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中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占农村主要问题的57.62%),加快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余杭区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从认识、途径、机制、政策的角度引领全区服务农村,保障基层经济发展。
一、提高认识,增强发展村级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对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余杭区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因此,应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机制,拓宽思路,真抓实干,着力破解集体经济发展制约瓶颈,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建设“品质之城、美丽之洲”、共创和谐幸福新余杭夯实基层基础。
二、明确目标,积极探索村级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以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为核心,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和实现途径。到2015年,全区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一般达到50万余以上,平均达到160万元以上,并有6个村达到1000万元以上。1.发展集体物业经济。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出租),产权独立,收益归村”的形式,在城镇、工业园区等区位条件较好的区域统筹建设(或购置)综合楼、三产经营用房、仓储物流设施、标准厂房等集体物业项目,形成规模集聚效应。2.盘活集体存量资产。鼓励村(社区)集体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厂房、仓库等各类集体资产进行资源整合,充分挖掘存量土地、资产价值,提高使用效益。3.推进土地集中流转。鼓励开展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引入现代农业项目,增加村级集体收入。鼓励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管理、物业等用房取得稳定收入。鼓励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的资源开发收入和经营服务收入。4.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创新经营机制,鼓励将土地补偿款通过优先股或扩股的形式投资建设集体经济项目;加强招商引资提高租赁资产的收益率;鼓励有实力但缺乏发展空间的村异地购置物业;鼓励村集体收购村域范围内亏损或倒闭企业的厂房、土地等资产,通过整合改造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
三、完善政策,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1.优化村级留用地政策。编制村级留用地布点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统一对外招商。降低村级留用地申请门槛,实行额度预支制度。完善留用地开发模式。区政府每年安排省下达用地指标的10%用于村级集体留用地项目建设,优先用于村级留用地项目。2.实行转移支付政策。对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70万元以下的村(社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分别按30万以下、30——50万、50——70万的三个层次进行补助。3.鼓励实施“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对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在70万元(不含)以上的村(社区),三年内经发展物业等举措使年经营性收入实现倍增目标的,给予每村(社区)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实行税收奖励政策。对村(社区)集体物业应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凡符合减免条件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减免;对不能减免的税收中区级地方留存部分,采用“先征后奖”的方式实行分级奖励。5.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建立融资平台,帮助解决村级留用地地价款的支付和征地拆迁等费用。对自主开发留用地项目,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分期拨付”。探索开展“村银共建”活动,优化金融服务。6.完善村企结对帮扶机制。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结对帮扶发展机制,每年落实区级村企结对帮扶资金1000万元以上。鼓励投资联营,扶持支农项目。7.创新集体存量资产盘活机制。加大村集体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多余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用于实施整治的镇街、开发区和村(社区)开发建设.8.减轻村级集体负担。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相关审批费用,属区级及以下收取的行政性规费予以免收。水务、电力等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性收费最大限度地减轻村级负担。
四、创新机制,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组织、协调、推进、督促等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镇街、开发区要科学制定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谋划,落实举措。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努力开拓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2.优化项目服务指导。建立项目分级代办制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做好村级项目报批等全程代理工作;建立集体经济项目库;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3.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领头雁”工程、“三级联创”、“先锋工程”创建活动成果,切实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强化村干部培训,提高能力与水平,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清正廉洁。4.健全“三资”监管机制。各镇街、开发区要承担起监管职能,深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实行“一村(社区)一账户”制度,推进落实村级集体资金镇代理工作,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力度,提升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能力。5.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将村级经济发展、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经营性收入、招商引税等作为对各镇街、村(社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健全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