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率先全国启动这个高校招生改革重要举措。它是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

即省内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对在浙江高考考生实行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和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并按一定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后,择优录取考生的一种录取形式;

是一种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2024年招生简章

2023年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简章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宁波诺丁汉大学

嘉兴南湖学院

湖州学院

丽水学院

杭州医学院

衢州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

温州大学

​台州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大城市学院

嘉兴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科技大学

浙江万里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宁幼师高专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宁波财经学院

温州肯恩大学

温州商学院

温州理工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身心健康、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招生专业、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学制、选考科目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image.png


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2024年3月22日16:00。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要求为“P”等(含)以上)


3.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所有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均须合格且赋分在192分(含)以上,高中学考成绩赋分办法见第十七条。


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jhc.cn),根据网上提示“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


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②身份证复印件。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不需邮寄,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缴费规定与现场确认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计算:以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为依据得出折算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等级折算分数为:


image.png


备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并,取其等级折算后的平均值。


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以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8确定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者全部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名单于2024年4月5日下午16:00前(若延迟详见公告)公布在学校招生网。


网络缴费:已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缴纳招生考试费140元,不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方式统一采用网络缴费,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告,不接受现金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2:00。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西教学楼2号


现场确认内容: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准考证


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和入围名单 


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信息如下:


测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


测试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测试方式:面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仪表仪态、口头表达、书写展示、思维品质、特长展示等。


相关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2024年学前教育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细则。


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系统查询成绩。


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方法


1.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栏填报已入围专业,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1:1”确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见第十七条,最后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考语文、高考数学。以上均相同的,优先录取高中阶段限定性选修课程与选择性选修课程学分之和较高的考生。确定录取名单时高中学考成绩以考生实际取得的成绩为准。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9-82266591)


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