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率先全国启动这个高校招生改革重要举措。它是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
即省内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对在浙江高考考生实行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和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并按一定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后,择优录取考生的一种录取形式;
是一种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2024年招生简章
2023年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简章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宁波诺丁汉大学
嘉兴南湖学院
湖州学院
丽水学院
杭州医学院
衢州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
温州大学
台州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大城市学院
嘉兴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科技大学
浙江万里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宁幼师高专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宁波财经学院
温州肯恩大学
温州商学院
温州理工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身心健康、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招生专业、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学制、选考科目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2024年3月22日16:00。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要求为“P”等(含)以上)
3.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所有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均须合格且赋分在192分(含)以上,高中学考成绩赋分办法见第十七条。
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jhc.cn),根据网上提示“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
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②身份证复印件。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不需邮寄,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缴费规定与现场确认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计算:以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为依据得出折算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等级折算分数为:
备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并,取其等级折算后的平均值。
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以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8确定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者全部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名单于2024年4月5日下午16:00前(若延迟详见公告)公布在学校招生网。
网络缴费:已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缴纳招生考试费140元,不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方式统一采用网络缴费,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告,不接受现金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2:00。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西教学楼2号
现场确认内容: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准考证
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和入围名单
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信息如下:
测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
测试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测试方式:面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仪表仪态、口头表达、书写展示、思维品质、特长展示等。
相关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2024年学前教育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细则。
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系统查询成绩。
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方法
1.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栏填报已入围专业,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1:1”确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见第十七条,最后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考语文、高考数学。以上均相同的,优先录取高中阶段限定性选修课程与选择性选修课程学分之和较高的考生。确定录取名单时高中学考成绩以考生实际取得的成绩为准。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9-82266591)
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收本科学生120名,具体如下:
(注: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通知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至3月15日21:00(逾期不报);
2.上传报名材料:2024年3月2日至3月15日21:00截止;
3.资格审查:2024年3月16日至3月24日;
4.审查结果查询及网上缴费: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
5.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8日至4月14日;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14日;
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s://zs.zyufl.edu.cn)查询成绩。
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成绩要求达到B等及以上,其它科目均为D等及以上;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5.我校认可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s://zs.zyufl.edu.cn)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填表后,要求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上传报名材料
①盖有所在中学公章、本人签名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不变形);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个人特长、家庭情况及进入高校的发展目标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必须考生本人在A4纸上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报考国际商务专业国际化方向班的学生个人陈述还应包括字数不少于300字,支撑本人英语能力和今后升学考研计划等内容。
上述材料以扫描后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2M/张,无需邮寄。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无需上传。
选拔程序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进行成绩评定,满分100分,评审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0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0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适应学习该专业的语言能力(含英语)、综合素质和创新素质等。综合测试结束后,对于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不超过专业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届时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根据比例折算后组成。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
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E等及以下不计分。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填为第一志愿,且所填报的专业须和入围名单中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学校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
投档规则:按各招生专业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位处理)。
其他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000
咨询电话: 0575-88343001、0575-88343002、0575-88343003、0575-88343004、0575-88343005
招生网址:https://zs.zyufl.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zyufl.edu.cn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4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为20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名称、计划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注: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为“不限”的,表示不限选考科目;选考科目1门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才能报考;选考科目2门的,考生均须选考2门科目方可报考。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中期间各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网, 进入“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https://tust.nottingham.edu.cn) ,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 材料上传:网上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将所有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含:
(1)《宁波诺丁汉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报名系统内填写、提交并打印;加盖中学或教务处公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内
(2) 专项条件获奖证书:符合专项条件列表中所列举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3) 有效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 书面材料:考生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料上传齐全后,无需邮寄书面材料,但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
选拔程序
材料初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评审成绩(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7倍(折算成绩同分者一并带入)。学业水平考试9门 (含) 以上科目为A等的考生直接通过评审, 不占通过初审的人数比例;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学语言特长、艺术特长、体育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经招生工作小组认定,可直接通过材料初审,不占通过初审的人数比例。专项条件列表详见宁波诺丁汉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综合测试: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的语言为英文,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批判性思维、沟通交流能力等。学生先统一参加笔试,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筛选部分学生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并带入)。笔试成绩占综合测试总成绩的75%,面试成绩占综合测试总成绩的25%。所有参加面试环节的学生都将入围,届时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17:00
2. 材料评审时间:3月28日-4月2日
3. 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等: 4月3日-4月5日
4. 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8日起
5. 学校综合测试时间: 4月20-21日
6.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9日起
录取规则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高考。
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中将“宁波诺丁汉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考生须满足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考分数位次号。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各门成绩按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折算。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须满足未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东路199号
邮编:315100
联系部门: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录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180182
招生网址:https://www.nottingham.edu.cn/cn/Study-with-us
电子邮箱:Gaokao@nottingham.edu.cn
微信公众号: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办(Nottingham_RAO)
嘉兴南湖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60名,分为A组和B组2个组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与办法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2024年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门(含)以上为A等或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含)以上,其余为D等及以上,且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4.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网(http://zsb.jxnhu.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报名材料在线提交: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1)《嘉兴南湖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报名系统中填写——提交——打印),考生本人签名(无本人签名无效);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头像面);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专业的认识和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800字左右,须手写。
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则以系统为准。
选拔流程
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从高到低,按各组招生计划总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最低分同分带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我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考生需取得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且入围人数不超过各组招生计划总数的8倍(同分带入)。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须为报考组别内的专业,跨组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且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2024年普通类一段线。
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6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按各组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定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考组别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类别内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学校各组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组志愿填报数的85%以内。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经“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其转专业视同普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至3月19日;
2.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2日至3月20日;
3.书面评审时间:2024年4月3日前完成;
4.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3日至4月8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20日;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周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地点:嘉兴南湖学院(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详见准考证或具体通知;
8.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2024年5月8日前。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xnh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jxnh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36666,传真:0573-83628093
QQ咨询号码:248813291
监督举报电话:0573-83833993,邮箱:jbnhu@jxnhu.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邮编:314001
湖州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3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P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B等及以上);
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余为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C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D等及以上)。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湖州学院招生网(https://zsw.zjhzu.edu.cn),进入“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湖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三、材料上传
以下材料要求以扫描件(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4M。如出现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图片模糊不清等情况,造成审核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纸质材料无须寄送。
(一)《湖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或教务部门公章,盖章原件扫描上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上传。
四、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10:00-3月19日15:00;
二、资格审查、书面评审时间:3月20日-3月26日;
三、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29日10:00-4月2日15:00;
四、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间(网上自助打印):4月9日起;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3日;
六、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4日起。
资格审查、书面评审及缴费
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入书面评审环节。
书面评审
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总数1:8的比例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同分带入)。如通过书面评审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总数的8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二、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
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时间、形式
一、测试时间:具体见本章程第十七条。
二、测试形式: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考察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
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入围考生名单,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8倍的比例(同分带入)。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普通类的考试,且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2024年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志愿填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必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湖州学院”,且在专业志愿中选择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录取办法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
排序中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
二、专业投档规则
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
三、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处理),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五、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
邮编:313000
联系部门:湖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2-2117000
传真:0572-2322371
学校网址:https://www.zjhz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zjhzu.edu.cn
丽水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注:招生计划共120人,最终入围人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划线确定。
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与上传材料时间:2024年3月14日—3月25日。
2.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4月2日。
3.缴费时间:4月3日—4月11日。
4.公布面试考生名单:4月12日。
5.考生准考证打印:4月13日—4月19日。
6.报到时间:4月20日(周六)。
7.测试时间:4月21日(周日)。
8.成绩查询时间:4月27日。
9.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27日—5月3日。
报名条件
1.已经成功报名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愿意报考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中的一个或多个专业,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不少于5门,其余科目均为合格。
4.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毕业生不能低于P等)。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lsu.edu.cn)注册报名,根据该系统的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表)。
(二)上传报名材料
于2024年3月25日之前,上传报名材料,具体材料有:
1.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
将上述材料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上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必须清晰可认)。
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齐全且符合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对其学考等级进行赋分,按10门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2016届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合为一门,取高的等级))的赋分总成绩,从高到低划线,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数额按招生计划数的1:5确定(最后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24年4月2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考生的学考等级赋分办法。学考等级折算满分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计1分。
综合测试程序
(一)面试考生名单公布及准考证打印
面试考生名单即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确认后的报考考生名单。面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12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需要自行通过我校的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3日—4月19日。
(二)测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入围名单的查询与公示
1.报到时间:4月20日(周六)10:00—17:00。
2.面试时间:4月21日(周日,具体面试时间段届时详见公告)。
3.面试地点:丽水学院校内(具体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届时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4.面试成绩及其查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可于4月27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lsu.edu.cn)查询面试成绩。
5.入围名单的查询与公示:入围考生名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的1:5以内划定,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面试方式与内容
面试不分专业统一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面对考官小组回答特定的问题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潜质。
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
1. 院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院校志愿栏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入围资格将失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高考志愿的录取;
2.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可以兼报,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对不限选考科目的招生专业,入围考生均可填报);
3.录取时间段。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录取时间为普通类提前录取时间段。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2.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20%+ 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 高考成绩×60%÷7.5。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办法
计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学考的等级赋分与前述的资格审查赋分办法相同。考生的学考等级按考试院提供的最终等级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同分考生位次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考语文与数学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的顺序排序。
2.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学校总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未录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我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招生计划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同样原则择优录取至满额。
3.录取中,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学校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类统招。
4.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当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段线。
5.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转专业条件
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学生,第一学期不能转专业;一学期后,学业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10%的学生,在符合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专业。
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等组成的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及录取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78-2271178。
(三)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其具体规定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lsu.edu.cn
丽水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lsu.edu.cn
通讯地址: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271179 2276113
杭州医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30名,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学制如下表:
报名基本条件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达到P等及以上)。
选拔条件
本次选拔分为两个专业,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填报。(一)填报临床医学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0分及以上者;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5分及以上且符合第十五条专项条件之一者;
(二)填报医学信息工程,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5分及以上者;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0分及以上且符合第十五条专项条件之一者;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A个数*10+B个数*9+C个数*7+D个数*4。专项条件:请登录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s://zs.hmc.edu.cn/)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具体专项条件。
以上报考条件中所列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s://zs.hmc.edu.cn/)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扫描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公章;
(2)材料2: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不能用户口本代替);
(3)材料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或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上传3个奖项);
将上述材料请按系统提示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凡是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系统未最终提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选拔程序
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 对于按照非专项条件报考的考生,原则上按照各专业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确定以考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在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前提下,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排序;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
2.按专项条件报考的考生,经专家组认定,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通过资格评审的人数比例。
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为主。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分别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均入围)。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填报临床医学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70分(含)以上,医学信息工程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30分(含)以上。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填报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专业,不允许跨专业填报。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按“学业水平测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中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取得的最终成绩为准,具体成绩换算方式为:A=10分,B=9分,C=7分,D=4分,满分100分。
若招生专业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其中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我校以下专业不予录取:临床医学。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
2024年3月5日9:00—2024年3月15日16:00;
(二)书面评审时间:
2024年3月16日—2024年3月31日;
(三)查询入围面试资格、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
(四)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2024年4月13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五)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
2024年4月19日。
附则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信函投诉举报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编:311399。
电话投诉举报:0571-87692756。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具体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②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③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④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联系方式
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s://zs.hmc.edu.cn/
电子邮箱:zsb@hmc.edu.cn
电话:0571-87692654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311399
衢州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如下: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一)学考科目成绩3门(含)以上为A等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含)以上,其余科目成绩为D等(含)以上。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共10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取其等第高的1门计入,下同)。
(二)学考科目成绩均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特长之一者。具体专项特长项目详见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衢州学院招生网(http://zs.qzc.edu.cn/),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以扫描件(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确保清晰、无变形,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①《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扫描上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上传。
③获奖材料证明:符合报名系统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入书面评审环节。
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专项特长考生获奖情况进行评定,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8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未达到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8倍,则所有考生直接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其中符合报名系统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受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限制。
2.其余考生,按其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其他等级不计分,满分为100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入围人数为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8倍。最后一名折算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B等、C等科目数确定,若再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测试重点包括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等,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8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3月4日至3月12日。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3日至3月26日。
3.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报考费:3月27日至3月31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考费140元/人。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
4.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8日至4月12日。
5.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3日至4月14日。
6.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15日起。
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类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本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专业相一致,且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否则无效。
录取规则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
2.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录取人数:若考生分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分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报考英语(师范)专业的学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5.转专业政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如需转专业,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依据《衢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片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qz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qzc.edu.cn
“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qzc.edu.cn:8081/
学校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邮编:324000
联系部门:衢州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0-8015711
微信公众号:衢州学院学生处(qzxyxsc)
招生咨询QQ群:643983564
宁波工程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30名,详见下表: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
1.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各科成绩:A等2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5门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2. 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
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并上传书面申请材料。考生在建筑学和工业设计两个专业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不能兼报。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入口”,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填写并提交《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2.在线上传材料
申请人所有材料需以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文件内容要清晰可见,篇幅完整,缺损、模糊等无法辨认真伪的扫描件不予认可。上传材料后无须再寄送纸质材料。
材料包括:
(1)《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本人签名、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
(3)个人陈述手写稿:着重突出学科特长、专业素养或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内容,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700~900字左右。
上述材料凡是未签名、未盖章、未按要求上传、系统未最终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考试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2.确定入围综合测试考生名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报考专业计划数的10倍时,该专业考生全部入围综合测试名单;达到或超过报考专业计划数的10倍时,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入围。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排名计算方法如下:A等计分换算分两类,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A等计15分,其余科目A等计10分;其它等级计分换算不分类,B等计5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往届生技术等第取信息技术或通用技术等级较高者。
书面评审结果通知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的“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3.综合测试:建筑学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的综合测试均为静物素描。
4.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综合测试结束后,各专业按计划数与入围数1:5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须将宁波工程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入围专业一致,符合选考科目范围,高考成绩需达到普通类一段线(含)以上。未满足条件的报考无效,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换算:A等计分换算分两类,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A等计15分,其余科目A等计10分;其它等级计分换算不分类,B等计5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4.专业录取规则: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若需转专业依据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
7.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8.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4日10:00~3月14日16:30;
2.学校材料评审时间:3月15日~3月25日;
3.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考务费:4月2日~4月9日16:30;
4.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4月12日~4月19日;
5.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20日~4月2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综合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时间:4月23日~4月2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监督机制
1.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选拔录取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10980。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bu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but.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http://zs.nbut.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学生活动中心B312室,邮编315211)。
联系电话:0574-87616666。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15人。具体如下表: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i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提交。
2.材料递交
(1)打印《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经考生就读学校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并上传报名平台(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2)竞赛获奖者获奖证书扫描或拍照并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专业特长情况,以不超过1:8的比例确定参加我校各专业“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合二为一,并按平均成绩计算。
2.综合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等,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各专业按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专业实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该专业实考学生综合测试全部入围。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4.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分数线,在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入围专业一致,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各专业投档基准线。
2.对进档考生,学校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处理)。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3日9:00-3月17日17:00;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缴费:4月2日-4月8日;
3.通知书打印:4月9日-4月13日;
4.报到抽签:4月13日9:00-17:00网上报名系统报到抽签;
5.测试:4月14日;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测试成绩查询:4月20日起。
附则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录的学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3.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监督组,负责监督招录工作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组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571-87318782、88218273。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或有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进行处理: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3107、0571-88213106
浙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工作咨询QQ群:734251223
学校网址:http:// www.zisu.edu.cn
招 生 网: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众号:zisunews、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外招生办
温州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总计划数为360名,分两种报考类别,其中师范类112名,非师范类248名。具体如下:
报名条件
基本资格要求
(1)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报名方式
考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类方式的其中一类方式申请报考。
报考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10分及以上;报考非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00分及以上。
专项报考报名方式
专项报考报名方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0分及以上,且符合我校专项条件之一者。专项条件详见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须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z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张打印申请表。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以扫描件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扫描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学校盖章(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的申请表;
(2)材料2:考生身份证原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不能用户口本代替);
(3)材料3:申请表中陈述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参与各类活动证明等支撑材料原件;
(4)材料4:按专项条件申报的考生对应佐证材料原件。
将上述材料扫描,按系统提示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缺损、模糊等无法辨认真伪的扫描件不予认可。
选拔程序
1.资格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则确定各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1)自我推荐报名方式:学校成立专家组,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计划数不多于1:7比例确定师范类、非师范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确定以考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在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前提下,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a.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b.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c.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d.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e.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专项报考报名方式:按专项条件报考的考生,经专家组认定,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未通过审核但符合自我推荐要求的考生,将自动纳入自我推荐流程参与评审。
2.综合素质测试: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温州大学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方式为主,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分组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7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入围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温州大学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普通类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一段分数线4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温州大学,可以填报报名类别内的多个专业,但须符合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考生排序: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5%+高考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学考成绩折算方式为: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满分15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以及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中阶段具有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按照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所报测试类别内计划未满专业。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4.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中,若某个类别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至3月13日下午16:00;
2.资格评审:3月14日至3月22日;
3.资格评审结果查询、缴费:3月23日至4月1日;
4.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4月6日至4月12日;
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示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30日前。
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598028。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温州大学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6.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
邮编:325035
联系部门: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7-86680800
传真:0577-86680800
电子邮箱:zs@w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z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
公众微信号:温州大学招生办(wzdxzsb)
招生咨询QQ群:488041341
台州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生190人。具体如下:
报名条件与办法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第及以上(新高考改革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第及以上)。
(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第门数与B等第门数之和为6个及以上,其余为D等第及以上。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A、B、C三个测试组类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各组类不得兼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台州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上传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完成报名。
报名申请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1.《台州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
考生上传的申请表(上传时需确保所有网上填写信息单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须本人手写签名,由所在高中学校审核认定加盖学校公章或教务部门公章。
2.身份证明
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考生所有报名申请材料须扫描成图片(彩色,JPG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上传至报名系统。如出现材料不全、图片模糊不清等未按要求上传而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材料复印件在上传前需由所在高中学校审核认定加盖学校公章或教务部门公章彩色扫描,否则不予认定。
资格评审与综合素质测试
资格评审
(一)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生报考资格及报名申请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初审。
学校将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总分从高到低分测试组类排序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当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A等第数、A等第和B等第总数排序。若仍相同,则最后同分考生一并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各测试组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类招生计划的5倍。
学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办法为: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 等计4分,共10科;新高考改革以前的往届生: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学校将通过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评审情况。考生可自行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评审结果。
