡河超20万人次,处置各类问题15.4万条(次)。
(五)坚持主动发声、正面宣传,推动生态文化繁荣共享。一是深化生态文化保护利用。深挖西湖、良渚、大运河三大世界文化遗产内涵,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超额完成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和浙江文化标识建设工作任务,建成537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31个城市书房、16个文化驿站,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创演6场。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构建“政府+平台+企业+群众”多方参与共享的宣教新模式,推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成立全民绿色行动促进会,推进全民绿色行动规模化、常态化开展。全力打造“绿色亚运”品牌,“人人1千克·助力亚运碳中和”活动参与人次超1亿,获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成功承办六五环境日、低碳日全省主场活动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去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先行示范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空气质量改善面临挑战。近年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绝对值排名仍然全省靠后。2023年虽然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全省第一,但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均未完成省定目标。移动源方面,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439.8万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低速汽车等,不包括拖拉机),渣土运输、混凝土运输和物流配送等柴油货车存量较多,本地排放基数较大。扬尘源方面,全市在建工地有2000余个,部分工地落实抑尘、控尘措施不够到位。工业源方面,全市排放废气的企业达4000余家,有的企业废气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对PM2.5和O3影响程度较大。
(二)水质巩固提升压力较大。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五水共治”,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水质指数在全国居于同类城市前列,在全省居于前三。但由于人口基数大、城市业态多,加之东部地区地势平缓,水源涵养地小,河道径流量不足,流动性普遍较差,部分市控断面以外的河道水质不稳定。我市主要水污染物的农业源贡献占比超过工业源,东部平原地区农业种植、水产和畜禽养殖量大面广,排放监管难度大;西部区县(市)部分高陡坡耕地种植引发水土流失。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和老旧污水设施有机更新速度不够快,有的管网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老化破损,存在雨污混流、污水溢流现象,造成部分河道水质反弹。
(三)固废处置监管存在盲区。近年来,我市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大攻坚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标杆,固废监管能力还存在一些短板。垃圾分类还没有完全形成自觉,部分居民分类不彻底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产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等环节还存在不到位之处。电商行业发展迅猛,快递、外卖等一次性消费量大,包装垃圾明显增长。由于跨省域协同监管不到位,部分城区生活垃圾、装修垃圾非法跨省倾倒,被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曝光。
(四)环境信访投诉仍处高位。2023年生态环境系统信访数量虽然同比下降16.2%,但低于全省平均降幅16.8%。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量大面广,由此带来的施工噪声成为阶段性热点,高架、高速、高铁等沿线噪声问题不断显现,老厂新居、厂居混杂等带来的问题矛盾还未彻底化解,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中,虽然我市实现得分与排名“双提升”,但全省排名仍然靠后。
(五)绿色低碳发展还需提质。目前落后产能淘汰主要通过下达指标、落实任务等行政手段实施,运用市场化手段不够灵活,资源配置机制不完善,优胜劣汰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传统企业环保意识较为淡薄,绿色转型意愿不强,特别是受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影响,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技术保障,导致绿色转型动能趋弱。另外,产业结构偏重、能源消费偏煤、能源利用效率偏低的特征仍然存在,节能降碳技术亟须创新突破,工业绿色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环境保护目标设定及年度任务安排情况
2024年,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决策部署,以第五轮“省811”行动为统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范例。
(一)迭代升级美丽杭州建设。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省“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相关任务落地,召开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推进会和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严格遵守“三区三线”,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空间准入,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强化自然湿地系统修复和综合整治,系统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全面开展废弃矿山历史遗留图斑治理修复。加快制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新建1个以上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站,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擦亮生物多样性观察节品牌。完成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强化环境治理硬约束。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扎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治气十条”,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出台国四柴油车通行管理政策,进一步推动“两车”淘汰,积极推广新能源渣土车和新能源混凝土车;持续加大工地扬尘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力度,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工地;基本完成锅炉、水泥、石化、制药、砖瓦、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气行业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整治;完成14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分两年淘汰14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堵疏结合推进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推动“两路两侧”乡镇达到“无冒烟乡镇(街道)”管理要求。巩固深化碧水保卫战,对11.3万个入河排口开展监测、溯源和整治,完成40个“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4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确保水环境质量全省领先。全面推进净土清废行动,加快受污染耕地断源控源和治理修复,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监管规范化建设全国试点,加快全国危险废物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打造宁静系列品牌,完成50个以上“宁静小区”建设,同步开展宁静工地、宁静公园、宁静场馆等创建。
(三)积极助推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1+N+X”政策体系,开展“521”示范引领创建行动,打造20项以上示范引领工程。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探索建立核心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减污降碳协同指数位居全省前列。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持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优化落实能耗“双控”制度,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特色生态产业,加快构建绿色环保产业集群。拓展生态经济化路径,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培育更多项目纳入中央金融支持项目库。
(四)深入推进美丽城乡建设。加快推进年度美丽城镇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10个以上、市级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20个以上。提升城乡环境治理能力,推进城西净水厂三期等项目建设,加快之江污水系统之江二号泵站等项目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7%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3%以上。持续推进宜居环境建设,推进“三湖两湿地”绿道精品轴建设,新建及改建绿道不少于200公里,完成200个老旧小区改造。
(五)全面深化全民绿色行动。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探索推进“美丽细胞”创建,推广低碳场景、低碳积分等应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向基层、村社延伸。广泛推广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无废细胞”、节约型机关、环境教育基地等创建行动,抓好绿色细胞培育,开展全民绿色志愿行动,形成基层绿色工作新体系。开展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提升攻坚,力争得分再提升、排名再进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1.拱墅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淳安县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