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评价: 为深化改革助力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1-02 16:10:32 星期三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评价起的作用日益明显。一方面需要通过评价,助力教育改革的持续推进;另一方面,评价自身也面临着改革。这些年来,上城教育对这两个方面都进行着改革的尝试,让评价成为撬动上城教育发展的杠杆,也让评价焕发出新的活力。

一、学校评价:让发展看得见

除非把评价放在真实的领域和社会环境中进行,否则我们就会质疑评价是否能够准确地体现人类的智能表现。——霍华德·加德纳

学校评价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手段在学校管理实践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了学校办学方向、教育教学、制度管理、资源统筹与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为了追求学校评价的精准实施,上城区的发展性评价推进工作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9年上城区陆续在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启动了三年发展规划行动。整个实施路径,可以用四句话进行概括:“整体设计、分层推进、行政推动、自主实施”。这一举措让上城发展性评价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第二阶段是2017年3月上城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出台了《上教督【2017】13号—关于印发《上城区学校(单位)发展性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含职高、特殊学校)、幼儿园(含部门办幼儿园)和区教育局直属部门进行发展性督导评估。至此,全区54家学校(单位)全部纳入区域发展性评价体系。至此,上城区发展性评价翻开了新的篇章。

【链接6-1】一次精彩的学校发展论证会

2017年8月19日至20日,上城区教育局召开上城区第三轮初中及第一轮直属单位三年发展规划论证会。论证会邀请到浙江省督学、原杭州市教科所所长施光明,浙江大学教授刘力,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洪岗、教师培训学院院长吴卫东、副院长何伟强、教授胡永新作为评委参与论证过程,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项海刚,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朱乐娟,副局长王莺等亲临指导。

三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关系到学校未来三年规范办学和特色发展的路径。两天时间内,十一所学校和四个直属单位轮番上场。在经历了前期准备、章程修订、信息收集等过程后,他们用精彩的汇报向专家组成员展望了未来三年发展的美好愿景。每一所学校既关注了教育的共性特征,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课程等维度对自身提出了不同层次的发展目标,同时也深入挖掘学校发展优势,力争借助学校特色建设带动学校全局发展。四家直属单位则是围绕服务内容,分解服务内容,以高格局、宽视野,为上城教育的每一个人提供助力和保障。

本次论证会专家团队实力强大,既有来自于浙江外国语学院的高校支持,也有如施光明督学和刘力教授这样的本土教育专家介入。论证会中,专家们结合各校汇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既有对学校的精准点评,也传递出对教育的理解。施光明督学基于对上城教育的几十年发展史的准确把握,提出要尊重学校历史传承,助力上城老牌初中深入挖掘校园文化。吴卫东教授则是提出学校要将原有的“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的理念,改变为“让教育去适合学生”的实践。刘力教授对于规划实施的10个点概括不失为论证会的亮点,他认为规划的实施就要摸清起点、肯定优点、分析难点、研判突破点、瞄准目标点、把握节点、抓住重点、形成创新点、突显创新点、站在制高点。

在聆听了学校的汇报后,项海刚局长肯定了学校在规划制定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要求学校要凝心聚力,不仅做只有三年的发展规划,更要将规划引领作为学校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习惯。同时也提出上城教育人要有底气,要高举打造家门口名校的旗帜,为老百姓做实事,发挥优势,体现表率作用,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

作为发展性评价的重要载体,通过实施三年发展规划推动学校特色办学已经成为助推上城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动力,是整个上城教育人的达成的共识。