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须以电子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测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按测试组类分组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考生的仪态仪表、口头表达、思维能力和书写展示。
测试地点:台州学院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综合素质测试后,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分测试组类进行排序,按对应测试组类招生计划数4倍确定所在组类入围考生名单(若最后一名同分,则全部入围)。
入围考生名单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3月5日-3月18日16:00
评审结果查询:2024年3月25日起
网上缴费:2024年3月25日-3月31日
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8日起
综合素质测试:2024年4月14日
测试成绩及入围情况查询:2024年4月30日后
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志愿填报
(一)入围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填报时须将“台州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二)入围考生只能填报入围测试组类中的专业,且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综合成绩及折算办法
学校将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最终录取情况。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60%(三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时,各项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录取办法
(一)高考总分须高于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30分(含)。
(二)对进档考生,学校按各测试组类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测试组类内的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投档基准线下填报同一测试组类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普通类总分位次号排序择优录取。
(四)若某一测试组类填报人数未到相应测试组类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组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五)英语(师范)专业录取时,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05 分。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具体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等,骗取报名资格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入学复查与收费标准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采用学分制学费标准预收,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学年开始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邮编:318000)
咨询电话:0576-88669696 0576-85137102
监督电话:0576-88665794
学校网址:https://www.tz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tzc.edu.cn/
微信公众号:台州学院招生
绍兴文理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招生计划数为135人,具体计划如下:
1.考生只能在报考类别中(理工1类、理工2类、理工3类)选择其中的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学校按测试组别(理工类)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在同一报考类别下的所有专业均有效。
3.允许“三位一体”招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但仅限于同一报考类别内的招生专业之间互转。具体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A及以上,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P等及以上)。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招生网(zs.usx.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3.材料上传:申请人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拍照)上传报名系统,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如若图片内容模糊不清,审核不通过,责任自负。无须纸质材料寄送。
具体扫描材料包含如下:
(1)《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申请表》。要求在报名系统中在线填写个人信息,信息提交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2)身份证(正反两面)。
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工作组,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进行评定,按各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全部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资格审查采用百分制,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9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25分,B等计15分。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3月4日至3月17日。
2.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至3月25日。
3.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6日至3月31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个人报名系统,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费,收费标准为140元/人,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考务费概不退还。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
4.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8日起,完成报名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
2.测试地点:绍兴文理学院。
具体报到时间、报到地点详见准考证。
测试内容与形式
面试全程时间为12分钟/考生(包含审题和作答)。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工程意识,包括“自我陈述”和“必答题”两个环节。所有题目一同展示,并以口述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逐一完成所有题目的回答。
必答题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工程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及创新意识。自我陈述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匹配度、综合素养等。
成绩评定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各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的6倍(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名单。合格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志愿填报与录取原则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报考类别相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报考类别内的招生专业考生可以兼报,如理工1类合格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理工1类中的多个专业,凡有不喜欢的专业,请不要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录取规则
1.高考成绩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上30分。
2.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高考成绩位次先后排序。
4.专业投档办法:实行分类录取。对同一报考类别内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5.录取人数:若各报考类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
其他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其中轻化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对于色盲、色弱考生均不予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联系部门: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 传真:0575-88364492
学校网址:http://www.usx.edu.cn
招生网址:http://zs.usx.edu.cn
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235人,类别、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范围、计划、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如下:
注: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报名时,每位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专业之间均不予兼报。
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9:00-3月14日16:30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二、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要求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7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2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其余师范专业要求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7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非师范类: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对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者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
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经审核通过后生效。文件上传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件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4M/张。考生相关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
(一)报名申请表: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等报名信息。所填内容必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认定,用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上传。
(二)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不超过3份,原件直接扫描上传,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综合测试当天原件须携带备查。
(三)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如遗失,考生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凡是未盖章、系统未最终提交、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及缴费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
一、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对所有考生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二、原则上分别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总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如报名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8倍,则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全部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三、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为: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5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如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超过该专业计划数8倍,则按各专业实际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人数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四、在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未满该专业计划数8倍情况下,学校专家组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申请材料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书面评审。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包括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两部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累计总分,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折算成满分100分),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占30%(满分为100分)。考生申请材料可参评奖项详见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若考生评审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个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术。单科排序仍相同,则一并入围。
五、2024年3月25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140元/人
二、缴费方式:公共支付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
入围综合测试考生请于2024年3月28日08:30-3月31日16:30期间,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见下图)→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确认缴费→在公共支付界面输入手机号→下一步→选择“支付宝”→缴费支付→完成。
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费概不退还。
2024年4月10日起,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综合素质测试
报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安排: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形式、内容
时间:2024年4月13日
形式:面试(具体考试形式以学校通知为准)
内容:师范类测试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非师范类测试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等。
二、需携带备查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准考证;3.证书原件(报名申请材料中提交者)。
三、成绩评定:均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2024年4月23日起,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总计划数1:8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该专业入围考生名单。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个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术。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列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且要求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化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水产养殖学(卓越班)、护理学、生物工程。
五、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
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总分150分)。
七、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专业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处理),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招生咨询电话:0572-2599888
招生监督电话:0572-232112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70名,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具体专业、计划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注:1.学费标准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2.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入学后按绿色化工与制药进行培养。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入校后的培养模式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前三学年)在学校学习,按我校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即为28800元/学年),第二阶段(第四学年)原则上必须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学习,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费(参考2023-2024学年学费标准:34416美元/年),达到要求者可获中方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外方学士学位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赴美的学生,获批准后可在国内完成第二阶段学习,学费按第一阶段的标准缴纳,达到要求者可获中方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录取学生不能转出该专业(项目)。
报名条件与办法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折算成绩在60分及以上(高中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10门;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B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如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学考成绩,或同时具有“技术”科目学考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按专业报名,限报1个专业。报名时登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将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报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正反面照片放同一个页面);
以上材料按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则以系统为准。
选拔程序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折算标准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按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0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0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潜质,以面试为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加试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志愿填报与录取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高考总分须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并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专业志愿须填本人所入围的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三位一体”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
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投档基准线,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处理)。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因专业培养需要,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不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慎重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与材料上传:3月5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7: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2.书面评审:3月18日至3月26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7日上午9:00至4月12日下午16:00;
4.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准考证)打印:4月16日至4月21日;
5.综合素质测试:4月2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
收费及标准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收费标准为140元/人,按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100
联系电话:0574-88229100
电子邮箱:zsb@nbt.edu.cn
学校主页:www.nbt.edu.cn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zsw.nbt.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zsw.nbt.edu.cn“三位一体”网上报名专栏
浙大城市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200名。按专业招生,具体计划如下表所示:
注:每学年实际学费按注册专业学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结算,以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各项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折算方法: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二)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且符合我校规定的艺术、体育特长类专项条件之一。专项条件详见浙大城市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hzcu.edu.cn)“三位一体”专栏。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浙大城市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考进度依次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盖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特长生)。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同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4日16:00。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所有材料并提交报考申请。
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材料评审。根据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专业以不超过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首先参考高中综合素质各项评价A等第数量。如仍相同,则参考高中学考科目顺序及成绩等第排序,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参考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参考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
经学校专家组认定为符合报名条件中规定特长条件的考生,直接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的报考进度进行缴费(测试费为每人140元)、打印准考证等。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潜质和综合素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须持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和特长测试。特长类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其中特长测试成绩不超过10分,若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按专业以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志愿填报与录取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高考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普通高考一段线,且须将浙大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考生入围专业,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英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且填报志愿时,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0分。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与报名条件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相同。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各专业投档基准线,分专业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相应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4年3月5日9:00—3月14日16:00;
(二)材料评审:3月15日—3月21日;
(三)材料评审结果查询、缴费:3月22日—3月31日;
(四)准考证打印:4月10日起;
(五)综合素质测试: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4月27日起。
附则
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71-88285768。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综合素质测试期间相关通知以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上的通知为准。
学生转专业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学校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邮政编码:310015
咨询电话:0571-88018551
本科招生网:http://zs.hzcu.edu.cn
“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wyt.hzcu.edu.cn
嘉兴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170名,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就学地点:师范类专业在平湖校区;普通类和物理类专业在梁林校区。
报名条件
报考嘉兴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二)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为D等及以上。报考师范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报考物理类和普通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2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4个。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嘉兴大学招生网(https://zsb.zjx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具体如下:
1.《嘉兴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否则无效);
2.身份证(有头像面);
3.申请“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特长生,还需上传专项条件(具体详见报名系统)的资格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上传不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
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各测试类别按照不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入围考生名单。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若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入围先后按A等数、B等数、A+B等数排序。若仍相同,则一并入围。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经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两类考生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A等数不少于4个的考生。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符合专项条件(具体详见报名系统)之一的考生。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师范类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普通类和物理类采用笔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测试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原则上按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
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按照测试类别填报,考生只能选报本人参加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别之间不予兼报,同一测试类别内的专业均可任意选报(不受学校报名系统中拟报考专业限制)。
(二)录取规则
1.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上20分。
2.实行分测试类别录取,对同测试类别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测试类别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测试类别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在同一测试类别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未按测试类别填报、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4.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考生位次号先后排序。
5.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2024年3月2日至3月12日;
(二)书面评审:2024年3月13日至3月20日;
(三)评审结果查询、缴费:2024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四)测试通知书打印:2024年4月10日至4月14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2024年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2024年4月25日起。
缴费
(一)收费标准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
(二)缴费方式
考生或考生家长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嘉兴大学”(微信号:zjxu-wx)缴纳报考费。点击校园服务—嘉大学生缴费——输入用户号(报考号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账单——核对用户号和用户名(姓氏用*代替)、输入手机号(用于获取电子票据信息)、勾选缴费项目——点击“去支付”进行缴费。
学校收费系统已经和省财政非税系统对接,次日11点后省财政非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票据。考生可通过支付宝中“浙里办—纳税缴费—浙里办票”,或者通过“浙里办”APP的“我的—票据”获取缴费票据信息。
其他
(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学校纪检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3-83642345。监督举报邮箱:jbyts@mail.zjxu.edu.cn。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五)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六)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七)本招生章程由嘉兴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梁林校区)、嘉兴市平湖市宏建路888号(平湖校区)
邮编:314001
联系部门:嘉兴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嘉兴大学梁林校区
联系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248810354
学校网址:https://www.zjx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zjxu.edu.cn
招生微信号:zjxuzs
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40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类)分为A组、B组、C组三个组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组别,不能兼报。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以上(含),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合格,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我校认可往届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等级对应分数取平均分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1.报考A组和B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者。
2.报考C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者。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未达到上述报考组别要求,若符合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专项条件(符合专项条件的奖项、等级等要求详见报名系统)之一者,在低于报考组别规定折算成绩15分以内者(即A组和B组要求85分及以上,C组要求70分及以上)可申请报考。
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zufe.edu.cn),根据网上提示完成各环节报名事项,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后打印。
2.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系统打印后加盖所在高中学校或教务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符合专项条件的证书原件;
(4)体育特长类以团体项目参赛的须提供主力队员证明。
3.符合专项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证书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后,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考生材料不需要邮寄。
选拔程序
材料评审
学校对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专项条件及参考中学阶段综合表现,确定获得我校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1.符合报名条件且无专项条件的考生,学校按照各报考组别招生计划1:8的比例确定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若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相同,其入围优先次序如下:依据语文和数学学考折算合计成绩,高者优先;若语文和数学学考折算合计成绩相同,则依据外语学考折算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都相同,则参考中学阶段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四方面情况,A等个数多者优先。若以上都相同,则入围优先权视为一致。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专项条件的考生,直接获得综合测试资格,不占各报考组别综合测试资格人数的比例。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学习潜质等,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300分。
学校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照各报考组别招生计划数的8倍确定综合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含符合专项条件考生)。如报考组别实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8倍,则该报考组别考生综合测试全部入围。考生可通过“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综合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3月4日上午9:00至3月14日中午12:00;
2.专项证书材料复印件邮寄:3月15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3.材料评审:3月16日—3月28日;
4.材料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9日9:00—4月6日12: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作放弃测试资格处理);
5.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4月7日—4月12日;
6.综合测试:4月13日—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测试入围名单公布及成绩查询:4月29日。
录取办法
报考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和考试,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所填专业(类)应为入围报考组别内的专业(类),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类)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20%,高考成绩占60%)从高到低分类排序。即按“综合成绩(满分75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高考总分(满分750分)×60%”计算形成。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专业(类)投档办法:学校按照报考组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的考生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类)投档,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至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满额。
若报考组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报考组别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报考组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与我校高考统招录取的学生费用一致。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高考统招录取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校内政策。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7557480、87557456
传真号码:0571-89878890
电子邮箱:zsb@zufe.edu.cn
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7557163
招生主页:http://zs.zufe.edu.cn
报名网址:http://swyt.zufe.edu.cn
浙江科技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如下:
注:1.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招生专业相关说明
1.实验班“车辆工程”采用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与德国及国内汽车行业知名企业联合培养汽车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中德联合培养专业、中澳联合培养专业完成国内培养并通过考核后赴相应联合培养院校就读。其中生物工程类(中德联合培养)、机械类(中德联合培养)、计算机类(中德联合培养)、土木类(中德联合培养)学生,后三年在德国学习期间缴纳国内学费,德方收取费用按德方要求执行。机器人工程(中澳联合培养)、国际商务(中澳联合培养)学生,后两年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须正常缴纳我校专业注册费,澳方学费另计。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4日—3月20日
选拔对象
已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中报名中德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须完成从小学至高中十二年的学习。
(二)学考条件
1. 普通考生:学考科目A与B之和不少于6门,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均为B等(含)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有效期内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2. 素质特长考生:普通类考生符合学科竞赛类、语言特长类、艺术或体育特长类条件(均限高中阶段获得)之一者(具体要求见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素质特长学生学业水平考试A和B之和不低于4个,直接通过初审。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或者进入“浙江科技大学招生”小程序进行三位一体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在系统中提交。(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报考类别”,并预选该类别下的专业。)
三、申请材料
(一)报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签名上传);
(二)特长学生提供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三)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
初审
一、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时间:2024年3月21日-3月27日。
二、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所在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的8倍。若超过,则按所在报考类别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会考)的换算分数高低确定,若分数仍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素质特长生不占1:8的比例。
三、2024年3月28日-4月4日,学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考生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http://zsb.zust.edu.cn)初审结果。
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初审的考生交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
二、缴费安排:2024年3月28日-4月8日,网上缴费(手机打开支付宝—查找“浙江科技大学生活号”—进入缴费大厅—点2024年三位一体测试,输入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咨询电话0571-85070165)。
三、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考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和录取办法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考察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的素质。综合素质测试实行按类测试的原则,综合测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一、考生系统报到:2024年4月12-1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在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到,打印综合测试通知单。
二、综合素质测试:2024年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比例不超过所在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的6倍,且面试综合分不低于60分,排序规则依据不同报考类别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排序,同分情况下以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排序,如同分依据A的数目多少排序,如再相同以语文、数学、外语的学考成绩顺序排序,入围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原则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考试,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志愿,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
二、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不同报考类别的综合素质测试及专业要求不同,故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报考类别,不得跨类别填报。在同一报考类别内的专业,填报志愿时只要符合相应选考科目的专业均允许填报。
三、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四、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各报考类别的招生计划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公式:
1个A=15分,1个B=10分,1个C=5分,D不计分,总分150分。
以上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同分的情况,依据高考位次号、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顺序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折算后同分依据A的数目多少排序。
五、专业录取办法:学校根据报考类别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同一招生类别中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按报考类别逐一择优录取至未满专业,直至额满(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需满足调入专业的选考科目及外语单科要求)。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按报考类别)的110%(按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处理)。
录取阶段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及教学培养使用语种:
报考机械类(中德联合培养)、计算机类(中德联合培养)、土木类(中德联合培养)、生物工程类(中德联合培养)、机器人工程(中澳联合培养)、国际商务(中澳联合培养)、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中中澳联合培养项目、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德联合培养项目、中德合作办学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德语;中法合作办学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法语;车辆工程专业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或日语。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
其他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以上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学生转专业办法按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浙科教〔2021〕14号)执行。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
联系方式
一、学校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邮编:310023;
二、招生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兼传真);
三、学校网址:http://www.zust.edu.cn;
四、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
五、“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网址:http://zsb.zust.edu.cn/trinityEnrollment/0;
六、招生咨询邮箱:zsb165@zust.edu.cn;
七、招生咨询QQ群号:559354747、755852051;
八、招生微信公众号:浙江科技大学招生。
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共350名计划,全部为普通类。
招生专业(类)、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报名
报考条件
1. 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长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2.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选考科目符合相关专业(类)的要求;
3. 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
(1)普通类考生: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见下表:
(2)特长类考生:对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体育、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特长(仅限浙江万里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公告栏所列的5大类奖项或赛事获奖)的考生,可直接报考。
4. 综合素质评价为A或B。
报名方式
1.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浙江万里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提交。
2.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
3.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3月24日。
4. 报名材料:考生身份证;考生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相关奖状、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
上述材料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2024年3月24日前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考试与选拔
初审
1. 普通类考生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原则控制在相应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8倍(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
2. 特长类考生
对于具有浙江万里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公告栏所列的5大类奖项或赛事获奖的考生,经认定后可直接获得综合测试资格,且不占普通类考生的初审通过名额比例。对于以特长生报名而审核不通过的,将根据考生的学考成绩纳入到普通类考生进行初审。
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初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届时会显示“初审通过”。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
1. 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确认流程”的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张打印)。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40元/生。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2.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等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1. 综合素质测试分A组、B组分别进行。A组内专业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语言表达、认知观察、逻辑思辨、协作沟通、创新发展等方面能力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B组内专业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以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4月21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2. 特长类考生以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提供的奖状、证书原件为主要依据,相关奖状、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对于以特长生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若奖状、证书原件认定未通过,将取消测试资格。具体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入围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相应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规则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万里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考生所填报专业(类)志愿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类)一致,跨专业(类)填报志愿无效。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7.5”计算形成。
录取
1.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按考生专业(类)第一志愿、综合成绩和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专业(类)投档基准线,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监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8222008。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3月15日-24日;
审核合格名单公布时间:4月1日;
报名费缴纳时间:4月3日-4月14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5日-21日;
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21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29日前(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入围考生名单公布时间:通过公示后公布;
志愿填报时间:6月下旬(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时间);
录取时间:7月中旬(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录取时间)。
通过“三位一体”录取的不同专业(类)学生就读的校区、学费等与同年普通高考录取的同专业(类)学生一致。除明确的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广告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专业,其他专业学生入学后按《浙江万里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宁波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
学校网址:https://www.zw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zwu.edu.cn
招生电话:0574-88222065(传真)、88222066
招生微信:zjwlxyzszx(浙江万里学院招生在线)
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280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如下表:
报名条件
考生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
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
A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
B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且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B类考生须符合我校规定的专项条件,具体见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学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计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jlu.edu.cn),点击“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章、加盖中学公章的《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3.材料报送
A类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仅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保内容清晰。
B类考生除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者彩色扫描后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外,还需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邮寄至我校招生办。书面申请材料邮寄仅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836060,邮编:310018。
选拔程序
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8倍。
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符合报名条件证书的B类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7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20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为从报名时起至3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时间:3月28日前完成;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4月3日至4月8日16:00;
5.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11日9:00至综合素质测试前;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3日—4月14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录取办法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报名和考试,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的90%,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中国计量大学,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成绩核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计算,三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进行计算。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8分,D 等计7分,共10科。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专业投档:
学校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学校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缴费办法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附则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②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③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④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电子邮箱:zsb@cjlu.edu.cn
本科招生网:zs.cjlu.edu.cn
学校网址:www.cjl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18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医学组、药技组、护理组和管理组4个组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组别,不能兼报。具体报考专业组别、包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注: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学费以院校2024年招生章程为准。
报考基本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专业志向明确,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三)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学业水平测试(10科)各科目成绩不低于D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各科学考等级不低于C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如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亦取最高等级科目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五)按上述基本条件,考生报考各组别的要求为:
