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是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进行技术、资信(若需)、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资信评分的,应当引用资格预审阶段各投标人的最终总计分。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总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60分)
总分=技术分(≤35分)+资信分(≤5分)+商务分(≥60分)(若需设置资信)
一、评标程序
(一)技术评审。
(二)资格复核。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若需)。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评审(暗标)
(一)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如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不满足招标文件和前期设计有关规定的;
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
4.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6.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二)技术标评分 (≤40分,若需设置资信分的≤35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
评审因素表
总体项目管理 方案
| 项目概述 | |
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 | ||
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运行等 | ||
投标人陈述和答辩 | (若有) | |
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 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优化,具体包括主要设计思路、设计创新、先进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 | |
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投资估算是否与设计方案匹配、是否结合现场建设条件,各项指标取值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等) | ||
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 | ||
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 | ||
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 ||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 ||
采购方案评审因素
| 物资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 | |
物资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 | ||
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 | ||
施工总承包方案评审因素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工程施工管理 |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 | |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 ||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 ||
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 | ||
外部协调管理 | 外部协调管理 | |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 | 验收、结算、移交的合理组织和配合 |
三、资格复核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资格进行复核,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复核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初步评审
对通过技术标评审、资格复核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盖章的 。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八)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九)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评审(若需,≤5分)
采用资信评分的,应当引用资格预审阶段各投标人的最终总计分,按现有权重计入。
六、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评审、资格复核、初步评审、资信评审(若需)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
(一)投标报价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错误,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备选品牌档次进行报价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平衡报价的;
4.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二)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错误累计未达到或未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原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合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单价为准,并修订合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
(三)商务评审(≥60分)。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1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2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总得分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