一是周期复循环,推进评价功能的螺旋上升。学校发展是一个连贯的过程,每一学年工作的达成是推动学校螺旋上升的标志。人为通过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来划分学校发展周期,本意为修整,然而却造成某些学校在非规划周期中的松懈。于是上城区发展性督导评估是将原有的三年发展规划实施和一年章程制定合并成一个四年周期,其中第一学年主要评估学校(单位)规划制定过程,第二、三学年主要评估学校(单位)学年重点发展项目达成效果,第四学年开展学校(单位)三年发展规划终结性评估。四年一循环,中间无间断,努力改变之前规划实施“重两头,轻中间”的现象。同时每年各科室与学校(单位)确定每一学年的评估要素,增加了更多的定期指导力度,确保学校(单位)发展呈持续螺旋式上升态势。

二是对象全覆盖,实现评价管理的全面兼顾。学校(单位)是发展性评价改革的关注焦点,所以让区域里的每一家单位介入到自己的评价中来是很有意义。2017年9月,上城区实现发展性评价工作实施范围的全覆盖,包括:18所小学、7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2所幼儿园、1所特教学校、1所中职学校和4家直属单位。其中公办学校(单位)将以四年为周期,以发展性督导评估为实施方式,开展发展性评价工作。民办中小幼、部门办幼儿园将以学年发展性核评为实施方式,开展发展性评价工作。全覆盖的实施实现了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单位)的评价监控,同时对各校(单位)也不失是一次同质比较和异质互补的契机,推进了学校的纵深思考,确保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细则再改革,提升评价指标的适切使用。法默说:“假如你的目标清晰、可行且可以达到,那么目标本身将会推动你去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区域的评价细则就决定了学校的发展目标。我们并非呼吁学校摒弃自身特质,遵循区域评价细则千篇一律发展,而是希望通过发展性评价细则的不断完善来引领学校(单位)办学理念形成与实施路径架构的过程。2017年3月,结合上城区发展性督导评估方案的出台,在各专家的指导下,上城区教育局对评估的细则进行了评估内容由关键绩效指标、个性发展指标两部分组成。关键绩效指标是指区教育局根据区域育人目标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同各学校(单位)协商确定的重点监测指标,分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含部门办幼儿园)、直属单位(含职高、特殊学校)四类。个性发展指标是指学校(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主确定的三年发展规划目标和学年重点发展项目。

四是第三方介入,确保评价过程的真实操作。在开展发展性评价工作中,引进第三方参与可以有助于促进评价工作的公平性和专业性。2017年3月,上城区教育局与浙江省外国语学院签订了为期四年的《杭州市上城区学校发展性评价研究》技术服务合同,将由其组织安排未来四年的上城区学校(单位)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该团队将紧紧围绕“探索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机制”这一目标,以“入校评价与理论提升”的方式,为上城提供评价规划、理论指导、经验提炼等服务内容。所有评价过程有浙外专家评估团队介入,整个评估结果将更加真实可信、公平公正。这是一种帮助学校总结规划实施经验和不足的理想方式,他们可以在完成一个规划实施任务后及时得到自身的评价。对学校而言,这不仅直观的等级评价不但提高了他们的实施动机,而且为接下来的规划实施在什么地方需要做得更好指出了方向。

五是多层面应用,发挥评价结果的高效使用。在推进区域发展性评价过程中,人们通常关心的是怎样确保结果的应用,他们不会反对应用结果,但有时也会对结果应用的措施是否恰当提出自己的质疑。为此我们充分研究了发展性评价相关利益参与者的需求,不断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让评价结果应用能充分彰显他们的主体地位,并激发他们的参与积极性。2009年起,为了使学校重视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价管理的意识与质量,上城区把学校发展规划实施的评估结果与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捆绑起来。从2009年的各公办初中试点的基础上,到2010年扩大到16所公办小学,于2011年全面推进此项工作。2017年3月,结合上城区发展性督导评估方案的出台,上城区进一步加大了发展性评估结果的应用。目前,上城区发展性评价的结果将分为两个层面加以应用,分别是:学年度发展性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单位)发展性绩效奖励、正校级干部发展性绩效奖励和正校级干部职级评定的重要依据;终结性评估结果作为校长(书记)任期目标考核、任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实习编辑 王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