报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提供为准,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途径与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网首页(https://www.zcmu.edu.cn)或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zcm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招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符合A类和B类(专项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填报B类。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应在截止报名前完成资料上传并确认材料准确和完整,无须邮寄纸质材料。具体上传材料项目如下:
1.《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后签字上传;
2.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后由就读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上传;
3.身份证正反面上传;
4.B类考生须将专项条件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上传。
(二)我校今年安排4个组别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只能选择1个组别填报,个人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以上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选拔程序与综合测试
申请材料评审: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符合报考条件并报名成功的考生中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成绩与高中阶段获奖情况、选考科目符合个数等确定入围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材料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评审时,所列各专业报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符合报考条件的A类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从高到低选拔产生入围面试名单,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排序,其中医学类排序为:数学、语文、化学、生物学、英语、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药技类排序为:数学、语文、化学、生物学、英语、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护理类专业排序为: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学、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技术;管理类排序为:数学、语文、英语、化学、生物学、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
学考折算成绩97分及以上报考医学类、85分及以上报考药技类、护理类、管理类考生和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B类考生,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综合测试办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素养、专业潜质,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综合测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末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招生录取
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三位一体志愿时须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且需填报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组别内的专业,不允许跨组别填报。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各组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组别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同一组别内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综合成绩”中计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若各组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组别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组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报考医学类各专业高考总分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报考药技类、护理类、管理类各专业考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90%。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转专业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4日9:00—2024年3月11日16:00
(二)查询入围面试资格、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日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自主打印):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4日
(四)报到和综合测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五)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4月25日
入学资格复查、报考费和资助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收取报考费140元/生。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测试。缴费办法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学生同等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咨询电话:0571-86613520
电子邮箱:zsb@zcm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zcmu.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https://swytbm.zcm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招生360人,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招生。
具体情况如下:
注:测试类别是学校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测试、合格证发放、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等环节的分类依据,考生在报名时须符合测试类别内其中一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报考条件与办法
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者取其中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成绩。往届生科目不含自选综合模块。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普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要求达到90分及以上者。
(二)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无要求,但要符合专项条件之一,具体专项条件详见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折算规则为: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50分。
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具体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申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名条件,在普通考生、特长生中选择一个身份,在A类、B类中选择一个类别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身份,一个类别,不能兼报),学校根据考生报名,分身份分类别进行书面评审。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日至3月18日16:00,材料上传时间为2024年3月2日至3月19日16:00。考生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进行报名。申请人要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原件(报名网站填写生成后下载打印)(必须项);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必须项);
3.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非必须项,若上传4,必须上传该项。如无则不用上传);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必须项,若上传3,必须上传该项)。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等信息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材料递交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所有考生都必须将上述1、2、3、4项申请材料拍照或彩色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保内容清晰可读,其中没有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奖励情况的考生可不上传第3、4项材料。凡是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报名以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准。
书面评审与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材料书面评审,形成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建议名单后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普通考生最终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9倍。特长生最终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倍,特长生通过书面评审人数不占普通考生的名额比例。
书面评审办法
学校对考生分身份分类别进行书面评审。书面评审在符合相应测试类别报名条件和所含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以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以参照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各类竞赛成绩、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为辅的原则进行,其优先顺序如下:
1.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
2.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的情况下,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和A等科目数均相同的情况下,B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4.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均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考相关科目等第情况,其中A类优先序列如下: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地理、历史、思想政治;B类优先序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
5.在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相关科目等第优先序列均相同的情况下,再考虑考生获得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奖励情况,获奖层次高者优先,若考生同时获得多个同层次奖项,则数量多者优先;
6.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相关科目等第优先序列、专项条件获奖情况也相同的情况下,都列入通过书面评审的名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预计将于3月25日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要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有关提示及时、准确办理网上缴费、抽签、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手续。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经报到现场确认,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综合素质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为主,主要考核内容为:(1)专业精神;(2)分析理解能力;(3)沟通表达能力;(4)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综合素质测试按测试类别采取集体面试方式进行。学校专家工作组组织成立各考场面试专家组,考生按所抽到的面试号入场面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地点为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考生于2024年4月1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携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特长生要求)和复印件(特长生要求)等材料来校报到确认,熟悉考场,了解综合素质测试有关规定。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取面试专家组成员对其所评分数的平均分。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终入围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的7倍(同分考生一并划入)。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3月18日16:00;
(二)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2日—3月19日16:00;
(三)书面评审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5日;
(四)书面评审结果公示:2024年3月25日—3月27日16:00;
(五)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8日—4月3日16:00;
(六)综合素质测试抽签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抽签及自主打印准考证):2024年4月7日—4月12日;
(七)报到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志愿填报与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高考总分须不低于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90%,可报考我校。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录取批次为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农林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对应入围的测试类别中,并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或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志愿无效。
录取原则与办法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测试类别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定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测试类别内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类别内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专业调剂仅在入围测试类别内调剂。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也相同的,参考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学考等第情况;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学考等第情况也相同的,参考其高考总分位次号。
若学校第一志愿学生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与应届生均可。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只招收高考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
学校拥有宽松的转专业政策,被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进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有多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其中被学校农学、植物保护、林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艺、茶学等专业录取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浙江省户籍考生,进校后在学校所有免学费专业之间可申请转专业。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收费、奖励与资助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40元/人。
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余种奖助学金。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学生同等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6〕12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52号)有关精神和规定,录取到学校农学、植物保护、林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艺、茶学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学校实施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监督机制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附则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务安排、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与录取结果等信息。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计划招生110人。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报考条件与办法
报考基本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目合格(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共10门),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三)符合我校2024年在浙招生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在上述基础上,报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和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90分;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养殖学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80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标准(下同):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6分,D等计1分,E等不计分。
注:1.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针对“技术”科目,对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情况,取其中较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作为“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对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亦取其中最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o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招生”,进入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仅限电脑登录),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该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上传: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上传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有:
1.《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且考生本人签名)(必传项);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必传项);
3.符合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公告栏所列的5大类奖项或赛事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如无则不用上传)。
以上所有材料须按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可辨,如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上传的申请表未盖章或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若考生上传申请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以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为准。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4日12:00—2024年3月13日12: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
(二)书面评审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0日。
(三)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下午16:00。
(四)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系统自主打印准考证):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3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
(六)入围名单公示: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
注:有关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将提前在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审查、书面评审及缴费
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
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0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师范类专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非师范类专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倍;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师范类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6倍、非师范类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0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一)在满足报考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在125分及以上的考生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名额。
(二)在满足报考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一定特长(仅限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公告栏所列的5大类奖项或赛事获奖)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按照不超过分专业计划数2倍的比例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名额。若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符合非特长生入围标准的,则优先按非特长生入围处理;若分专业认定的特长生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2倍,则根据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名单(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收费标准为140元/人。
(二)缴费时间: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下午16:00。
(三)缴费方式:考生通过浙江公共支付系统进行自主缴费,缴费途径包括:支付宝(公共支付)或浙江海洋大学学生网上缴费系统,缴费发票(电子)由浙江公共支付平台统一提供,缴费及发票获取的具体操作方法通过“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告。
(四)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总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二)测试方式及内容
1.师范类专业:采用分专业结构化面试,测试内容为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写展示等。
2.非师范类专业:采用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三)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我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A等”个数多少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A等加B等”合计个数多少排序。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和入围公示名单。入围名单在招生网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注:有关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将提前通过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志愿填报与录取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学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进行三位一体录取工作。
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海洋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
录取原则与办法: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录取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的90%。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处理),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或学业水平测试“A等”个数、“A等加B等”合计个数多少)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学业水平测试“A等”个数、学业水平测试“A等加B等”合计个数;若仍相同,按考生位次号先后排序。
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学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报考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收费、奖励与资助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监督机制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zjo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ou.edu.cn
招生微信号:zhdzsb
招生咨询电话:0580—2550022
招生监督电话:0580-2627855
电子邮箱:jw@zjo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和选考科目范围等要求见下表。
报名条件与办法
报名基本条件
具有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及以上)的考生可报名。
选拔条件
本次选拔分为两类,每位考生限报一类,且必须符合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一)填报临床医学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6分及以上者;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1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者(专项条件详见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
(二)填报医学相关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1分及以上者;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6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者(专项条件详见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方式:
总分=A个数*10+B个数*9+C个数*7+D个数*4。
以上报考条件中所列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数据)。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另外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不齐视同报名无效。
具体材料如下:
(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申请表);
(二)高中阶段获得的符合报名条件中所列举的获奖证书原件,或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上传3个奖项);
(三)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
资格审查
学校分类别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凭网上报名号缴费。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取得优惠资格;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通过资格审查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笔试和面试
(一)“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分类别组织笔试和面试。
(二)根据笔试成绩,按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仅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内。如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未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数的4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
(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按不同类别分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满分为100分。各环节面试成绩折算成面试总成绩,计入到综合测试成绩。具体面试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综合测试入围名单。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3月4日上午8:30—3月17日下午16:00。
(二)考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4月8日。
(三)网上缴费:4月9日上午8:30—4月15日下午16:00。
(四)考生打印综合测试通知书:4月17日上午8:30—4月19日下午17:00。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20日至4月2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录取原则与办法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考),入围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表1所列类别要求,不允许跨类别填报,并且符合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填报临床医学类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不低于浙江省2024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填报医学相关类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不低于浙江省2024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20分。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取得的最终成绩为准)换算如下表:
学校按各招生类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相同类别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需满足调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类别计划数的110%(小数点后按进位处理),则该招生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后按舍去处理)。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与普通招生录取学生一样享有转专业机会。
联系方法
学校网址:http://www.wmu.edu.cn/
学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wmu.edu.cn/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89885,0577-86689900(传真)
浙江理工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400人。
具体招生专业类别、所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
报名条件
1.普通类: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志向远大,身心健康,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2.特长类:报考特长类考生须符合普通类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规定的奖项或赛事要求,奖项或赛事详见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http://zs.zstu.edu.cn)进行分测试类别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日9时至2024年3月15日16时。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人限报1个测试类别。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浙江理工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二)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4年3月15日16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须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
3.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拍照上传。
4.特长类考生须另外提供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浙江理工大学的理由、目标专业、进入高校后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拍照上传,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别提醒:
1.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3.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表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选拔程序和综合素质测试
初审
1.普通类:学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分测试类别从高到低,以10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高的等第),满分为100分。同等条件下,参考学考等第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入围。
2.特长类:经学校认定满足特长类报名条件者,按获奖等级,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倍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普通类比例名额),并公示。
综合测试
1.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至4月14日(具体以通知为准)。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综合测试满分为150分,最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测试顺序抽签确定,全程录像。
2.学校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8倍比例,分测试类别确定获得“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围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统一高考,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总分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90%,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学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折算成满分750分制后进行合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高考文化总分(满分750分)×60%。
注:学业水平考试等第以考生最终获得的成绩为准。
学校按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专业(类)间不设级差分。
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测试类别下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该测试类别下招生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类),直至满额。
若该测试类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类招生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通过初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对考生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具体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news@zst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zstu2013
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计划招生360名,分三个测试类别。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选拔对象为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符合资格的考生,且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测试类别,且须注意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学考科目中的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计1门,成绩等第按高者计, 自选综合不计分。
符合资格的考生,若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限2021年9月1日以后获得,艺术特长类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45分者,可申请报考专项生(专项生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专项生专项清单详见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录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zjsu.edu.cn/List-25.html)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材料递交。考生将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须为jpg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无需邮寄)。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 《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 诚信承诺书原件(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须本人签名);
4. 符合专项生报名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选拔程序
申请材料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确定入围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人数按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8倍划入。材料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中所列各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从高到低选拔产生入围综合测试名单。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同分考生一并划入。
申请专项生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综合测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不同测试类别分组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以及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结束后,综合测试成绩合格考生按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规则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填报三位一体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工商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且须符合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在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专业投档按以下原则执行:
1. 学校按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2.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综合成绩相同者,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4.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均未录取者,再根据测试类别内计划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考生也须满足被调剂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
时间安排、报考费
时间安排如下:(以具体通知为准)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17日12:00;
2. 网上材料提交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7日12:00;
3. 材料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公布时间:4月2日起;
4. 学校综合测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4月14日;
5.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4月26日起。
通过材料评审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交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5日下午16:00,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未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无需交纳报考费。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者,报考费不予退还。
入学复查、学费、奖励和资助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现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联系方法
学校网站:http://www.zjs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zjs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zjsu.edu.cn
咨询联系电话:0571-86989998
附则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它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考试规定的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71-28877064,投诉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450名。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三、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普通类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我校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二)特长类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85分(含)以上,且符合我校德育类、学科特长类、科技创新类、艺术特长类专项条件之一者;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70分(含)以上,且符合体育特长类专项条件之一者。
报考特长类的考生须符合我校规定的特长类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注: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考生确认无误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自行打印。
二、书面材料在线提交
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拍照)上传;
(三)特长类考生须另外提供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资格证明材料(体育特长类考生另需提供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或突出事迹证明材料(德育类考生需提供)等,并将原件扫描(拍照)上传(邮寄报名材料提供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到校报到时提供原件);
(四)特长类考生须另外提供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1000字左右,须手写,并扫描(拍照)上传。
三、材料邮寄
普通类考生无须邮寄报名材料。
特长类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另制封面),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四、现场审核
通过材料审核的特长类考生,需要在报到时将获奖证书原件提交现场审核。
综合素质测试
材料审核
一、普通类考生
学校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7的比例,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末尾排序相同的考生一并入围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排序规则:(一)先按折算分总分高低排序;(二)若折算分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排序,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技术、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二、特长类考生
中学阶段在德育类、学科、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德育类、学科特长类、科技创新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提出申请相应特长类,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且不占普通类考生的名额比例。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满分为100分。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7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末尾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录取
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成绩×6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最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总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增加学生选择专业的机会,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按类录取的学生,在完成基础阶段学习后,可在本类所含专业中按校内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专业。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4年3月3日至3月18日15:00;
二、学校初审:2024年3月19日至3月30日;
三、网上缴费:2024年3月31日至4月7日15:00(初审通过后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9日至4月12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2024年4月13日至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4年4月30日起。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需交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逾期未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未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无需交纳报考费。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者,报考费不予退还。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新生可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向学校申请“新生助学金”。
监督制约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监督电话:0571-86915055。
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位一体”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
考生初审结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三位一体”报名网址:http://nswyt.hd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915007
电子邮箱:zhaosheng@hdu.edu.cn
宁波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400名,分为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注:
1.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
2. 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限在“三位一体”招生专业(类)中申请转专业,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不能互转(具体按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执行);
3. 中外合作类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报名条件与办法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 非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以下简称学考折算分),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4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82分及以上。
2. 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4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78分及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各专项项目请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 “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行查看。
报名办法
1.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请根据报名条件,在非特长生、特长生中选择一个通道报名(只能选择一个,不能兼报),并在所选择的报名通道下,在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中选择一类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类,不能兼报)。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进行分通道分类评审(即若考生选择非特长生,则按非特长生的要求进行书面评审;若考生选择特长生,则按特长生的要求进行书面评审。书面评审规则见第十六条选拔程序)。
2. 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3. 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要求JPG格式,务必确保清晰)上传至“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由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2)材料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参与各类活动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或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复印件),非特长生上传支撑材料仅限5项;
(3)材料3:考生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不接受户口本)。
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分类上传(报名系统有分类提示)。
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4日10:00至3月15日15:00;
2. 学校书面评审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3.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5日10:00至4月3日15:00;
4. 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10日10:00至4月14日15:00;
5. 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14日;
6.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4月24日起。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与规则
选拔程序
1. 资格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评审。
(1)对于符合非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非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原则上分别按照不多于各类别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师范类”原则上按照不多于该类别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当“非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报名人数分别大于计划数8倍(含)以上时,“师范类”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6倍(含)以上时,按照以下排序方法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a.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b.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c.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排序;
d.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e.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对于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审核,直接获得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书面评审结果通知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的“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2.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分别按照“非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计划数1:8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按照“师范类”计划数1:6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志愿填报、成绩合成、录取原则与办法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宁波大学”,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填报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对应要求(详见招生专业、计划及志愿填报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各报考类别之间不得跨类填报。
成绩合成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换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考位次号。
录取原则与办法
专业投档办法: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分别未达到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分别控制在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相应的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向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学校设有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政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号码:0574-87609301
投诉电话:0574-87600092
招生网站:zsb.nbu.edu.cn
学校网站:www.nbu.edu.cn
微信公众号:NBU-ZSB 宁波大学招生办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全省选拔具有教育情怀、创新潜质、品学兼优、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
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满足我校对应各专业2024年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10门)等第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
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10:00-2024年3月17日12:00。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zsb.zjnu.edu.cn/apply/main.jsp),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同时符合1类和2类(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填报2类。
二、以下申请材料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1.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无变形);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等原件(彩色,仅2类特长考生填写);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不需要加盖公章);
4.个人陈述手写稿:着重突出学科特长、专业素养或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内容,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凡是未签名、未盖章、未按要求上传、系统未最终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选拔程序
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其中1类考生按照学考换算总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从高到低排序,以专业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名单。当存在同分考生时,报考小学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报考生物科学(师范)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生物学、物理、化学、技术、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报考化学(师范)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化学、物理、生物学、技术、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的考生按语文、数学、物理、外语、化学、技术、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若排序仍相同,则最后一名同分同排名考生均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2类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系统中的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直接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名额单列。
3月22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考费,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缴费标准:140元/人。
2.缴费时间:2024年3月22日12:00至2024年3月27日16:00。
3.缴费方式: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考申请”中的“网上缴费”按钮,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缴费方法后按提示进行缴费。
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测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和内容: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4.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5.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我校将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1:6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专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
2.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或位次号)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
3.我校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其他要求:
(1)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3)男女比例不限。
(4)外语语种不限。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培养等事项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部分专业入校第一年按相关专业类培养,第二年进入各专业学习。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9-82282245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50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A组、B组、C组、D组、E组和F组6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
具体报考专业组类别、专业类名称、包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注: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报名条件
一、书面评审:
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获奖、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等材料进行评审。A组、B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0倍来确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C组、D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7倍来确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E组、F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6倍来确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为A等的考生和经资格初审符合专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书面评审。
2.申请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的考生,学校根据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
3.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二、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按照不同报考专业组分组进行,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为主。
2.通过书面评审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资格要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特殊才能测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特殊才能测评。
3.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结束后,A组、B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0倍,C组、D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7倍,E组、F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6倍来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各组别末尾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同分者一并入围。最终入围考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三位一体”招生计划数的8倍。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包括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
具体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10:00至3月11日下午16:00;
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30日前完成;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30日至4月7日下午16:00;
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9日下午13:30开始;
考生报到时间:4月1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特殊才能测评时间:4月1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3日至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结果查询时间:4月28日起。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学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考生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报考专业组内的专业(类),跨专业组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总分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95%。(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不受此限)。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见附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按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等第高的计入。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各个专业组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个专业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除外)。
对经专家组测评确认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可提高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在其中的权重。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8320102。
附则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具体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②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③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④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zs.zjut.edu.cn
电子邮箱:zsb@zjut.edu.cn
电话:0571-88320032
传真:0571-88320501
通讯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70名、学前教育(师范)专业60名、特殊教育(师范)专业30名、护理学专业160名,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15日12:00。
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具有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5.考生类别: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招收普通类考生。
6.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7.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考生参加“三位一体”报名时已取得的成绩作为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且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undergrad.hzn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按照学考换算总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从高到低排序。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和特殊教育(师范)专业以专业计划数10倍的比例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护理学专业以专业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中,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和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未超过计划数10倍,护理学专业未超过计划数6倍,则直接进入面试。
考生可于2024年3月28日起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登陆个人账号查询审核情况。
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
网上确认、缴费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00至4月8日16: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1:00至4月14日。
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和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测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护理学专业测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测试地点: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2)测试方式
采用分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在教师才艺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用品需自备):
2. 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我校将在招生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7倍划定合格线(同分考生一并划入),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合格线(同分考生一并划入),护理学专业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合格线(同分考生一并划入),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1.获得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的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3.学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各专业校内投档基准线进行专业投档。
5.在录取时,当各专业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6.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收费、奖励和资助及相关政策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免收报考费。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马云卓越师范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建立了以保障性资助为主体,发展性资助为主导,“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
学生入校后遵循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奖学助学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咨询联系方式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邮编:311121)。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
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招生办公室邮箱:undergrad@hznu.edu.cn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启动。选拔身心健康、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适教乐教、有一定特长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学制、选考科目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9日10:00—3月18日16:00
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并在线提交所有材料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B”等(含)以上;
3.所有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须合格,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赋分办法见第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成绩最低要求如下:
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zsw.nbei.net)三位一体专栏,进入“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申请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在2024年3月18日前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①《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无中学盖章则无效。
②身份证正反面;
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不需邮寄,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学考折算成绩计算
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为依据得出折算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等第折算分数为:
备注: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时,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以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成绩信息为准。
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1.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的1:5确定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者全部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名单于2024年3月29日16:00前(若延迟详见公告)公布在学校招生网。考生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网络缴费时间
2024年4月4日9:30—4月7日16:00。
已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40元,缴费方式统一采用网络缴费,请登陆报名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
已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缴纳报考费后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平台完成准考证的打印。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4月13日9:00—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湾校区,地址:宁波市前湾新区金慈路316号。
现场确认内容
提交申请材料
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2024年4月14日9:00—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湾校区,地址:宁波市前湾新区金慈路316号
测试方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相关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2024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细则。)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相关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或三位一体报名平台的具体通知。
面试结束两周后,考生可通过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三位一体”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学校将在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方法
1.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栏填报已入围专业,否则无效。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跨专业填报志愿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学校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考成绩/3×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7.5×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成绩。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均相同时,则按高考总分相对应的位次从高到低录取。确定录取名单时学考成绩以考生实际取得的成绩为准。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监督与违规处理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5867205514。
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为5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如下:
报考条件
1.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 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3. 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4.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民航行业相关工作;
5. 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不能纹身;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
注:矫正视力是指用眼镜来矫正屈光不正之后得出的视力,是戴眼镜后的视力,本章程未要求裸眼视力。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dky.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材料上传:报名考生所有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要求JPG格式,内容清晰),上传至“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无须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包含如下:
1. 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本人签字、所在高中审核签字并加盖所在高中公章;
2. 考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
选拔程序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折算标准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满分为100分。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中具有“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中2—3门学考科目的,则取其最高等级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8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8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发布,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综合素质测试旨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潜质,以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分别按照招生计划数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相关结果可通过学校招生网“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满分为100分。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中具有“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中2—3门学考科目者,则取其最高等级折算。
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若全部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录取时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空乘方向体检要求的学生转入英语专业非空乘方向学习。
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上午10:00-3月26日下午15:00;
2. 书面评审时间:3月27日-4月8日;
3.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4月9日上午10:00-4月15日下午15:00;
4. 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间(网上自助打印):4月17日上午10:00-4月20日下午15:00;
5. 综合测试时间:4月21日(以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6.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6日起。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考生按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在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不得参加学校后续的综合测试,学校不接受补交,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报考费概不退还。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学校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
监督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501。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00
咨询电话:0574-87600018
传真号码:0574-87609650
咨询QQ:941542780
咨询QQ群:650600557
学校主页:http://www.ndky.edu.cn
招生主页:http://zs.ndky.edu.cn
微信公众号:NDKY-ZSB
宁波财经学院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2024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20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报考条件
1.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含)以上(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且符合报考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如下: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9:00—3月19日14: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
2.报名流程:申请人进入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网,登录“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财经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14:00。
3.报名材料:
(1)宁波财经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须考生本人签名,否则报名无效)
(2)个人陈述(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须考生本人手书,否则报名无效)
(3)身份证(须包含人像面和国徽面,否则报名无效)
(4)申请素质特长生的佐证材料(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必须在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中自行申请素质特长生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方可获得素质特长生身份,否则不予认定。素质特长对照表详见“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注: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其中(1)(2)(3)是必要材料。若必要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无法辨识,均视为报名无效。
考试与选拔
初审:
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7倍。初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A-15分,B-9分,C-6分,D-4分,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2.素质特长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后直接进入学校综合测试,不占通过初审的人数比例。
3.初审结果将于3月28日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
1.网上确认
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确认流程”的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
2.缴费
(1)缴费标准: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40元/人。
(2)缴费方式: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26日-4月2日进入我校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s://jf.nbufe.edu.cn/)交纳报名考试费,用户名:S+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详见“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报考进程-报考缴费”页面。
3.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3日—4月12日。建议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以单独面试形式开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综合素质测试的满分为100分,安排在4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高低,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入围信息。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规则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4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60%)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7.5×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赋分后取平均值。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各专业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招生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通知为准)
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bufe.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nbufe.edu.cn/zsb
咨询电话:0574-88052238、0574-88052239
招生咨询QQ群:193599033
招生官微:nbufezsb
温州肯恩大学面向浙江省计划招收150名学生。招生专业分为A组和B组两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组别,不能兼报。
具体专业组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计划数如下表:
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于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等及以上,其中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身心健康,拥有创新潜力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潜质,且适合我校教育特色的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符合第十四条资格的考生,且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报考。
折算方法:我校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肯恩大学综合考试报名系统https://swyt.wk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书面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求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1.《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综合测试报名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或教务处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报名表扫描(拍照)上传。
2.若《报名表》中填写有获奖和特长等信息,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扫描(拍照)上传。
3.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拍照)上传。
(三)考生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料上传齐全后,无需邮寄书面材料,但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
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学校对报名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通过评审的考生名单,给予综合测试资格。
综合测试名额按不超过各报考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0倍划入(折算成绩同分者一并带入)。通过评审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综合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二)综合测试
通过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语言为英语。考生按照报考组别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报考组别招生计划数的6倍筛选部分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同分同入)。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我校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5%,面试成绩占25%。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中将温州肯恩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入围报考组别内的专业,跨组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60%”计算形成(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在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考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须满足未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各专业组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个专业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
时间安排
(一)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日 9:00至2024年3月20日 12:00
(二) 评审结果查询及报名缴费时间
2024年3月29日 12:00至2024年4月3日 12:00
(三) 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2日 12:00起
(四) 考生报到、综合测试
2024年4月20日 - 4月2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 综合测试结果查询
2024年4月30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及转专业政策
被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通过“三位一体”录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费等与学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费用一致。
为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一学期内,学校提供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的机会。具体详询注册办公室及各专业所在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325060
咨询电话:0577-86000111
微信公众平台: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
QQ 招生咨询群:231407342
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wku.edu.cn/zh-hans/benkesanweiyitizhaosheng
邮箱:admissions@wku.edu.cn
监督电话:0577-55870046
温州商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名,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如下:
注: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类),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相应要求。
报考条件与办法
报考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 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3. 学考科目均须合格;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学校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书面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 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考生本人签名(无须盖章);
2. 个人陈述(800字,需手写)
3.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注: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如上传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无法辨识,均视为报名无效。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学考)折算成绩排序,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4倍(同分带入)确定考生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若考生报考人数不足所报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14倍,则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全部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
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3月2日—3月18日
公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名单:2024年3月2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8日—4月3日 (未缴费视为放弃综合测试资格)
综合测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4月14日(视各专业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日期)
报考费标准:140元/人
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温州商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说明》
录取原则与办法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综合测试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所填报专业(类)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学校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并根据各专业(类)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成绩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5%+高考成绩÷7.5×60%”计算形成。以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再进行相应计算。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折算分如下: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计分方式与应届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学校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类)不设单科成绩要求,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在教学资源满足的前提下,原则上可申请转入意愿专业学习,转入条件和要求根据师资、申请人数、学习成绩等因素另行规定,具体以我校学籍管理公布为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除外。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不予注册学籍,已注册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附则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学校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教计〔2018〕2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689588。录取结果将通过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或温州商学院招生网(http://zsw.wzbc.edu.cn)公布。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校网址:http://www.wzbc.edu.cn
微信公众号:zswucc
温州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60人,分为A组和B组2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其余为D等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温州理工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如下:
1.《温州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申请表上需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需);
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组与报名系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组不一致,则以系统填报信息为准。
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超过各组招生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通过我校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者全部按通过处理。
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各组招生计划数的10倍则全部考生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2.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1)我校的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学习潜质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综合测试结束后,按各组招生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带入),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及入围信息,最终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官网上予以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上午9:00至3月18日下午16:00;
2.书面评审: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
3.初审查询、缴费时间:2024年3月29日—4月6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2日;
5.综合测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6.最终入围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5日起。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且高考分数在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志愿填报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温州理工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报考组别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与书面评审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相同。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照各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个专业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
凡被“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参照《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温州理工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不得补缴,且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综合测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附则
考生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若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689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温州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325000
学校网址:https://www.wzu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zut.edu.cn/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10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2.素质特长类考生:符合普通类报名条件且满足专项条件(详见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之一者可申请报考素质特长类。
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以“三位一体”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
2.材料上传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4年3月17日22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原件在综合测试报到当天提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放同一页复印或拍照)上传(综合测试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备查);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拍照原件上传(须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确认),不超过5项,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
上述(1)(2)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素质特长生务必提供有关真实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报到当天需携带备查。
3.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不分专业不分类别,按照学考成绩或素质特长入围综合测试,高考后考生再按专业填报志愿(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书面评审
普通类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6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00分;最后一名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测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则所有考生直接入围综合测试。
素质特长类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素质特长类考生直接入围测试,不占通过学考成绩入围综合测试的普通类考生的人数比例。
3.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不分类别不分专业,以面试的方式统一组织分组测试。综合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科学素养、专业潜质、创新潜质等,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素质特长项目不予加分,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考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原始成绩)×60%”计算。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2.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低于一段线填报无效。
3.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高考成绩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参考数学、物理、化学)。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调剂专业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录取比例
若招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则该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5.思想品德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身体条件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3月4日—3月17日;
2.材料上传: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7日截止(上传时间截止至北京时间3月17日22时);
3.材料初审时间:3月18日—3月28日;
4.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资格确认时间:3月29日—4月7日;
5.打印准考证:4月8日—4月12日;
6.综合测试:4月14日测试,具体报到地点、测试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公告;
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收费及入学
1.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缴费。
2.入学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今年录取的新生大一和大二在湖州南浔校区就读,大三和大四在杭州钱塘校区就读。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其他
1.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未经浙江省考试院认定的,须提供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
2.本校教学语种:英语。
3.转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条件与普通类录取学生一致。
4.学校成立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学校选拔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选拔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25685。
6.“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7.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8.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9.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招生办咨询电话:
0571-86929123(杭州钱塘校区)
0571-88814588(湖州南浔校区)
学校招生网址:
https://zhaosheng.zjwe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71-86929017
浙江万里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宁波大学
丽水学院
宁波幼师高专
温州商学院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宁波财经学院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嘉兴南湖学院
温州理工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衢州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
温州大学
台州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温州肯恩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大城市学院
嘉兴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万里学院2023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共350名计划,全部为普通类。招生专业(类)、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报考条件
1.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长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2.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选考科目符合相关专业(类)的要求;
3.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
(1)普通类考生:符合报考学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
(2)特长类考生:具有下表所列特长的考生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限制,可直接报考。
4.综合素质评价为A或B。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浙江万里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提交。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
3.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
4.报名材料:考生身份证;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相关奖状、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
上述材料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2023年3月20日前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重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20日;
审核合格名单公布时间:3月27日;
报名费缴纳时间:3月31日-4月9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0日-16日;
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16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26日前(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入围考生名单公布时间:通过公示后公布;
志愿填报时间:6月下旬(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时间);
录取时间:7月中旬(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录取时间)。
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28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和计划数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
1.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省级学科竞赛有A、B组区分的竞赛只承认A组)。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3.学业水平考试均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者:
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
学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计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jlu.edu.cn),点击“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章、加盖中学公章的《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120名。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学制如下表:
注: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学费以院校2023年招生章程为准。
报考条件
(二)专业志向明确,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三)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学业水平测试(10科)各科目成绩不低于D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各科学考等级不低于C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如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亦取最高等级科目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五)按上述基本条件,考生报考各专业的要求为:
报名方法与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网首页(https://www.zcmu.edu.cn)或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zcm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招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符合A类和B类(专项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填报B类。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应在截止报名前完成资料上传并确认材料准确和完整,无须邮寄纸质材料。具体上传材料项目如下:
1.《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后签字上传;
2.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后由就读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上传;
3.身份证正反面上传;
4.B类考生须将第十四条第(五)项所列5大类专项条件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上传。
(二)学校今年安排6个专业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填报,个人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以上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1日9:00—2023年3月12日16:00
查询入围面试资格、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3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自主打印):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15日
报到和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4月25日
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360人,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注:测试类别是学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测试、合格证发放、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等环节的分类依据,考生在报名时须符合测试类别内其中一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报考条件与办法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普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要求达到90分及以上者。
(二)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无要求,但要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所有奖项仅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获得浙江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浙江省竞赛A组、B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或在“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获全国一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得浙江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前八名或者一等奖,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获得前八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折算规则为: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50分。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者取其中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成绩。往届生科目不含自选综合模块。
报考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申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名条件,在普通考生、特长生中选择一个身份,在A类、B类、C类中选择一个类别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身份,一个类别,不能兼报),学校根据考生报名,分身份分类别进行书面评审。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19日16:00,材料上传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20日16:00。考生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进行报名。申请人要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原件(报名网站填写生成后下载打印)(必须项);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必须项);
3.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非必须项,如无则不用上传);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必须项,如无则不用上传)。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材料递交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所有考生都必须将上述1、2、3、4项申请材料拍照或彩色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保内容清晰可读,其中没有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奖励情况的考生可不上传第3、4项材料。凡是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报名以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准。
重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19日16:00;
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20日16:00;
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3月21日—3月26日;
书面评审结果公示:2023年3月27日—3月29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6日16:00;
综合素质测试抽签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抽签及自主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8日—4月14日;
报到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浙江海洋大学计划2023年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125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目合格(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共10门),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三)符合学校2023年在浙招生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在上述基础上,报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和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90分;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养殖学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80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标准(下同):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6分,D等计1分,E等不计分。
注:1.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针对“技术”科目,对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情况,取其中较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作为“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对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亦取其中最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o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招生”,进入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仅限电脑登录),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该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上传: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上传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有:
1.《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且考生本人签名)(必传项);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必传项);
3.符合本文“第十四条”所列的5大类奖项或赛事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如无则不用上传)。
重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8:30—2023年3月10日下午16: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
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2日;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下午16:00;
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系统自主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5日;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
入围名单公示: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和选考科目范围等要求如下:
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及以上)的考生可报名。
本次选拔分为两类,每位考生限报一类,且必须符合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一)填报临床医学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6分及以上者;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1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者。
(二)填报医学相关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1分及以上者;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6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者。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方式:总分=A个数*10+B个数*9+C个数*7+D个数*4。
专项条件
(一)自然科学素养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
(二)人文综合素养类:高中阶段全国性作文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三)艺术体育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暨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上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另外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不齐视同报名无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发布,面向浙江省招生450人。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三、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普通类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我校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二)特长类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95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德育类: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且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由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2)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组织的CSP-S第二轮中获得同等成绩);或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85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体育特长类(限足球、篮球、排球(含沙滩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武术、健美操、啦啦操、无线电测向(含定向)、航空航天模型、体育舞蹈、击剑、游泳):报名截止之日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
注: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考生确认无误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自行打印。
二、书面材料在线提交
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拍照)上传;
(三)特长类考生须另外提供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或突出事迹证明材料等,并将原件扫描(拍照)上传(邮寄报名材料提供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到校报到时提供原件);
(四)特长类考生须另外提供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1000字左右,须手写,并扫描(拍照)上传。
三、材料邮寄
重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3月3日至3月16日15:00
学校初审:2023年3月17日至3月31日
网上缴费:2023年4月1日至4月9日15:00(初审通过后缴费)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11日至4月14日
综合素质测试: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3年4月30日起
宁波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420名,分为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注:
1.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
2.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限在“三位一体”招生专业(类)中申请转专业,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不能互转(具体按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执行);
3.中外合作类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非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以下简称学考折算分),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3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82分及以上。
2.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3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78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⑴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主办)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三等奖(含)以上。
⑵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⑶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决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⑷艺术、体育类: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请根据报名条件,在非特长生、特长生中选择一个通道报名(只能选择一个,不能兼报),并在所选择的报名通道下,在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中选择一类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类,不能兼报)。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进行分通道分类评审(即若考生选择非特长生,则按非特长生的要求进行书面评审;若考生选择特长生,则按特长生的要求进行书面评审。书面评审规则见第十六条选拔程序)。
2.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要求JPG格式,务必确保清晰)上传至“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包含如下:
⑴材料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由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⑵材料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参与各类活动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或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复印件),非特长生上传支撑材料仅限5项;
⑶材料3:考生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不接受户口本)。
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分类上传(报名系统有分类提示)。
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至3月15日下午15:00;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10:00—4月4日下午15:00;
4.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10:00—4月16日下午15:00;
5.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16日;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4月26日起。
丽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计划数120人,具体如下:
报考条件
1.已经成功报名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愿意报考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中的一个或多个专业,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不少于5门,其余科目均为合格。
4.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毕业生不能低于P等)。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学制、选考科目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要求为“P”等(含)以上)
3. 所有科目的学考成绩均须合格且学考成绩赋分在210分(含)以上,学考成绩赋分办法见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与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4日10:00—3月13日16:00。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并在线提交所有材料。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zsw.nbei.net)三位一体专栏,进入“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在2023年3月13日前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名,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如下:
1.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类),往届生可以报考,填报计算机类的考生须满足选考科目相应要求。
2.本科录取,可选择“4+1”本硕直通菁英班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3.学考科目均须合格;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书面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
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3年3月1日—20日
2.公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名单:2023年3月28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9日—4月5日(未缴费视为放弃综合测试资格)
4.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视各专业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日期)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为5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如下:
报考条件
1.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 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3. 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4.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民航行业相关工作;
5. 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不能纹身;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dky.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材料上传:报名考生所有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要求JPG格式,内容清晰),上传至“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20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报考条件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含)以上(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且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详见下表)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21日14: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
2.报名流程:申请人进入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网,登录“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14:00。
3.报名材料:
(1)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须考生本人签名,否则报名无效)
(2)个人陈述(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须考生本人手书,否则报名无效)
(3)身份证(须包含人像面和国徽面,否则报名无效)
(4)申请素质特长生的佐证材料(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申请素质特长生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方可获得素质特长生身份,否则不予认定。素质特长对照表如下)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3年学校计划“三位一体”招生学生120名,具体如下:
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成绩要求达到B等及以上,其它科目均为D等及以上;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5.学校认可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填表后,要求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上传报名材料
重要时间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通知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21:00(逾期不报); 2.上传报名材料: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21:00截止;
3.资格审查:2023年3月16日至3月24日;
4.审查结果查询及网上缴费:2023年3月28日至4月1日;
5.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8日至4月15日;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查询成绩。
嘉兴南湖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6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2023年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门(含)以上为A等或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含)以上,其余为D等及以上,且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4.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网(http://zsb.jxnhu.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报名材料在线提交: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17日;
2.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18日;
3.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
4.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6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周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2023年4月30日起。
温州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60人,分为A组和B组2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其余为D等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温州理工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报名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如下:
1.《温州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申请表上需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需);
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组与报名系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组不一致,则以系统为准。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10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类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2.素质特长类考生: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
2.材料上传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3年3月19日22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
重要时间表
1.网上报名:3月1日—3月19日;
2.材料上传: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9日截止(上传时间截止至北京时间3月19日22时);
3.材料初审时间:3月20日—3月31日;
4.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资格确认时间:4月日1—4月9日;
5.打印准考证:4月10日—4月15日;
6.综合测试:4月16日测试,具体报到地点、测试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公告;
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
衢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计划招生70人。具体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一)学考科目成绩3门(含)以上为A等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含)以上,其余科目成绩为D等(含)以上。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共10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取其等第高的1门计入,下同)。
(二)学考科目成绩均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世界机器人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省级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决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决赛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衢州学院招生网(http://zs.qzc.edu.cn/),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以扫描件(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确保清晰、无变形,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重要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3月4日至3月13日;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4日至3月28日;
3.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报考费:3月29日至4月2日;
4.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0日至4月14日;
5.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5日至4月16日;
6.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17日起。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计划数为115人。具体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旅游方向)、意大利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语文、历史、政治、地理等科目中至少一门的学考成绩为A等;小学教育(师范)要求英语或语文或数学的学考成绩为A等;科学教育(师范)专业要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中至少一门的学考成绩为A等。
2.具有专业特长: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②在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任一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旅游方向)、意大利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有①中所列奖项之一情况的考生认定具有专业特长。科学教育(师范)专业具有②所列奖项之一情况的考生认定具有专业特长。小学教育(师范)具有①或②所列奖项之一情况的考生认定具有专业特长。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http://zs.zi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2023年《浙江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材料递交。
(1)《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2)竞赛获奖者获奖证书需要扫描(拍照)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3年3月3日9:00—3月13日17:00;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缴费:4月2日-4月8日;
3.通知书打印:4月9日-4月15日;
4.报到抽签:4月15日9:00-17:00网上报名系统报到抽签;
5.测试:4月16日;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测试成绩查询:4月22日起。
2023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360名,分两种报考类别,其中师范类112名,非师范类248名。具体如下: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学校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报名方式
报考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10分及以上;报考非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00分及以上。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A组、B组、初赛和普及组等获奖。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
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d.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e.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报名流程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须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z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张打印申请表。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以扫描件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台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计划招生190人。招生专业、计划数等如下: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第及以上(新高考改革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第及以上)。
(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第门数与B等第门数之和为6个及以上,其余为D等第及以上。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四)特长类考生条件:在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基础上,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符合下列奖项(以团队形式获奖的仅认定第一顺序人)或资质。
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A、B、C三个测试组类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各组类不得兼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台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上传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完成报名。
重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3月1日-3月8日16:00
评审结果查询:2023年3月15日
网上缴费: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
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2023年3月31日起
综合素质测试:2023年4月9日
测试成绩及入围情况查询:2023年4月25日后
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总招生计划数为135人,具体计划如下:
1.考生只能在报考类别中(理工1类、理工2类、理工3类)选择其中的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学校按测试组别(理工类)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在同一报考类别下的所有专业均有效。
3.允许“三位一体”招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但仅限于同一报考类别内的招生专业之间互转。具体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土木类一年后由学生自主选择分流到土木工程、地质工程专业。
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A及以上,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P等及以上)。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招生网(zs.usx.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3.材料上传:申请人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拍照)上传报名系统,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如若图片内容模糊不清,审核不通过,责任自负。无须纸质材料寄送。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3月1日至3月13日。
2.资格审查时间:3月14日至3月20日。
3.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1日至3月27日。
温州肯恩大学面向浙江省计划招收120名学生。招生专业分为A组和B组两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组别,不能兼报。
具体专业组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计划数如下表:
注:国际商务专业要求学生大三下学期及夏季学期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换项目无法进行,则以学校通知为准)。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于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等及以上,其中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身心健康,拥有创新潜力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潜质,且适合我校教育特色的高中毕业生。同时,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报考。
折算方法:我校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肯恩大学综合考试报名系统https://swyt.wk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书面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求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重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2023年3月21日12:00
(二)评审结果查询及报名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8日12:00至2023年4月3日12:00
(三)准考证打印
2023年4月12日12:00起
(四)考生报到、综合测试
2023年4月22日 - 4月2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综合测试结果查询
2023年5月9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为20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名称、计划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注: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为“不限”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选考科目1门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才能报考;选考科目3门的,考生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中期间各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网, 进入“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https://tust.nottingham.edu.cn) ,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 材料上传:网上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将所有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杭州师范大学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70名、学前教育(师范)专业60名、特殊教育(师范)专业30名、护理学专业160名,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5.考生类别: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招收普通类考生。
6.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7.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考生参加“三位一体”报名时已取得的成绩作为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且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undergrad.hzn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15日16:00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70名,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具体专业、计划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折算成绩在60分及以上(高中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10门;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B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与材料上传: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7: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2.书面评审:3月20日至3月27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下午16:00;
4.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准考证)打印:4月11日至4月15日;
5.综合素质测试:4月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
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200名。按专业招生,具体计划如下表所示:
注:每学年实际学费按注册专业学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结算,以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各项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折算方法: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二)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游泳、健美操):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3年3月3日上午9:00—3月13日下午16:00;
(二)材料评审:3月14日—3月17日;
(三)材料评审结果查询、缴费:3月18日—3月26日;
(四)准考证打印:4月1日起;
(五)综合素质测试:4月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4月22日起。
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总计划数140名,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二)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为D等及以上。报考师范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报考物理类和普通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2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4个。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http://zsb.zjx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
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40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类)分为A组、B组和C组三个组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组别,不能兼报。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以上(含),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合格,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等级对应分数取平均分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1.报考A组和B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者。
2.报考C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者。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未达到上述报考组别要求,若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在低于报考组别规定折算成绩15分以内者(即A组和B组要求85分及以上,C组要求70分及以上)可申请报考: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二等奖(含)以上(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
(2)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国写作学会主办)、“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主办)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
(3)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限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越野、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游泳、乒乓球):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zufe.edu.cn),根据网上提示完成各环节报名事项,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后打印。
2.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计划240人。具体专业、招生人数以及选考科目如下:
注:1.*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授予中外双学位。
2.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3.实验班“车辆工程”引进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与德国及国内汽车行业知名企业联合培养汽车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中报名中德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须完成从小学至高中十二年的学习。
(二)学考条件
1.普通考生:学考科目A与B之和不少于5门,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均为B等(含)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有效期内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2. 素质特长考生:普通类考生符合以下(1-4)项条件(均限高中阶段获得)之一者,素质特长学生学业水平考试A和B之和不低于3个,直接通过初审。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OI)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及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中国计算机学会统一组织)提高组中获得省级赛区复赛三等奖(含)以上、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A组省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特长类: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或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5)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书面证明,由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条件限制)。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或者进入“浙科招生”小程序进行“三位一体”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在系统中提交。(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报考类别”,并预选该类别下的专业。)
三、申请材料
(一)报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签名上传);
(二)特长学生提供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三)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 4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别、所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
报名条件
1.普通类: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志向远大,身心健康,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2.特长类:符合普通类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特长类,含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和艺术体育类,具体如下:
a.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b.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高中阶段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获得省三等奖(含)以上(有A、B组区分的只承认A组)。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
c.艺术体育类:艺术类特长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2.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体育类特长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以上证书者。2.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3.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http://zs.zstu.edu.cn)进行分科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时至2023年3月15日16时。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人限报1个测试类别。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二)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3年3月15日16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面向浙江省计划招生360名,分三个测试类别。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选拔对象为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且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测试类别,且须注意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学考科目中的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计1门,成绩等第按高者计, 自选综合不计分。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若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均限2020年9月1日以后获得,艺术特长类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45分者,可申请报考专项生(专项生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文学、语言特长类: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获决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获得决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含初中)。
(5)体育特长类: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录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su.edu.cn/List-25.html),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时间安排如下:(以具体通知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24日下午16:00;
2.网上材料提交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4日下午16:00;
3.材料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公布时间:4月10日起;
4.学校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
5.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4月26日起。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计划招生342人。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满足浙江师范大学对应各专业2023年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10门)等第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
特长考生专项条件包含以下五类: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浙江省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作为唯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总决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报名方式:
4.个人陈述手写稿:着重突出学科特长、专业素养或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内容,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8:00-2023年3月8日17:00
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50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A组、B组、C组、D组、E组和F组6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
具体报考专业组类别、专业类名称、包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如下。
报名条件:
温州商学院
温州理工学院
温州肯恩大学
温州大学
台州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衢州学院
宁波幼师高专
宁波诺丁汉大学
宁波工程学院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宁波大学
宁波财经学院
丽水学院
嘉兴学院
嘉兴南湖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浙江万里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大城市学院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温州商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名,共16个本科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注: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类),往届生可以报考,填报计算机类的考生须满足选考科目相应要求。(工商管理类考生入学后可选创业管理方向)
报考条件与办法
报考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3.学考科目均须合格;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书面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考生本人签名(无需盖章);
2.身份证(正反面);
注: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如上传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无法辨识,均视为报名无效。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3月1日—3月31日
综合测试:2022年4月8日—4月10日(视各专业报考情况确定具体日期)
录取原则与办法
1.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综合测试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填写我校志愿,所填报专业(类)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3.学校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并根据各专业(类)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成绩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5%+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5分,B等计11分,C等计9分,D等计7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以上各环节成绩(含笔试、面试环节)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再进行相应计算。
5.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计分方式与应届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6.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7.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学校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类)不设单科成绩要求,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允许学生进校后参照普通类招生重新选择或申请转专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除外。
9.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不予注册学籍,已注册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a.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b.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c.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d.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温州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数为30人,具体计划及选考科目设置如下:
报考条件
1.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2022年选考科目要求;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其余为D等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22日下午16:00;
2.书面评审:3月23日-3月28日;
3.初审查询、缴费时间:3月29日—4月6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7日—4月15日;
5.综合测试时间:4月17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6.最终入围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5日起。
7.报名方式:登录招生官网https://zs.wzut.edu.cn/
浏览下方点击“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http://lgzs.cnvp.com.cn/apply/main.jsp
进行注册报名材料上传,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报名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如下:
1.《温州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申请表上需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必需)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必需)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可选)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可选)
5.能体现个性特长的其他证明材料。(可选)
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则以系统为准。
录取办法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不计分(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报考三位一体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学考成绩就高采用)。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温州肯恩大学面向浙江省计划招收120名学生。招生专业分为A组和B组两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组别,不能兼报。
具体专业组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计划数如下表:
注:国际商务专业要求学生大三下学期及夏季学期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换项目无法进行,则以学校通知为准)。
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于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等及以上,其中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身心健康,拥有创新潜力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潜质,且适合我校教育特色的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符合第十四条资格的考生,且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报考。
折算方法:我校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肯恩大学综合考试报名系统https://swyt.wk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书面材料在线提交
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求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1.《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综合测试报名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或教务处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报名表扫描(拍照)上传。
2.若《报名表》中填写有获奖和特长等信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扫描(拍照)上传。
3.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拍照)上传。
(三)考生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料上传齐全后,无需邮寄书面材料,但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中将温州肯恩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入围报考组别内的专业,跨组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60%”计算形成(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在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考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须满足未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各专业组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个专业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日9:00至2022年3月28日12:00
(二)评审结果查询及报名缴费时间
2022年4月1日12:00至2022年4月8日12:00
(三)准考证打印
2022年4月13日12:00起
(四)考生报到、综合测试
2022年4月16 - 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综合测试结果查询:
2022年4月26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2022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360名,分两种报考类别,其中师范类127名,非师范类233名。具体如下:
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才能予以认可)。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报名方式
考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类方式的其中一类方式申请报考。
一、自我推荐报名方式
报考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10分及以上;报考非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00分及以上。
二、专项报考报名方式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A组、B组、初赛和普及组等获奖。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中获得获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
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d.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e.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须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z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张打印申请表。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以扫描件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扫描材料包含如下:
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学校盖章(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的申请表;
材料2:考生身份证原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不能用户口本代替);
材料3:申请表中陈述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参与各类活动证明等支撑材料原件;
材料4:按专项条件申报的考生对应佐证材料原件。
*将上述材料扫描,按系统提示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缺损、模糊等无法辨认真伪的扫描件不予认可。
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2年高考普通类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一段分数线4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温州大学,可以填报报名类别内的多个专业,但须符合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考生排序: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5%+高考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学考成绩折算方式为: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满分15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以及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中阶段具有相关先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按照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所报测试类别内计划未满专业。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4.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中,若某个类别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4日下午16:00;
2.资格评审:3月15日至3月23日;
3.资格评审结果查询、缴费:3月24日至3月30日;
4.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4月9日至4月22日;
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23日;
6.入围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30日起。
台州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如下: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余为D等及以上。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四)选考科目符合我校对应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五)特长类考生条件:在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基础上,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人文、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符合以下3类条件之一(如以团队形式获奖的仅认定第一顺序人)。
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A、B、C三个测试组类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 (各组类不得兼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台州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上传相关书面材料完成报名。
相关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考生所有书面材料须扫描成图片(彩色,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上传至报名系统。如出现材料不全、图片模糊不清等未按要求上传而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纸质材料无须寄送(特长类考生除外)。
1.《台州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
考生上传的申请表(上传时需确保所有网上填写信息单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须本人手写签名,由所在高中学校审核认定加盖学校公章或教务部门公章。
2.身份证明
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特长类的考生除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中阶段获奖证明或资格证书材料(不超过5项)。材料复印件由所在高中学校审核认定加盖学校公章或教务部门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纸质书面材料按申请表、身份证明、获奖证明材料的顺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材料邮寄仅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137102,邮编:317000。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2月25日-3月6日16:00
评审结果查询:2022年3月15日起
网上缴费:2022年3月15日-3月22日
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2日起
综合素质测试:2022年4月10日
测试成绩及入围情况查询:2022年4月25日后
录取办法
(一)高考总分要求高于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30分(含)。
(二)对进档考生,学校按各测试组类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测试组类内的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投档基准线下填报同一测试组类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若某一测试组类填报人数未到相应测试组类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组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五)英语(师范)专业录取时,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绍兴文理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总招生计划数为135人,具体计划如下:
注:1.考生只能在报考类别中(师范1类、师范2类、理工1类、理工2类)选择其中的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学校按测试组别(师范类、理工类)分别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在同一报考类别下的所有专业均有效。
3.允许“三位一体”招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但仅限于同一报考类别内的招生专业之间互转。具体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机械类一年后由学生自主选择分流到智能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土木类一年后由学生自主选择分流到土木工程、地质工程专业。
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
2.师范类: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A或2A2B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P等及以上)。
理工类: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A及以上,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P等及以上)。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招生网(zs.usx.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3.材料上传:申请人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要求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如若图片内容模糊不清,审核不通过,责任自负。无须纸质材料寄送。
具体扫描材料包含如下: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理由、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考生本人在A4纸上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3月1日至3月13日。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4日至3月20日。
3.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1日至3月27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个人报名系统,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费,收费标准为140元/人,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考务费概不退还。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
4.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日起,完成报名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录取规则
1.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上30分。
2.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高考总分位次先后排序。
4.专业投档办法:实行分类录取。对同一报考类别内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5.录取人数:若各报考类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
衢州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名。具体招生人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一)学考科目成绩3门(含)以上为A等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含)以上,其余科目成绩为D等(含)以上。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共10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取其等第高的1门计入,下同)。
(二)学考科目成绩均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世界机器人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奖励活动)中获得省级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决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测评中获得国家级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决赛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衢州学院招生网(http://zs.qzc.edu.cn/),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以扫描件(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确保清晰、无变形,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①《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扫描上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上传;
③获奖材料证明: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3月4日至3月13日;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4日至3月22日;
3.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报考费:3月23日至3月27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考费140元/人。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
4.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4日至4月8日;
5.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9日至4月10日;
6.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11日起。
*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录取规则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
2.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录取人数:若考生分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分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报考英语(师范)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
5.转专业政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如需转专业,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依据《衢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5名。招生专业、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学制、选考科目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制 | 选考科目 | 学费标准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普通类 | 45 | 三年 | 不限 | 6900 (元/学年) |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5日上午10:00—2022年3月15日16:00。
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并在线提交所有材料。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要求为“P”等(含)以上)
3. 所有科目的学考成绩均须合格且学考成绩赋分在192分(含)以上,学考成绩赋分办法见第十七条。
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zsw.nbei.net)三位一体专栏,进入“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①《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高考报名证。
④获奖证书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 材料不需邮寄,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录取方法
1.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栏填报已入围专业,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学校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成绩。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均相同时,则按高考总分相对应的位次从高到低录取。确定录取名单时学考成绩以考生实际取得的成绩为准。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为20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名称、计划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注: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为“不限”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选考科目1门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才能报考;选考科目3门的,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中期间各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网, 进入“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https://tust.nottingham.edu.cn) ,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材料上传:网上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将所有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含:
(1)《宁波诺丁汉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报名系统内填写、提交并打印;加盖中学或教务处公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内
(2)专项条件获奖证书:符合专项条件列表中所列举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书面材料:考生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料上传齐全后,无需邮寄书面材料,但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
材料初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评审成绩(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共10科,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取等第高者计为技术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7倍(折算成绩同分者一并带入)。学业水平考试9门 (含) 以上科目为A等的考生直接通过评审, 不占通过初审的人数比例;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学语言特长、艺术特长、体育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经招生工作小组认定,可直接通过评审,不占通过初审的人数比例。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专项条件列表:
(1) 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2) 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 文学、语言特长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测评(NEPTS)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含)以上;“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得地区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4) 艺术特长类: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 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2月25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17:00
2. 材料评审时间:3月28日-4月3日
3. 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等:4月4日-4月7日
4. 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21日起
5. 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23日-4月24日
6.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30日起
录取规则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高考。
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中将“宁波诺丁汉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考生须满足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各门成绩按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折算(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取等第高者计为技术成绩)。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须满足未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
宁波工程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30名,详见下表。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
1.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各科成绩:A等2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5门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
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并上传书面申请材料。考生在建筑学和工业设计两个专业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不能兼报。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入口”,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填写并提交《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2.在线上传材料
申请人所有材料需以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文件内容要清晰可见,篇幅完整,缺损、模糊等无法辨认真伪的扫描件不予认可。上传材料后无须再寄送纸质材料。
材料包括:
(1)《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本人签名、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个人陈述手写稿:着重突出学科特长、专业素养或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内容,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700~900字左右。
上述材料凡是未签名、未盖章、未按要求上传、系统未最终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须将宁波工程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入围专业一致,符合选考科目范围,高考成绩需达到普通类一段线(含)以上。未满足条件的报考无效,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换算:A等计分换算分两类,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A等计15分,其余科目A等计10分;其它等级计分换算不分类,B等计5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4.专业录取规则: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若需转专业依据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
7.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8.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2月24日9:00~3月14日16:30;
2.学校材料评审时间:3月17日~3月23日;
3.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考务费:3月30日~4月6日;
4.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4月8日~4月15日;
5.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16日~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综合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时间:4月19日~4月2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为5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如下:
报考条件
报名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 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3. 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4.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民航行业相关工作;
5. 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不能纹身;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dky.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材料上传:报名考生所有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要求JPG格式,内容清晰),上传至“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无须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包含如下:
1. 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本人签字、所在高中审核签字并加盖所在高中公章;
2. 考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2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满分为100分。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中具有“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中2-3门学考科目者,则取其最高等级折算。
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若全部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录取时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空乘方向体检要求的学生转入英语专业非空乘方向学习。
时间安排
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上午10:00-3月21日下午15:00;
2. 书面评审时间:3月22日-3月30日;
3.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31日上午10:00-4月10日下午15:00;
4.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间(网上自助打印):4月12日上午10:00-4月16日下午15:00;
5. 综合测试时间:4月17日(以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6.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2日起。
宁波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440名,分为非师范类和师范类。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非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以下简称学考折算分),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2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和师范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82分及以上。
2.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2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和师范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78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主办)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决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体育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请根据报名条件,在非特长生、特长生中选择一个通道报名(只能选择一个,不能兼报),并在所选择的报名通道下,在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中选择一类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类,不能兼报)。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进行分通道分类评审(即若考生选择非特长生,则按非特长生的要求进行书面评审;若考生选择特长生,则按特长生的要求进行书面评审。书面评审规则见第十六条选拔程序)。
2.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要求JPG格式,务必确保清晰)上传至“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由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2)材料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参与各类活动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或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复印件),非特长生上传支撑材料仅限5项;
(3)材料3:考生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不接受户口本)。
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分类上传(报名系统有分类提示)。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10:00至3月11日下午15:00;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2022年3月14日-3月18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22日上午10:00-4月1日下午15:00;
4.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4月13日上午10:00-4月17日下午15:00;
5.学校综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16-17日;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4月25日起。
录取原则与办法
专业投档办法: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分别未达到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分别控制在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相应的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
宁波财经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名。具体招生人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含)以上(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且符合报考该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详见下表):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
报名与材料提交
所有报考该校“三位一体”招生的考生均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7日9:00-3月28日14:00。考生可登陆“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http://zsb.nbufe.edu.cn/apply/main.jsp)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
申请人进入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网,登录“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财经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4:00。
报名材料如下:
1.宁波财经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须考生本人签名,否则报名无效)
2.个人陈述(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须考生本人手书,否则报名无效)
3.身份证(须包含人像面和国徽面,否则报名无效)
4.申请素质特长生的佐证材料(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申请素质特长生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方可获得素质特长生身份,否则不予认定。
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素质特长对照表如下(注:以下成果均须在高中阶段取得,特别注明“不限高中阶段”除外):
注: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其中1、2、3是必要材料。若必要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无法辨识,均视为报名无效。
需要提醒的是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时间段内开放,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访问报名,若排除自身网络问题后访问系统缓慢,可能是同时段访问人数较多,可以另择相对空闲时段访问。
录取原则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高考成绩(60%)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7.5×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赋分后取平均值。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各专业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丽水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0名。
报名条件
1.已经成功报名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愿意报考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中的一个或多个专业,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不少于5门,其余科目均为合格。
4.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毕业生不能低于P等)。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lsu.edu.cn)注册报名,根据该系统的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表)。
(二)上传报名材料
于2022年3月21日之前,上传报名材料,具体材料有:
1.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
将上述材料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上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必须清晰可认)。
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
1. 院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院校志愿栏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入围资格将失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高考志愿的录取;
2.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可以兼报,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对不限选考科目的招生专业,入围考生均可填报);
3.录取时间段。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22年高考;录取时间为普通类提前录取时间段。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2.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20%+ 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 高考成绩×60%÷7.5。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办法
计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学考的等级赋分与前述的资格审查赋分办法相同。考生的学考等级按考试院提供的最终等级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同分考生位次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考语文与数学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的顺序排序。
2.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学校总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未录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我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招生计划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同样原则择优录取至满额。
3.录取中,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学校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类统招。
4.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当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段线。
5.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与上传材料时间:3月10日—3月21日。
2.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3月29日。
3.缴费时间:3月30日—4月6日。
4.公布面试考生名单:4月7日。
5.考生准考证打印:4月8日—4月15日。
6.报到时间:4月16日(周六)。
7.测试时间:4月17日(周日)。
8.成绩查询时间:4月27日。
9.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27日—5月3日。
嘉兴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140名,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就学地点
师范类专业在平湖校区
物理类和普通类专业在梁林校区
报名条件
报考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二)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为D等及以上。报考师范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报考物理类和普通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2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4个。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http://zsb.zjx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具体如下:
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否则无效);
2.身份证(有头像面);
3.申请“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特长生,还需上传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专项条件需符合本文“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专项条件”之一。
申请材料上传不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按照测试类别填报,考生只能选报本人参加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别之间不予兼报,同一测试类别内的专业均可任意选报(不受学校报名系统中拟报考专业限制)。
(二)录取规则
实行分测试类别录取,对同测试类别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测试类别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测试类别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在同一测试类别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未按测试类别填报、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考生位次号先后排序。
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2022年2月26日至3月13日
(二)书面评审:2022年3月14日至3月25日
(三)评审结果查询、缴费: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四)测试通知书打印:2022年4月12日至4月17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2022年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2022年4月25日起
嘉兴南湖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3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报考条件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该校今年三位一体招生未设置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和B的数量要求,申请零门槛。
报名方式与材料提交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报名网址: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网(http://zsb.jxnhu.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
(1)《嘉兴南湖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考生本人签名(无本人签名无效);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头像面);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800字左右,须手写;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或突出事迹证明材料原件,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
报名材料须以扫描件或拍照后形式(要求JPG、GI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如若图片内容模糊不清,审核不通过,责任自负。
该校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材料、审核缴费等均在网上完成,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录取原则
1. 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2022年普通类一段线。
2. 综合评价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6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
3. 进档考生,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高考总分成绩位次先后排序。
4.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数的85%以内。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3月3日-3月22日;
材料上传:3月3日-3月23日;
书面评审:3月24日-3月29日;
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4月1日-4月6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准考证打印:4月9日-4月14日;
综合素质测试:4月17日(周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总数235人,测试分组、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范围、招生计划如下:
注: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报名时,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以确定测试分组。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改变测试分组,不可跨组填报;在选考科目范围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测试组内专业可兼报。
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8日09:00-3月11日16:30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二、师范组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师范组2、师范组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非师范组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3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非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对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者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
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经审核通过后生效。文件上传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件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4M/张。考生相关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
(一)报名申请表: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等报名信息。所填内容必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认定,用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上传。
(二)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不超过3份,原件直接扫描上传,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综合测试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
(三)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如遗失,考生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凡是未盖章、系统未最终提交、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录取办法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列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且要求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化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水产养殖学(卓越班)、材料化学。
五、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2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改变测试分组,不可跨组填报;在选考科目范围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测试组内专业可兼报。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总分150分)。
七、专业投档办法:根据各组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90名、学前教育(师范)专业100名、特殊教育(师范)专业30名、护理学专业160名,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日9:00至3月18日16:00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具有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5.考生类别: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招收普通类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考生参加“三位一体”报名时已取得的成绩作为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且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undergrad.hzn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的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3.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各专业校内投档基准线进行专业投档。
5.在录取时,当各专业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6.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45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三、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普通类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我校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二)特长类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95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德育类: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且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由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2)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组织的CSP-S第二轮中获得同等成绩);或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获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3)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85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体育特长类(限足球、篮球、排球(含沙滩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武术、健美操、啦啦操、无线电测向、航空航天模型、体育舞蹈、击剑、游泳):报名截止之日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
注: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考生确认无误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自行打印。
二、书面材料在线提交
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拍照)上传;
(三)特长类考生须另外提供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或突出事迹证明材料等,并将原件扫描(拍照)上传(邮寄报名材料提供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到校报到时提供原件);
(四)特长类考生须另外提供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1000字左右,须手写,并扫描(拍照)上传。
三、材料邮寄
普通类考生无须邮寄报名材料。
特长类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另制封面),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四、现场审核
通过材料审核的特长类考生,需要在报到时将获奖证书原件提交现场审核。
录取规则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总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增加学生选择专业的机会,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按类录取的学生,在完成基础阶段学习后,可在本类所含专业中按校内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专业。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2年3月4日至3月16日15:00;
二、学校初审:2022年3月17日至3月31日;
三、网上缴费:2022年4月1日至4月8日15:00(初审通过后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12日至4月15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2022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2年4月30日起。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20名,具体如下:
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成绩要求达到B等及以上,其它科目均为D等及以上;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5.我校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填表后,要求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上传报名材料:
①盖有所在中学公章、本人签名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不变形);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个人特长、家庭情况及进入高校的发展目标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必须考生本人在A4纸上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班的学生个人陈述还应包括字数不少于300字支撑本人创业实践的特长和优势等内容。
上述材料以扫描后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2M/张,无需邮寄。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无需上传。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填为第一志愿,且所填报的专业须和入围名单中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学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E等及以下不计分。
投档规则:按招生专业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高考外语单科分数、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总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处理)。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逾期不报);
2.上传报名材料: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截止;
3.资格审查:2022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4.审查结果查询及网上缴费:2022年3月28日至4月1日;
5.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7日至4月15日;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
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查询成绩。
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通知为准
浙江万里学院2022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共350名计划,全部为普通类。
报名条件
1.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长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2.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选考科目符合相关专业(或类)的要求;
3.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
(1)普通类考生: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
(2)特长类考生:具有下表所列特长的考生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限制,可直接报考。
4.综合素质评价为A或B。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浙江万里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提交。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
3.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3月15日。
4.报名材料:考生身份证;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相关奖状、证书须在报名截至前获得。
上述材料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2022年3月15日前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录取规则
(一)入围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万里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考生所填报专业(类)志愿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类)一致,跨专业(类)填报志愿无效。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7.5”计算形成。
(三)录取
1.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按考生专业(类)第一志愿、综合成绩和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专业(类)投档基准线,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总分也相同,则按高考总分相对应的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2.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3月3日-15日;
审核合格名单公布时间:3月23日;
报名费缴纳时间:3月29日-4月1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1日-16日;
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17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19日-26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入围考生名单公布时间:4月28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志愿填报时间:6月下旬(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时间);
录取时间:7月中旬(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录取时间)。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15人。具体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要求英语或语文的学考成绩为A等;小学教育(师范)、跨境电子商务专业要求英语或语文或数学的学考成绩为A等;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要求数学或物理的学考成绩为A等。
2.具有专业特长:
①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省级决赛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各奖项。
②在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等任一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具有①中所列奖项之一情况的考生认定具有专业特长。小学教育(师范)、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具有①或②所列奖项之一情况的考生认定具有专业特长。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具有②所列奖项之一情况的考生认定具有专业特长。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i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2022年《浙江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材料递交
(1)《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2)竞赛获奖者获奖证书需要扫描(拍照)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志愿填报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学校,学校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2.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单项成绩的排列顺序是: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按单项顺序高低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同分考生,最终按照高考成绩位次号,录取位次号在前的考生。其中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合二为一,并按平均成绩计算。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2年2月26日9:00-3月11日17:00;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缴费:3月28日-4月2日;
3.面试通知书打印:4月3日-4月9日;
4.报到抽签:4月9日9:00-17:00网上报名系统报到抽签;
5.面试:4月10日;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面试成绩查询:4月16日起。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名。具体招生人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报名条件
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或者在高中阶段获得我校规定的专项条件(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者。
专项条件:浙水院在章程中明确列出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且需要在高中阶段获得。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童创未来”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全国赛或省赛的优胜奖、参赛奖、鼓励奖等三等奖以下奖项)。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其余竞赛不予统计)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以“三位一体”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大类。
2、材料上传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2年3月20日22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原件在综合测试报到当天提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放同一页复印或拍照)上传(综合测试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备查);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拍照原件上传(须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确认),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
3、特别提醒
上述(1)(2)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素质特长生务必提供有关真实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报到当天需携带备查。
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各大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高考成绩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工程技术类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经管人文类参考语文、政治、历史)。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将其调剂到同一招生大类的未满专业(调剂专业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按参加测试的招生大类填报、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2年3月5日—3月20日;
2、材料上传: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0日截止(上传时间截止至北京时间3月20日22时);
3、材料初审时间:3月21日—4月1日;
4、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资格确认时间:2022年4月2日—4月10日;
5、打印准考证:2022年4月11日—4月16日;
6、综合测试:2022年4月17日测试,具体报到地点、测试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公告;
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1名。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满足我校对应各专业2022年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10门)等第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
特长考生专项条件包含以下五类: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浙江省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国家级)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测评)获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日8:00-2022年3月8日17:00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sb.zjnu.edu.cn/apply/main.jsp),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同时符合1类和2类(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填报2类。
二、以下申请材料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1.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无变形);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等原件(彩色,仅2类特长考生填写);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不需要加盖公章);
4.个人陈述手写稿:着重突出学科特长、专业素养或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内容,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凡是未签名、未盖章、未按要求上传、系统未最终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
2.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或位次号)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
3.我校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其他要求:
(1)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3)男女比例不限。
(4)外语语种不限。
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360人,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注:测试类别是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测试、合格证发放、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等环节的分类依据,考生在报名时须符合测试类别内其中一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普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要求达到90分及以上者。
(二)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无要求,但要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所有奖项仅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或在“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获全国一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个人项目):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美术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或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前三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八名。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折算规则为: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50分。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者取其中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成绩。往届生科目不含自选综合模块。
报考方式
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具体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申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名条件,在普通考生、特长生中选择一个身份,在A类、B类、C类中选择一个类别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身份,一个类别,不能兼报),学校根据考生报名,分身份分类别进行书面评审。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16日16:00,材料上传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17日16:00。考生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进行报名。申请人要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网站填写生成后下载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原图;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原图。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材料递交: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所有考生都必须将上述1、2、3项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保内容清晰可读,其中没有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奖励情况的考生可不上传第3项材料。凡是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报名以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准。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16日16:00;
(二)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17日16:00;
(三)书面评审时间:2022年3月18日—3月24日;
(四)书面评审结果公示:2022年3月25日—3月28日16:00;
(五)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29日—4月6日16:00;
(六)综合素质测试抽签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抽签及自主打印准考证):2022年4月8日—4月15日;
(七)报到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录取办法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测试类别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定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测试类别内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类别内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专业调剂仅在入围测试类别内调剂。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也相同的,参考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学考等第情况。
若学校第一志愿学生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 4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别、所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
报名条件
1.普通类: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志向远大,身心健康,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2.素质特长类:符合普通类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素质特长类:
a.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童创未来”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造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全国防震减灾知识大赛获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或同一赛事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b.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浙江赛区竞赛(省级联赛)三等奖及以上(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或在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获得铜奖及以上;或在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等全国决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
c.艺术体育类:艺术类特长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2. 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体育类特长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以上证书者。2. 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3.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d.其它特长类: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它特殊才能的考生,如具有创新创业潜质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http://zs.zstu.edu.cn)进行分科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9时至2022年3月15日16时。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人限报1个测试类别。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浙江理工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二)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2年3月15日16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须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拍照上传。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浙江理工大学的理由、目标专业、进入高校后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拍照上传,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别提醒:
1.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上述1、2、4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3.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表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录取办法
学校按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专业(类)间不设级差分。
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测试类别下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该测试类别下招生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类),直至满额。
若该测试类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类招生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浙江海洋大学计划2022年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13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目合格(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共10门),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三)符合我校2022年在浙招生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在上述基础上,报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和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90分;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养殖学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80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标准(下同):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6分,D等计1分,E等不计分。
注:1.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针对“技术”科目,对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情况,取其中较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作为“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对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亦取其中最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方式
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o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招生”,进入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仅限电脑登录),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该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上传: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上传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有:
1.《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且考生本人签名)(必传项);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必传项);
3.符合本文“第十四条”所列的5大类奖项或赛事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如无则不用上传)。
以上所有材料须按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可辨,如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上传的申请表未盖章或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若考生上传申请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以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为准。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8:30—2022年3月11日下午16: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
(二)书面评审时间: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23日;
(三)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下午16:00;
(四)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系统自主打印准考证):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16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
(六)入围名单公示: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
注:有关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将提前在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录取原则与办法
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新一段分数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处理),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为8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含)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均为D等(含)以上,满足各专业2022年选考科目要求,可申请报考。
报名方式
1.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00;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zufedfc.edu.cn:8080),根据网上提示完成报名信息、自我介绍等各环节报名事项,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后打印。
3.申请材料: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无需邮寄),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中直接打印,本人签名,并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4)能体现个性特长的其他证明材料;
(5)自我介绍(不少于800字)。
(6)诚信承诺书原件(须本人签名)。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中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院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位次先后排序。
专业投档办法:学院按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2年3月1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00;
2.书面评审:2022年3月25日-4月2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2022年4月2日-4月13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作放弃测试资格处理,学院不接受现场缴费);
4.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10日-4月16日;
5.综合测试:2022年4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2年4月23日。
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40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类)分为A组、B组和C组三个组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组别,不能兼报。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以上(含),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合格,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等级对应分数取平均分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1.报考A组和B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者。
2.报考C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者。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未达到上述报考组别要求,若符合以下五类专项条件之一者,在低于报考组别规定折算成绩15分以内者(即A组和B组要求85分及以上,C组要求70分及以上)可申请报考: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二等奖(含)以上(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含)或同赛事省级一等奖。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测评全国决赛中获高二、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越野、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游泳、乒乓球):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三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zufe.edu.cn),根据网上提示完成各环节报名事项,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后打印。
2.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系统打印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符合五类专项条件的证书原件;
(4)高中阶段其他非五类专项条件获奖证书原件(限上传获奖证书3张)。
3.符合五类专项条件的考生须将证书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后,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考生材料不需要邮寄。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章程发布之日起至3月11日下午16:00;
2.五类专项证书材料复印件邮寄:3月12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3.材料评审:3月12日至3月29日;
4.材料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31日9:00至4月7日16: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作放弃测试资格处理);
5.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4月9日至4月15日;
6.综合测试:4月16日-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测试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4月28日。
录取办法
报考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和考试,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所填专业(类)应为入围报考组别内的专业(类),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类)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20%,高考成绩占60%,从高到低分类排序。即按“综合成绩(满分75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高考总分(满分750分)×60%”计算形成。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专业(类)投档办法:学校按照报考组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的考生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类)投档,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至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满额。
若报考组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报考组别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报考组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70名,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具体专业、计划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注:学费标准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报名条件与办法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折算成绩在60分及以上(高中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10门,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B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如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学考成绩,或同时具有“技术”科目学考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按专业报名,限报1个专业。报名时登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将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报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正反面照片放同一个页面)
以上材料按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则以系统为准。
录取办法
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投档基准线,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因专业培养需要,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不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与材料上传:3月1日上午9:00至3月21日下午17: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2.书面评审:3月23日至3月30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31日至4月8日;
4.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准考证)打印:4月11日至4月16日;
5.综合素质测试: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0日起。
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200名。按专业招生,具体计划如下表所示:
注:每学年实际学费按注册专业学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结算,以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各项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折算方法: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二)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游泳、健美操):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浙大城市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考进度依次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盖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特长生)。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4日上午9:00至3月14日下午16:00。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所有材料并提交报考申请。
录取办法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分专业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相应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2年3月4日上午9:00至3月14日下午16:00;
(二)材料评审:3月15日—3月18日;
(三)材料评审结果查询、缴费:3月19日—3月28日;
(四)准考证打印:4月2日起;
(五)综合素质测试:4月1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4月19日起。
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和选考科目范围等要求见表。
报名条件与办法
具备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的考生可报名。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与应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拥有同等效力,其中对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和技术三项取其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本次选拔分为两类,每位考生限报一类,且必须符合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各类别选拔的分数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医学临床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6分及以上者,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1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者。
(二)医药相关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1分及以上者,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6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者。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A个数*10+B个数*9+C个数*7+D个数*4。
专项条件
(一)自然科学素养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
(二)人文综合素养类:高中阶段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三)艺术体育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暨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上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
以上报考条件中所列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数据)。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另外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不齐视同报名无效。
具体材料如下:
(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申请表);
(二)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或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上传3个奖项);
(三)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
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3月3日上午8:30——3月17日下午16:00。
(二)考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3月30日。
(三)网上缴费:3月31日上午8:30——4月11日下午16:00。
(四)考生打印综合测试通知书:4月13日上午8:30——4月15日下午17:00。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6日至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考),其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表1所列类别要求,不允许跨类别填报,并且符合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取得的最终成绩为准)换算如表。
学校按各招生类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相同类别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需满足调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类别计划数的110%,则该招生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后按舍去处理)。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120名。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学制如下表:
注: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学费以院校2022年招生章程为准。
报考基本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专业志向明确,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三)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学业水平测试(10科)各科目成绩不低于D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各科学考等级不低于C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如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亦取最高等级科目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五)按上述基本条件,A类考生报考各专业的要求为:
按上述基本条件,B类考生报考各专业的要求为:
*专项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不含A组、B组获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同一赛事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文化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
(5)体育特长类: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报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提供为准,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途径与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网首页(https://www.zcmu.edu.cn)或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zcm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招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符合A类和B类(专项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填报B类。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应在截止报名前完成资料上传并确认材料准确和完整,无须邮寄纸质材料。具体上传材料项目如下:
1.《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后签字上传;
2.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后由就读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上传;
3.身份证正反面上传;
4.B类考生须将5大类专项条件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上传。
(二)我校今年安排6个专业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填报,个人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以上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录取办法
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三位一体志愿时须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且需填报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专业,不允许跨专业填报。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选考科目相符科目数。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综合成绩”中计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若招生专业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报考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高考总分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中医康复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护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考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90%。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转专业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3月1日9:00—2022年3月13日16:00
(二)查询入围面试资格、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30日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自主打印):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5日
(四)报到和综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五)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4月25日
中国美术学院2022年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计划70名。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的考生;
(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以上(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三)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非色盲;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
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无要求。
2、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书法与篆刻)、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普高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技术、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等八门)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在B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职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色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报考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
3、理论类【艺术学理论类】
(1)普高生:八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成绩为A等,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职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科目中应有两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报考时间与要求
(一)网上报名及交费
1、网上报名及交费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6日17:00
3、初试考试费为160元/人次。(中国画专业初试报名,不交费)
(二)初试
1、初试方式:现场考试。
2、初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3、初试结果查询及复试名单将于2022年3月3日公布。
(三)复试
1、现场报到:2022年3月4日上午9:00——12:00。复试考试费为160元/人次。(中国画专业不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复试交费)
专业水平考核:2022年3月5日全天
综合面试:2022年3月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报到时所需上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在网报系统上打印并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简历(须考生本人手写);
(3)从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下载打印《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信息表》(含浙江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6)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复试报到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我校有权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资格审核时间节点为2022年2月25日。
附表: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安排
附表:各专业(类、方向)考试科目一览表
*注:
中国画基础: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基础素养和造型能力。
2022年,浙江警察学院面向浙江籍生源招生计划为950人,分全省统招计划和分市招生计划。
浙江省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详情如下:
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如下: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5.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6.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B等,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报考前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认定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认可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学考成绩等级不低于C等;对无“技术”科目成绩的往届生,取其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中较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8.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公安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0日至4月8日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jjcxy.cn/zsxxw)网上报名专栏,进入浙江公安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60元。
综合测试
考生须参加浙江省公安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综合测试不合格。
(一)测试时间
4月16日至18日,考生须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综合测试确认。4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询参加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
(二)测试地点
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
(三)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顺序统一按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进行。考生须根据综合测试报到时间,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和健康状况申报表,到校参加测试。
1.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条件等方面。面试结果当场告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上签名确认,不再参加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是否符合警察职业要求。心理测试采用机考,结果将于高考后在招生信息网公布。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四项,其中三项合格的,体能测试合格。
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为浙江警察学院计分项目,须事先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只评价合格与否,可在测试现场报名。
政治考察
由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将政治考察上线考生名单分市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考察,考察结果由各县(区、市)、市两级审核后上报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最后确定结果。
录取规则
1.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2.录取顺序:在政治考察合格考生中,先录取全省统招专业,后录取分市招生专业。全省统招专业分性别按照计划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了分市招生专业类计划志愿且达到分市招生专业类政治考察分数线,可参加分市招生专业类计划的录取。
3.分市招生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方式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4.分市招生计划遇生源不足,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上线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先按同市地、同性别、同专业类、跨专业调剂,再按同市地、同性别、跨专业类调剂,然后按同市地、跨性别调剂,之后再跨市地调剂。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浙江科技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40名。
具体招生人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类别 | 专业 | 计划 | 学费 | 选考科目 | 备注 |
实验班 | 车辆工程 | 30 | 5500元/年 | 物理 | 教育部批复“双元制”本科专业试点项目 |
科 技 类 | 计算机类 (中德联合培养) | 5 | 5500元/年 | 物理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 |
土木类(中德联合培养) | 14 | 6300元/年 | 物理 | 含土木工程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 | |
电气类(中德联合培养) | 24 | 5500元/年 | 物理 | 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 | |
机器人工程 (中澳联合培养) | 30 | 5500元/年 | 物理 |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 | 15 | 28800元/年 | 物理 |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0 | |
*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 | 55 | 28800元/年 | 物理 |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0 | |
商 科 类 | 国际商务 (中澳联合培养) | 30 | 4800元/年 | 不限 |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 |
*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 | 37 | 24000元/年 | 不限 |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 | |
总计 | 240 |
注:1.*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授予中外双学位。
2.实验班“车辆工程”引进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与德国与国内汽车行业知名企业联合培养汽车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机器人工程(中澳联合培养)、国际商务(中澳联合培养)学生,后两年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学费另计。
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5日—3月21日
材料初审
2022年3月22日—3月28日
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所在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的8倍。若超过,则按所在报考类别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会考)的换算分数高低确定,若分数仍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素质特长生不占1:8的比例。
初审结果于2022年4月1日—4月7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http://zsb.zust.edu.cn)初审结果。
综合测试时间
2022年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考察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的素质。综合素质测试实行按类测试的原则。
选拔对象
已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中报名中德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须接受过十二年制正规中小学教育。
(二)学考条件
1. 普通考生:学考科目A与B之和不少于5门,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均为B等(含)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有效期内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2.素质特长考生:普通类考生符合以下(1—4)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素质特长学生学业水平考试A和B之和不低于3个,直接通过初审。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OI)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及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中国计算机学会统一组织)提高组中获得省级赛区复赛三等奖(含)以上、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A组省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特长类: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或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5)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书面证明,由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条件限制)。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提出申请,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或者进入“浙科招生”小程序进行三位一体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在系统中提交。(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报考类别”,并预选该类别下的专业。)
申请材料
(一)报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签名上传);
(二)特长学生提供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拍照上传);
(三)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
(四)《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在系统中填写签名上传),上传健康码绿码。
录取原则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考试,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志愿,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学校志愿,否则无效。
二、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不同报考类别的综合素质测试及专业要求不同,故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报考类别,不得跨类别填报。在同一报考类别内的专业,填报志愿时只要符合相应选考科目的专业均允许填报。
三、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四、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各报考类别的招生计划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 + 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公式:
1个A=15分,1个B=10分,1个C=5分,D不计分,总分150分。
以上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同分的情况,依据高考位次号、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顺序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折算后同分依据A的数目多少排序。
五、专业录取办法:学校根据报考类别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同一招生类别中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按报考类别逐一择优录取至未满专业,直至额满(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需满足调入专业的选考科目及外语单科要求)。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按报考类别)的110%(按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处理)。
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面向浙江省计划招生280名,分两个测试类别。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
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选拔对象:为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同时,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所报测试类别要求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者,可申请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测试类别,且须注意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学考科目中的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计1门,成绩等第按高者计, 自选综合不计分。A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B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 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均限2019年9月1日以后获得)且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各测试类别所需折算成绩15分者,可申请报考专项生(专项生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文学、语言特长类: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g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材料递交
以下申报材料用手机拍成照片(须为jpg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无需邮寄),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①《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②诚信承诺书原件(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须本人签名);③符合专项生报名五类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录取规则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填报三位一体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工商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且须符合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否则无效。未被学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在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专业投档按以下原则执行:
1.学校按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2.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者,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4.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均未录取者,再根据测试类别内计划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考生也须满足被调剂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它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18日16:00;
2.网上材料提交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8日16:00;
3.材料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5日起;
4.学校综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9日至4月1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4月20日起。
中国计量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280名。
具体招生专业(类)和计划数如下: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A组省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浙江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浙江省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3.学业水平考试均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者:
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
学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计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jlu.edu.cn),点击“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章、加盖中学公章的《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3.材料报送
符合报考条件1的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仅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保内容清晰。
符合报考条件2、3(满足专项条件)的考生除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者彩色扫描后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外,还需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邮寄至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材料邮寄仅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50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A组、B组、C组、D组、E组和F组6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
具体报考专业组类别、专业类名称、包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报考A组和B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1.学业水平考试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见专项条件列表)。
报考C组、D组、E组和F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1.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见专项条件列表)。
(二)具有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在学科研究、科技创新、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考(学生自荐、所在中学推荐或专家推荐均可)。自荐或专家推荐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凡符合自行申请条件(报名条件(一)类),或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组别”报考,不能兼报。
3.书面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①《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②专项条件获奖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的符合报名条件中所列举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并扫描(拍照)上传。
③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手写,内容包括高中阶段成长经历及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文学创作、文艺活动情况,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情况,报考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及对个人规划与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并扫描(拍照)上传。
④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补充材料: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需提供《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中学审核表》,有中学推荐或者专家推荐的考生需同时附《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推荐表》(表格可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扫描(拍照)上传。
4.书面材料现场审核:请考生在报到当天将书面材料原件提交现场审核(材料无须邮寄)。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10:00至3月10日16:00。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并在线提交所有材料。
2月15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国内本科招生网发布消息称: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现启动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江苏综合评价网上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省(直辖市)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在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省(直辖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二)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三)学业水平要求: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可登录学校招生官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ugapply.cuhk.edu.cn/zongping)进行注册,按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确认报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4日24:00
(三)报名材料:
1.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截图、盖有中学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3项材料任一即可);
2. 高中成绩单:包含高一高二年级4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三年级2次以上校级/市级/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年级排名及年级人数等,须加盖中学或教务处公章;
3.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4. 其他可反映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例如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文艺体育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等,非必需)。
学生在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必要时,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获得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通过初审,即有资格参加测试的考生需通过“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在线缴纳评核费,入学测试评核费为人民币200元/生。评核费缴纳后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
2022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各学院拟设立的本科专业包括(最终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一)经管学院: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其中,国际商务包含两个专业方向:环球商务管理、环球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经济学包含三个专业方向:经济科学、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经济学;会计学包含两个专业方向:会计和财务报告、会计数据和分析。
(二)理工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拟新增)、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拟新增,替代原有的电子信息工程)。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包含三个专业方向:理论数学、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包含两个专业方向:计算机工程、电子工程。
(三)人文社科学院:应用心理学、翻译、英语。其中,英语包含三个专业方向:国际企业文传、法律事务、语言技术。
(四)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
(五)数据科学学院: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六)医学院:临床医学。本专业学制六年,第一二学年将学习大学核心课程、临床前学科知识及其临床应用;在第三到六学年学习临床学科知识和技能、见习和实习,并对医学科学研究进行系统学习和实践。医学人文及伦理课程贯穿整个学习过程。通过全面扎实的训练,培养具备专业医学知识与临床技能、兼具国际视野和人文情怀的世界一流医学创新人才。
(七)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与数据科学学院联合培养本科招生专业:金融工程。金融工程包含两个专业方向:量化金融、金融科技。
五、招生专业方案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设置3个试验班大类,即:经济管理试验班、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考生填报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
(一)填报“经济管理试验班”的学生,大一结束时在经管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二)填报“人文科学试验班”的学生,大一结束时在人文社科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三)填报“理科试验班”的学生,在选课前可充分了解各学院及专业优势,再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学院(其中,选择医学院的学生入校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方可就读,未通过者仍可选择其他学院),大一结束时学生在所属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注意:鉴于我校实行大类招生模式,生源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所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科试验班所列招生专业名称,仅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录取至理科试验班的考生实际可选择的专业包括理科试验班下所含学院的所有招生专业(详见上表及第四部分“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
六、入学测试安排
入学测试包含初试和复试环节。具体的入学测试时间、形式、要求等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同时,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随时调整的权利。
复旦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杭州医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农林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复旦大学2021年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浙江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归并计划,统一办法,合并实施,旨在探索与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操作办法、选拔标准完全相同,进校后教学、培养等也无任何差别。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具体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类)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报名平台。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即日起至5月24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 依据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种。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浙江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优秀考生(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公示为准,公示网址:gs.cyscc.org),报名材料经专家组审核后可评定为优秀。
(三)5月27日前公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
(四)审核结果为通过或优秀的考生,须于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校测(包含笔试和面试,审核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校测和录取资格。
(五)考生参加高考。
(六)6月12日左右组织材料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校测分类划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考生进入面试,并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七)高考出分前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笔试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21.5-每位专家排名×1.5)
(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技术(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其中各科成绩按A=5分、B=4.5分、C=4分、D=3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5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九)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占5%)组成: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0×850+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按综合成绩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录取考生名单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7月7日前完成投档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统一高考招生其他志愿的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考生上传的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暨“三位一体”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bm.chsi.com.cn
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pgzy.zjzs.net:8011
浙江大学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1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等第为“优秀(A)”或者“好(B)”,学科特长突出,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980名。按专业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注:1.录取到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录取到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2.医学试验班**为竺可桢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专业。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临床医学(儿科方向,“5+3”一体化培养)、口腔医学(“5+3”一体化培养)实施“5+3”一体化培养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标注*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为4年。
3.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物理学、化学和生物科学各专业录取排位前3位的学生将获得进入竺可桢学院智慧能源班、竺可桢学院求是科学班相应班级的资格。
三、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bgpt.zdzsc.zju.edu.cn/zsxt/web/xsLogin/login.zf)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信息,完成报名。考生可根据专业意向及选考科目填报不超过67个专业志愿,所填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5月23日。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要求(以下申请材料须按报名系统中提交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1)《申请表》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须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名且所填内容必须经中学审核认定、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手写。个人陈述主要阐述考生报考浙江大学理由,个人未来发展规划,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获奖情况,字数不超过800字。
(3)高中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获奖、个人荣誉证书原件(若无获奖情况可不上传)。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我校仅对报名成功的材料进行初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综合考生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招生计划1:6左右的比例,于5月27日前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及面试专业,并在报名系统公布。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三位一体”测试和录取资格。
2.学校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面试,不参加我校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仅参加初审通过专业的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6月中旬;面试地点:浙江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告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递交考生告知书(未签字确认者不得参加面试)。
3.入围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我校“三位一体”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5月23日。
2.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21年5月27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5月27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6月11日以后。
5.面试时间:2021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8%(含)以上。
2.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8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10门科目,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分、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于7月7日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学2021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均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3.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4.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必须高于转入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具体转专业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5.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若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享受竺可桢学院相关培养平台政策。
6.考生申请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7.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8.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办),0571-87572000(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du.cn
招生办电子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今年学校面向浙江省招生8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2门及以上为A等或者折算成绩在60分及以上(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不低于D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
2.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不低于D等,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艺术特长类 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西洋管乐器可放宽至B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 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或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上述项目前三名(包括团体或个人)。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须通过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zs.zzjc.edu.cn/)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书面材料在线提交要求扫描(拍照)后直接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书面材料现场审核,请考生在综合素质测试当天将书面材料原件提交现场审核(材料无须邮寄)。
重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3月5日上午9:00—3月21日下午16:00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31日—4月7日
综合素质测试:4月17—18日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3日起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1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未被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三位一体”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6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1112699
传真号码:0575-81112809
电子邮箱:zszj@zjc.zj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zjc.edu.cn/
根据杭州医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今年学校面向浙江省计划招生30名。招生专业为四年制护理学,选考科目暂无要求。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达到P等及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学考科目A等4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7门及以上。
(二)学考科目A等2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中获得A组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 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报考条件中所列各专业报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综合评价成绩”中计算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合并,以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zs.hmc.edu.cn)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扫描(拍照)件必须清晰。凡是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系统未最终提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重要时间表
网上报名时间:3月5日9:00至3月18日16:00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4月3日—4月8日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7日、18日 (以具体通知为准)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3日起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杭州医学院志愿,否则无效。未被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杭州医学院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综合评价成绩按“学业水平测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中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具体成绩换算方式为:
A=10分,B=7分,C=3分,D不计分,满分100分。
学校联系方式
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zs.hmc.edu.cn/
电子邮箱:zsb@hmc.edu.cn
电话:0571-87692654
传真:0571-87692709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根据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今年学校面向浙江省招生900人。具体专业为: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未婚
(八)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B等,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报考前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认可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学业水平测试不低于C等。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十)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公安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 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 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 无色盲、色弱
5.外观 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报名方式
凭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和居民身份证,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jjcxy.cn/zsxxw)上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60元。考生报名时需填报个人健康状况。所有考生须在报名时仔细阅读《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告知书》《浙江警察学院体能测试安全告知书》《浙江警察学院疫情防控考生注意事项》。
重要时间表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4月10日
综合测试确认:4月23日至25日间,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
综合测试时间:
填报志愿
(一)考生须参加2021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经综合测试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三)浙江警察学院志愿单列,不占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5个院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同时进行。填报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一批(含提前录取)志愿。
(四)浙江警察学院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五)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符合一定的要求(往年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今年因我省录取分段将从三段改为两段,具体要求需待我省相关文件公布后再另行通知)。
(六)招生计划分全省统招专业和分市专业。报考全省统招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的,必须填写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报考分市专业的,须根据选考科目要求先选择专业类(公安学类或公安技术类),再选择具体专业,选考科目均符合要求的可兼报两大类及具体专业。
(七)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录取办法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和相关要求,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浙江警察学院实行先政治考察,后录取的办法。
(一)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50/100×10%+体能测试成绩×750/300×15%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E等不计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0科,成绩总分100分。
(二)政治考察划线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志愿选择和相关要求以招生计划的1:1.1比例(逢小数进位)划定政治考察分数线。先划定全省统招专业分性别政治考察分数线,后按分数优先专业类平行原则划定分市专业类分性别政治考察分数线。在符合条件并兼报两个专业类的考生中,分数较高专业类超出1:1部分的考生,可正常进入较低专业类的政治考察名单。
(三)政治考察
由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将政治考察上线考生名单分市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考察,考察结果由各县(区、市)、市两级审核后上报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最后确定结果。
(四)录取规则
1.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符合政策加分的,先将可加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成绩上,然后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折合成综合成绩。
2.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测试体能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3.录取顺序:在政治考察合格考生中,先录取全省统招专业,后录取分市计划专业。全省统招专业分性别按照计划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了分市专业类计划志愿且达到分市专业类政治考察分数线,可参加分市专业类计划的录取。
4.分市计划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方式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5.分市计划遇生源不足,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上线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先按同市地、同性别、同专业类、跨专业调剂,再按同市地、同性别、跨专业类调剂,然后按同市地、跨性别调剂,之后再跨市地调剂。
6.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787029,0571—87787177;0571—87787029(传真)
招生信息网址:www.zjjcxy.cn/zsxxw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zjy87787029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今年面向浙江省招生5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类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志向远大,具有创新精神和责任担当,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或A等不少于2门(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2、具有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
(1)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童创未来”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全国赛或省赛的优胜奖、参赛奖、鼓励奖等三等奖以下奖项),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接受他人转让的专利)。
(2)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其余竞赛不予统计)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3)语言文学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 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 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大类。
2.材料上传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1年3月21日22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原件在综合测试报到当天提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放同一页复印或拍照)上传(综合测试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备查);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拍照上传(须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确认),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综合测试报到当天需带原件备查;
*特别提醒 上述(1)(2)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素质特长生务必提供有关真实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报到当天需携带备查。
重要时间表
网上报名:2021年3月6日—3月21日;
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4月3日—4月10日
综合测试:2021年4月18日
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校招生网
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 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原始成绩,加分不计)×60%”计算。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00分。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2.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并符合参加综合测试的各大类涵盖专业范围,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9123
电子邮箱:zsb@zjweu.edu.cn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zjweu.edu.cn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30名、学前教育(师范)专业160名、特殊教育(师范)专业30名、护理学专业160名,在普通类提前录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生不可兼报。
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5.考生类别: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招收普通类考生。
6.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7.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考生参加三位一体报名时已取得的成绩作为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且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按照学考换算总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从高到低排序,以专业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5倍的招生专业,则直接进入面试。
重要时间表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3月19日16点。
网上确认、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4月2日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
录取办法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杭州师范大学,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杭州师范大学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3.杭州师范大学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邮编:311121)
招生电话: 0571—28865193
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200名。
按专业招生,具体计划如下表所示: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各项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折算方法: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二)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游泳、健美操)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浙大城市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考进度依次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盖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特长生)。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重要时间表
网上报名:2021年3月5日上午9:00至3月15日下午16:00
材料评审结果查询、缴费:3月20日—3月29日
准考证打印:4月2日起
综合素质测试:4月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4月21日起
录取办法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须将浙大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考生入围专业,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填报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与报名条件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相同。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分专业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邮政编码:310015
咨询电话:0571—88018551
本科招生网:http://zs.zucc.edu.cn
“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wyt.zucc.edu.cn
浙江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115人。
具体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日语专业要求英语或日语或语文的学考成绩为A等;阿拉伯语、西班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或语文的学考成绩为A等;小学教育(师范)、跨境电子商务专业要求英语或语文或数学的学考成绩为A等;
2.具有专业特长: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省级决赛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各奖项。
小学教育(师范)、跨境电子商务专业除上述奖项情况外,在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等任一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也认定具有专业特长。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i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浙江外国语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申请表》。
2.材料递交。
(1)《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2)竞赛获奖者获奖证书需要扫描(拍照)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重要时间表
网上报名:2021年3月6日9:00—3月19日17:00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缴费:4月5日—4月10日
报到抽签:4月17日9:00—17:00网上报名系统报到抽签
面试:4月18日
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面试成绩查询:4月24日起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志愿填报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学校,学校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2.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单项成绩的排列顺序是: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按单项顺序高低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同分考生,最终按照高考成绩位次号,录取位次号在前的考生。其中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合二为一,并按平均成绩计算。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咨询电话:0571-88213107
招 生 网: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众号:zisunews、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28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计划数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A组省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或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同一赛事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3.学业水平考试均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者:
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
学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计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jlu.edu.cn),点击“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章、加盖中学公章的《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3.材料报送
符合报考条件1的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仅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保内容清晰。
符合报考条件2、3(满足专项条件)的考生除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者彩色扫描后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外,还需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邮寄至我校招生办。书面申请材料邮寄仅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重要时间表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19日16:00
材料邮寄时间:报名时起至3月19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29日至4月5日16:00
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7日9:00至综合素质测试前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0日(周六)(是否提前现场确认视实际情况而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报名和考试,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位次号为12万名所对应的高考分数,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中国计量大学,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计算,三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进行计算。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8分,D 等计7分,共10科。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电子邮箱:zsb@cjlu.edu.cn
本科招生网:zs.cjlu.edu.cn
学校网址:www.cjl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400人。学校将招生专业(类)分为A组、B组和C组三个组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组别,不能兼报。
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以上(含),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合格,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等级对应分数取平均分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报考A组和B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者。
*报考C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者。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未达到上述报考组别要求,若符合以下五类专项条件之一者,在低于报考组别规定折算成绩15分以内者(即A组和B组要求85分及以上,C组要求70分及以上)可申请报考:
(1)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或省级一等奖(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
(2)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含)或同赛事省级一等奖。
(3)语言文学特长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中获高二、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 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 高中阶段在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越野、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游泳、乒乓球项目中: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三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中学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zufe.edu.cn),根据网上提示完成报名信息、个人陈述等各环节报名事项,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后打印。
申报材料拍成照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有符合五类专项条件的考生须将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后,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材料不需要邮寄。
重要时间表
网上报名:章程发布之日起至3月14日下午16:00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6日9:00至3月30日16: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作放弃测试资格处理)
综合测试:4月10日—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4月23日
录取办法
报考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和考试,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志愿,所填专业(类)应为入围报考组别内的专业(类),否则无效。未被浙江财经大学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类)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20%,高考成绩占60%,从高到低分类排序。即按“综合成绩(满分75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高考总分(满分750分)×60%”计算形成。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7557480、87557456
传真号码:0571-89878890
电子邮箱:zsb@zufe.edu.cn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240人。
招生计划及选科科目如下:
注:*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授予中外双学位,中法、中德项目在国外学习期间可免除外国学校学费。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其中报名中德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须接受过十二年制正规中小学教育。
1.普通考生:学考科目A与B之和不少于5门,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均为B等(含)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有效期内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2.素质特长考生:普通类考生符合以下(1—4)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素质特长学生学业水平考试A和B之和不低于3个,直接通过初审。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OI)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及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中国计算机学会统一组织)提高组中获得省级赛区复赛三等奖(含)以上、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A组省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指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特长类: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或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5)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书面证明,由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条件限制)。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
考生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或者进入“浙科招生”小程序进行三位一体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在系统中提交。(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报考类别”,并预选该类别下的专业。)
重要时间表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5日—3月28日
考生报到:2021年4月22日—2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测试:2021年4月2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1年高考考试,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志愿,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志愿,否则无效。
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不同报考类别的综合素质测试及专业要求不同,故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报考类别,不得跨类别填报。在同一报考类别内的专业,填报志愿时只要符合相应选考科目的专业均允许填报。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各报考类别的招生计划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 + 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公式:
1个A=15分,1个B=10分,1个C=5分,D不计分,总分150分。
以上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同分的情况,依据高考总分、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顺序排序。高考总分的排序规则依据浙江省排序规则,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折算后同分依据A的数目多少排序。
学校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同一招生类别中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逐一择优录取至未满专业,直至额满(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需满足调入专业的选考科目及外语单科要求)。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录取阶段外语单科及选考科目成绩要求 报考计算机类(中德2+3联合培养)、机械类(中德2+3联合培养)、电气类(中德2+3联合培养)、机器人工程(中澳2+2联合培养)、国际商务(中澳2+2联合培养)、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工业工程(中德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报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邮编:310023
招生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兼传真)、85070365
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sb165@zust.edu.cn
招生咨询QQ群号:559354747、755852051
招生微信公众号:浙科招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360人,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招生。
具体情况如下:
注:测试类别是学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测试、合格证发放、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等环节的分类依据,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测试类别报名和测试;考生在报名时须符合测试类别内其中一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报名条件
(一)A类
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志存高远,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折算规则为: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50分。
(二)B类
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志存高远,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折算规则为: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50分):
1.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者;
2.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并符合以下1-5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二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在“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在“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获银奖(含)以上,在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竞赛获银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获银奖(含)以上,或在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总决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世界机器人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世界物联网博览会青少年物联网创新创客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决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获银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决赛获银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获二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二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美术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美术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或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青少年造型艺术作品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八名,或在“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教育竞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驾驭未来”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教育竞赛获二等奖(含)以上。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者取其中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成绩。往届生科目不含自选综合模块。
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4日至3月18日16:00,材料上传时间为2021年3月4日至3月19日16:00。考生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分测试类别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测试类别。申请人要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重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18日16:00;
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19日16:00;
综合素质测试抽签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抽签及自主打印准考证):2021年4月16日—4月23日;
报到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4月25日。
录取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农林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对应入围的测试类别中,并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或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志愿无效。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测试类别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定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测试类别内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类别内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专业调剂仅在入围测试类别内调剂。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学考等第情况。
若学校第一志愿学生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报考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数学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
被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进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有多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其中被学校园艺、农学、林学、动物科学等专业录取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浙江省户籍考生,进校后在学校所有免学费专业之间可申请转专业。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450人。
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A组和B组两个组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报考组别,不能兼报,且须符合该组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三、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普通类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二)特长类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95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德育类: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且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由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2)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组织的CSP—S第二轮中获得同等成绩);或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获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3)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85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体育特长类(限足球、篮球、排球(含沙滩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武术、健美操、啦啦操、无线电测向、航空航天模型、体育舞蹈、击剑、游泳):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
注: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个考生选择A组或B组的其中一组进行报考。考生确认无误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自行打印。
二、书面材料在线提交
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拍照)上传;
(三)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或突出事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拍照)上传(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四)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1000字左右,须手写,并扫描(拍照)上传。
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成绩×6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最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按各专业组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各专业组的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考生所报专业组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该专业组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重要时间表
网上报名:2021年3月6日至3月21日
学校初审: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综合素质测试:2021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录取办法
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成绩×6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最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按各专业组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各专业组的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考生所报专业组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该专业组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三位一体”报名网址:http://nswyt.hd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915007
电子邮箱:zhaosheng@hdu.edu.cn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280名,分三个测试类别。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所报测试类别要求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者可申请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测试类别。且须注意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学考科目中的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计1门,成绩等第按高者计,自选综合不计分。
1.经管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文法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3.理工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若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且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各测试类别所需折算成绩15分者,可申请报考专项生(专项生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文学、语言特长类: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录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gsu.edu.cn/List-25.html),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材料递交:以下申报材料用手机拍成照片(须为jpg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无需邮寄),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①《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②诚信承诺书原件(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须本人签名);
③符合专项生报名五类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重要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至3月18日下午16:00;
2.网上材料提交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8日下午16:00;
3.材料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6日起;
4.学校综合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4月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4月20日起。
录取办法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填报三位一体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工商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且须符合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专业投档按以下原则执行:
1.学校按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2.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者,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4.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均未录取者,再根据测试类别内计划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考生也须满足被调剂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zjs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s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zjsu.edu.cn
咨询联系电话:0571-86989998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500名。
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A组、B组和C组三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
具体报考专业组类别、专业类名称、包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报考A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1.学业水平考试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见专项条件列表)
报考B组和C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1.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见专项条件列表)。
(二)具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在学科研究、科技创新、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考(学生自荐、所在中学推荐或专家推荐均可)。自荐或专家推荐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凡符合自行申请条件(报名条件(一)类),或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组别”报考,不能兼报。
3. 书面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4. 书面材料现场审核:请考生在报到当天将书面材料原件提交现场审核(材料无须邮寄)。
重要时间表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上午10:00至3月16日下午16:00
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30日前完成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31日至4月6日下午16:00
特殊才能测评时间:4月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0日至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结果查询时间:4月30日起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该校志愿。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表:
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zs.zjut.edu.cn
电子邮箱:zsb@zjut.edu.cn
电话:0571-883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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